南都製圖:黃敬
11月12日,南派三叔、陸琪等22位中國網絡作家在新浪微博聯名發布《我們的聯合聲明》,稱「中國所有文字創作者最危險的時候到了」,向淘寶下屬的文字作品交易平臺淘花網發出反盜版的「戰鬥宣言」。這一《聲明》迅速得到大批暢銷書作家、出版商的聲援,在短短兩天時間內被轉發近7000次,跟帖、評論達1700多條。淘花網很快發表《致歉聲明》並刪除盜版,但這股怒火併未平息。一場針對網絡盜版的作家自發維權行動正在醞釀更大的動作,針對淘花、百度文庫及其他盜版網站,他們的最終目標是———對免費下載說不,徹底扭轉中國網絡盜版滿天飛的現狀。
1、風起
賣你的稿,錢進他錢包
「淘寶只用了一招就搞定了數字出版,悲劇了。」11月12日中午12點21分,《盜墓筆記》的作者南派三叔發了這條微博。
這天上午,暢銷小說作家陸琪接到了一位讀者發來的信息,讀者告訴他,他的小說《潛伏在辦公室》的電子版,正在一個叫「淘花」的網站上以一元錢的價格被販賣。陸琪到淘花搜索的時候,發現自己所有的作品都能搜到,不同的店家在賣,已經有上百次的銷售記錄。
事情的起源,是從11月3日起,淘寶旗下剛成立一個月的數字內容交易平臺淘花網發起「上傳有禮」活動,在活動期間用戶每上傳一份文檔就可獲得0.1-0.2元的獎勵,高質量文檔獎金還能翻倍。
淘花網總經理盧亮16日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稱,活動開始後每天都有20萬件文檔上傳,審查壓力遠超淘花工作人員的工作限度,所以不得不放鬆要求,導致不少賣家上傳盜版侵權內容。
12日,陸琪在網絡作家們平時溝通交流的Q Q群上放出了這個消息,立刻引發一陣騷動。
一直以為淘花網「是個賣花的網站」的南派三叔,趕到淘花網搜索,發現裡面有自己的《盜墓筆記》系列全部作品的電子版,55條店家售賣的信息,價格從5毛到9毛不等。他的作品已經被素不相識的人賣出了上千次。
博客「天降祥瑞」分析其中一筆交易說:「等於說,南派三叔寫了書,出版社出了書,但是,這個叫『桃花書生』的賣家,只需要在網上想辦法下載到電子版,就可以到淘寶網上賣給任何人。賣別人的稿,收你的錢,進他的錢包。」暢銷的網絡作家們幾乎無一倖免。
到13日凌晨,憤怒的南派三叔連續發了十多條微博,向陸琪、滄月、蔡駿、明曉溪等作者發出號召,倡議成立作家公會保護智慧財產權。「請資本家們不要觸碰我們的行業底線,中國有幾千萬靠文字生活的人,一萬個人裡才有一個最後能成為真正的作家,有些孩子幾年寫成的第一本書只能賣5000多冊」。
陸琪、南派三叔為首執筆,晚上9點40分,一份措辭激烈的《我們的聯合聲明(第一波)》上線,文中稱:「中國所有文字創作者最危險的時候到了……淘花竟然可以肆意盜取我們的文字,利用我們的夢想向讀者收錢,我們還能不說話嗎?《聲明》後有22位作者的署名。
兩天之內,這份《聲明》引來1600條跟帖、6000多次轉發,上百位作者表示聲援,加入維權的行列。
緊隨其後,14日,一份《耽美寫手聯合宣言》在微博出爐,同樣宣告抵制百度文庫和淘寶淘花,20位作者籤名,轉發近2000次。南派三叔轉發表示支持:「亞文化圈永遠是最弱勢的,我看很多人都會有各種顧慮,不敢為這個圈子說話,但是利益就是利益,版權就是版權。」磨鐵圖書公司總經理沈浩波發表的微博也被廣泛轉載「告馬雲,告李彥宏,告淘花,告百度文庫。歡迎所有出版商和作家,請最好的律師,大家聯名,一起告。」萬榕書業總經理路金波、盛大文學CEO侯小強等圖書圈內人士紛紛表示聲援,同意聯合維權。
其實就在11日,沈浩波還針對百度文庫發了一條微博,表示對一直與百度打官司的盛大文學C E O侯小強的聲援:「近來實在太忙,要不然,一定響應@侯小強,聯合起訴百度。百度在強行盜用所有作家的作品」。
「沒想到突然出來一個淘花,完全挑戰了我們的底線」,沈浩波對南都記者表示,這股群情激憤的力量很可能推動中國網絡版權環境的徹底改變,作家和出版商們聯合起來了,一場大規模的維權行動正在緊鑼密鼓策劃當中。
2、水深
淘花侵權,一時疏忽還是逆向炒作?
淘花網的反應出人意料的快。
12日晚11點51分,作家們的《聲明》發表剛兩個多小時,淘花網立刻在官方微博上發表致歉聲明,稱「我們在活動中一再強調上傳內容的版權要求,上傳者薄弱的版權意識也讓我們感到非常震驚,我們已經刪除了數以萬計的文檔」;「我們已經在12日晚叫停了此次活動。淘花網將主動清除所有侵權的數字內容」。截至18日,絕大多數涉及盜版的作家作品已被刪除。
淘花網總經理盧亮16日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稱,事情發生當天剛好是周五下午,他在出差途中收到同事簡訊得知此事,晚上回到酒店看到事情始末後,即電話同事要求連夜刪除盜版內容並向各方道歉。據作家陸琪聽到的說法,馬雲(淘寶所屬阿里巴巴集團CEO )獲悉此事後對管事者發了一通火,要求立刻糾正。
盧亮解釋稱「上傳有禮」活動未料到會有那麼多的文檔上傳,審核小組無法應付巨量上傳,放寬了要求,才導致許多盜版內容上線。淘花將從違規賣家那裡追回賣盜版的款項,補償給版權方。
「接下來,我們對網店要完全實名認證,個人開店必須證明他是作者或者版權方,更多的電子內容我們會直接跟出版集團合作來做,會變成一個不是CtoC(客戶對客戶)的市場,而是一個Bto C(商家對客戶)的市場。」
隨後,盧亮動作頻頻,他主動與陸琪、滄月等作家接觸,答應了作家代表提出的「立刻刪除所有侵權作品,改變銷售審核模式,實名制及授權前段審核,不允許使用T X T文檔」等要求,並於18日到北京與沈浩波等人面談道歉。
盧亮對南都記者稱,淘花網意欲改變電子閱讀盜版泛濫的大環境,支持正版交易,「我們覺得付費閱讀的時機差不多到了,用戶的習慣是可以培養的。我們要讓正版的東西慢慢獲取市場。」
18日,淘花網向外界宣布,在刪除所有侵權數字內容的基礎上,將每年出資500萬元成立淘花版權基金,扶持正版原創作品,鼓勵作家在淘花網上開店。
淘花在危機後的態度迅速在作家中緩解了敵對情緒。沈浩波對南都記者說,「如果說淘花真的能夠改變這個模式,我覺得他們真有可能會改變網際網路版權的生態,我們也拭目以待」。
讀客圖書公司董事長華楠的說法更直接:「現在淘花和百度,誰往正版的路上走,我們出版商和作者就支持誰,誰就佔了市場的先機。最後就會形成所有力量對抗盜版一方的局面」。
淘花網如此迅速地轉變和獲得諒解,難怪有網友認為,這是淘花網一次漂亮的逆向炒作行為,是「演了一場戲」。一位微博網友「大魚說漫畫」說:「這是一場單方面精心設計好的戲,另幾方『被演出』了一下?」這位網友表示「若真是炒作,且炒作能帶來文化產品網絡版權保護的推動,那也算有積極效果吧。」
南都記者在採訪過程中發現,在淘花表示要支持正版之後,作家和出版商們正在將矛頭逐漸轉向百度文庫。
3、癥結
「傲慢」的百度「死磕」的出版人
「如果淘花的問題解決了,是不是最後就非要剩下一個傲慢的老大叫百度呢?」沈浩波說。他表示,磨鐵圖書公司的暢銷書在百度文庫幾乎全都有。
11月12日,恰是百度文庫慶祝成立一周年的日子。作為一周年的成就,百度文庫方面宣稱,用戶自發上傳的文檔總數已經突破了1000萬大關。
而就在10天前,盛大文學CEO侯小強於11月1日、2日連發六篇微博並公布手機號,呼籲包括作家、出版社在內的內容創造者、提供商,聯合起訴百度文庫。侯小強稱,盛大文學95%的暢銷作品在百度文庫都有盜版。
11月1日,侯小強在微博中寫道:「所有的出版商,你們看看百度文庫,你們的幾乎所有作品都在那裡。今天沒有人出面,整個國家的創意產業還有什麼未來可言?」短短一個下午的時間,他的三條微博轉發量超過1500條,成為當天的熱門話題。
10日,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發表聲明,表示支持盛大文學聯合出版界起訴百度的提議,要求百度停止侵權行為並向著作權人賠付版權使用費。侯小強宣稱已有數百作家和出版商與他聯繫,準備發起一場大規模的針對百度文庫的訴訟。
萬榕書業總經理路金波對南都記者說,他們的書,包括韓寒、慕容雪村、安妮寶貝、王朔等人的作品,在百度文庫全部都有,供人免費閱讀,從未獲得作家或出版方的許可。「90%甚至100%的暢銷書都能在百度文庫裡找到,這是一種明目張胆的盜賣作家創作版權的行為」。
根據百度文庫的說明,文庫定位為「供網友在線分享文檔的開放平臺」,即「用戶可以在線閱讀和下載多個領域的資料;平臺所累積的文檔,均來自熱心用戶上傳;百度自身不編輯或修改用戶上傳的文檔內容」。
南都記者登錄百度文庫發現,該文庫支持doc、pdf、ppt、xls、txt等多種格式的文檔。為了鼓勵更多的人主動把內容上傳,百度文庫推出了積分激勵的機制,文件總量目前已突破1000萬件大關,且每天以6萬份的速度增長。
早在今年3月16日,盛大文學已就五部小說被侵權正式起訴百度,目前訴訟還在進行中。侯小強在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稱,「盛大文學最火的十部小說,在百度的搜索上,每一本都有800萬個盜版連結。我們最火的一萬本小說在百度文庫裡面全部都有。我們最火的前一百本小說,在起點中文更新5分鐘之後在百度貼吧就有了。」
南都記者於16日聯繫了百度公關部人員,他們提供了11月3日百度文庫產品經理李錦飛接受T echw eb採訪的報導作為回應。
「百度產品團隊不太會理會這些聲音,而只會專心把文庫的產品和用戶體驗越做越好。」在這一報導中,李錦飛稱,網絡文學類資料在百度文庫中只佔很小的一部分,而且百度文庫產品設立的初衷和發展重心也一直不在網絡文學方面,「百度文庫根本不和盛大文學在一個領域上考慮問題」。
李錦飛稱,百度文庫的價值在於推動文檔類學習資料及經驗知識在網際網路上的沉澱、幫助網民更好地分享知識、交流學習經驗,並非一個簡單的小說閱讀平臺,他懷疑侯小強的矛頭是否指錯了地方。
對於「縱容盜版」的指責,李錦飛解釋說,文庫的所有內容都是由網民自行上傳和編輯,但如果有人或者機構發現網友分享的內容有侵權現象,只需要通過舉報系統反饋情況,百度會迅速去核實並依法進行相應的處理。
百度方面的反應被出版商和作者們視為「傲慢」。侯小強稱,他們是在與百度多次溝通無果之後才提起訴訟,並指責百度是以「用戶上傳」的名義行盜版之實。他說,他們不得不花1000萬元去買百度搜索的關鍵詞,以便讀者在搜索盛大旗下作品的時候正版連結能夠出現在盜版的前面。
「如果最後只剩下一個傲慢的老大叫百度的話,我在這裡表一個態,我們會跟他們死磕到底」,沈浩波對南都記者說,他們正在醞釀一個三年計劃,希望用三年的時間徹底扭轉中國網際網路的盜版侵權現狀。為此他們將建立一個維權的常設機構,目前正在組織常設律師和常設工作人員,由所有作家和出版人來一起給他們付工資。「我們的官司會打到美國去,我們正在組織律師團和作家團,我們正在聚集中國50個最有號召力的作家,我們會發起一場規模浩大的版權訴訟。」
4、眾議
個人維權無力,行業受傷已深
在路金波看來,網絡盜版屢禁不止,背後的根源還是中國人的盜版習慣,真正需要改變的是人們的觀念。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副總幹事張洪波表示,我們往往形成一種網絡就是免費,免費就是便捷的觀念,忽視了裡面的版權問題,也讓很多機構濫用「避風港原則」來規避責任。
中國作協發言人陳崎嶸18日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表示,中國作協已經注意到了淘花及百度文庫侵權事件,也注意到了淘花所發出的道歉聲明,「我們覺得淘花的道歉行為是非常明智的,作家的正當權益尤其是作家的版權應當得到維護也必須得到維護,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行為去侵犯作家的版權。」陳崎嶸稱,中國作協剛做過一個網絡維權的調查,上報給了中央有關部門,希望引起監管部門的注意。
「如果沒有盜版,我們的收入能擴大十倍不止」,讀客圖書的董事長華楠稱他們的暢銷書《藏地密碼》、《我們臺灣這些年》等被嚴重盜版,除了百度的電子版,還有淘寶賣家的盜版實體書。「找他們投訴,撤下去了,過一兩天就有新的ID又放上去。處理周期非常長,耗費人力精力,屢禁不止。」
作為傳統作家,閻連科在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於自己的作品被網絡侵權,他是懶得管也無力去管,「其實就是逃避,像打官司什麼的我是做不來的,沒有精力去面對現實,大多數作家都是我這樣的心態。」在百度文庫,記者搜到閻連科的所有作品。閻連科說,傳統作家的作品沒有那麼多讀者,閱讀量不大,網絡收費閱讀拿不到多少錢,最大的後果是,只能讓他們的書印得更少。「全社會都在盜版,整個社會都在克隆,我們很無奈。作為一個作家,他的勞動與中國的現實是很不相稱的。」
陸琪是完全靠寫書來維持生活的作家,盜版對他損害最大。「如果中國沒有盜版的話,這麼大的市場,作家一年拿幾千萬、幾百萬是很正常的,但現在全國也就幾十個作家一年能拿到幾百萬」。微博上,已經有網絡作家號召大家不要寫作,稱完全是白費心血。蔣方舟則直接表態:「反正我已經看清了,寫書是賺不了錢的,以後我不會單純靠寫書掙錢。」
南派三叔認為,盜版橫行正在傷害整個文化創意產業。他舉了自己一個朋友做例子,此人有才華、熱愛寫作,但最終決定回去經營自己的家族企業。「他認為在中國做作家是沒有前途的。作為愛好,年輕時可以熬一熬,老了之後呢?還會熬夜寫小說讓別人來盜版嗎?」「中國的唱片行業已經被盜版毀掉了,再毀掉文學,這個國家的原創力就徹底死了。我們作家有作家的能量,這是沒有退路的最後一戰」。
「其實我認為讀者是願意付費的。我們經常接觸很多讀者,他們對喜愛的作家是想付錢、願意花錢買,但現在是沒渠道。」讀客圖書的董事長華楠說,中國人已經接受了買五六十塊一張的電影票去看一場電影,能否花二三十元買一本書,或者花一兩元錢網上看書只是一個消費習慣的問題。這十年來,版權意識在普通民眾裡已經是越來越強。「這次的事件很可能是一個契機,改變整個網絡盜版的大環境。」
港臺地區電子閱讀版權觀察
臺灣:出版社規範市場,手機閱讀是主流
去年是臺灣電子書最熱烈也是發展最快的一年,因為kindle出現了。kindle中裝有EInk(電子墨水技術)屏幕,比較省電,不會反光,比較接近傳統閱讀,所以深受讀者的喜愛,在臺灣一般把開始使用EInk的那一年稱為「電子書元年」。另一波浪潮就是去年年底推出的iPad。可以說是閱讀器的進步推動了臺灣電子書產業的發展。
目前臺灣主要的電子書內容提供商有三個,一是紙制出版社做電子書,像遠流出版社做「金庸閱讀器」一類的應用電子機、城邦跟iPod結合在一起等,這一類把紙制書和電子書緊密結合在一起;其次是臺灣最大的通信運營商中華電訊,它有一個ham i書城,為手機用戶提供電子書;還有就是像wallpedia、智慧牆等百科網站,用戶需要加入會員,在電腦上下載電子書來閱讀,目前很多電子報都是採取這樣的方式。
整體而言,臺灣的電子書內容供應商都是有跟出版社籤版權合同的;整體來說比較規範。而電子書的格式一般是xm l,可以兼容到電腦、iPad、kindle等。
在臺灣,主流的電子書閱讀方式是手機,一般來說手機閱讀不會付太多錢,但都是經過籤約授權的。因為就是坐地鐵或者坐火車旅行無聊打發時間,但是點擊率會比較高。至於應用電子機、iPad這些一般都是高端人群在使用。
作家和出版社之間都是有合約的,版權問題一般都是由出版社負責處理,在臺灣,由於紙質的印刷和營銷成本比較高,作家一般是提取10%的收入。而對於電子書的話則要更高些,作家往往能分成30%到50%。如果要在電子閱讀器上購買一本書,會根據這本書定價的八折或六折銷售。像一本售價為100元人民幣的書在iPad上可能會賣到80塊。平時也會有一些像特價之類的促銷機制。
整體來說,在臺灣整個出版體制都是很規範的,在電子書方面都會嚴格地籤約授權。臺灣的讀者也已經形成了付費的閱讀習慣。正是這種規範化使得臺灣整個電子書產業有一個美好的發展前景。而傳統出版社也將其作為新發展的一個機遇。
(根據遠流博識網(北京)文化公司總經理吳興文先生口述整理)
香港:Apps是最大平臺,傳統出版社處於核心地位
香港最早的電子書發展也與kindle的出現有關,因為香港有大量的英語閱讀人口,買kindle就會直接下載(與K indle捆綁的亞馬遜網站的英文書),但是現在亞馬遜沒有中文書,所以總體來說,這種閱讀不是很流行。
香港沒有內地、臺灣那麼多的應用電子機的廠家,所以沒有IT界來推動這種趨勢。香港也有一些手機供應商在近十年做過電子書的推廣,但是影響不是很大。
香港的電子書的發展是與蘋果的熱潮一起出現的,A pps(蘋果軟體商店)為電子書的發展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收費模式。目前基於A pps平臺的電子書主要是傳統出版社和A pps開發商在合作,內容則完全由出版社提供。在收費上,A pps一般都是採取「微消費」觀念,所以一般一本書可能是1.99美元,有時候一本書往往會被切成很多份。而作家本人的分成則完全由出版社來處理,因為版權在出版社這裡。在A pps中,蘋果公司分掉30%,剩下的主要由出版社和IT公司來分,合作的方式就有很多種,分配的比例也很不一樣,從50%到出版社拿80%都有。
香港的傳統出版社在電子書產業中依然處於核心地位,出版社基本上都是內容供應商,除了內容以外,他們可以跟別人合作,處於主導地位。A pps一般是和IT公司合作,並不是出版社絕對沒有能力去做,而是這種變化的形式實在是太多了。你寧願和一個開發商合作,他們去追逐技術上的潮流。
和內地不同的是,在香港並不流行像盛大文學一樣由作家在網上寫作品,然後由讀者付費閱讀的方式。其原因可能是香港買書很方便,如果讀書的話都去書店買,另外內地那種由電信商推動和文學網站這兩種收費方式在香港都沒有,香港的手機運營商並不怎麼推動這方面。即使是做了一個文學的網站,也不見得會產生這樣一種商業模式。沒有這種商業模式的話,就使得整個環節並不是很流通,這就使得這條路並沒有通起來。
但是在香港流行了相當長時間的網頁閱讀收費模式,主要包括兩種形式:一種是教科書,是免費的;另外一種,就是其他出版社的人去做的,是收費的,大家就要競爭質量了。現在很多香港出版社都在做這方面的工作,有很多學校願意用付費的,當然那個費用也不是很高,可能每個學生一年也就不過花十幾塊錢到一百塊錢或兩三百塊錢(就可以解決教科書的問題)。
目前,香港整個的版權環境還是相當規範的。出版社、讀者都自覺地使用正版的電子書。即使出現了一些侵權的行為,經過法律訴訟,很容易正本清源,因為香港的機構、公司都比較重視名譽,當他們成為被告以後就再也不會去做這樣的事情。而傳統出版社也將圖書店電子化作為大發展的一個新契機。(南方都市報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網)
(根據香港商務印書館總編輯張倩儀女士口述整理)
採寫:南都見習記者 顏亮
法律解釋
針對網際網路公司的智慧財產權侵權案並不少見,早在1999年網際網路發展方興未艾之時便有王蒙、張抗抗、張承志、張潔、畢淑敏、劉震雲六位作家聯名起訴世界互聯通信技術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權糾紛案。近幾年來,隨著網際網路行業狂飆突進式的大發展,網絡智慧財產權侵權訴訟呈泉湧式增長。
國家立法層面也關注到了這種態勢,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通過《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了「著作權法第十條對著作權各項權利的規定均適用於數位化作品的著作權」。2006年頒布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中則規定了維護著作權人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具體途徑。2009年頒布的《侵權責任法》也明確規定「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但立法積極並不意味著中國的網絡智慧財產權保護已趨於完善,它僅僅是確立了一個基本的規則,清華大學法學院崔國斌副教授說,傳統的那種不顧著作權人同意將相關作品放在網上的情況越來越少,但是打著用戶名義在邊緣地帶打擦邊球的情況,依然普遍存在。
1.「舉證、刪除」原則爭議大
在法學界爭議較大的邊緣地帶就是「舉證、刪除」原則的適用問題。「舉證、刪除」原在《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中有明確規定,它的核心前提是明確運營者是否知情。目前,判斷運營者是否知情的主要方式是看內容本身的敏感性、運營者的商業運作模式,尤其是它是否對內容進行篩選和推薦。崔國斌說,很多網際網路運營者的意識還停留在BBS時代,他們在用戶將盜版內容上傳在存儲空間時,都假定自己是不知情的。只有當權利人通知時,自己才有義務去刪除。由於網際網路信息的海量特性,使得權利人在尋找侵權證據時往往掛一漏萬,使盜版以另一種形式大行其道。在極端的情況下,很多網際網路公司甚至自行冒充終端用戶上傳盜版材料。
2.維權成本加大
「就目前而言,這種網絡智慧財產權的訴訟和維權成本很高。」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楊明說,當權利人來維權的時候,很多網絡運營者往往採取拖延戰術。它們可能覺得自己目前的市場份額很大,也有很多的固定消費人群,廣告收益很高,所以即使是打官司也不怕,相反,沒準還能給它帶來更多的關注度。更為重要的是,消費者也不認為網站提供這樣的盜版內容是違反商業道德和法律的行為,這就使得盜版網站在「民意」的支持下大行其道。
另一個擺在維權者面前的障礙是技術層面的,「由於網絡侵權本身涉及的面比較廣,你很難一個個去查證。」楊明說,在國外,如果你在學校裡被發現下載盜版電影,很快就會受到學校網管部門的警告,從而有效地制止這種行為,這在中國來說還不大現實。執法和適用法律的問題並沒有得到很好解決。「如果訴訟成本很低,執法有力,盛大幹嗎還跟百度談半天,直接告就完了。」
採寫:南都見習記者 顏亮
南都記者 田志凌 實習生 馬小慧
(責任編輯:何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