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一個自媒體人,每天都習慣性在網上看新聞找選題,當我看到#警察注視女生溺亡被停職#,這個閱讀達到2.9億,討論高達2.2萬的熱點時,第一反應是義憤填膺,沒想到世風日下警察居然見死不救。
帶著強烈的憤慨,我找了12月4號安徽女孩投河的視頻來看,看完以後認真思考了一下,覺得警察並沒有見死不救,網上很多都是以訛傳訛,很多言論根本不客觀,甚至很偏頗。
視頻一開頭,就是三名民警在寒風中,勸導站在淺水區水剛剛沒過腳踝的白衣女孩,突然間女孩一頭扎進深水區。
民警並沒有眼睜睜看著女孩慢慢沉到水下溺亡,而是三個人手挽手試圖下水救人,但是水沒過大腿後他們返回來了,一分鐘不到增援民警趕來,脫掉衣服在寒風刺骨的水中奮力施救,只是女孩被打撈上來時已經失去生命體徵了。
被一些媒體大肆宣揚的,所謂女孩在多名警察注視下溺亡根本不存在。
好多人寫這個新聞的時候,我懷疑他們根本都沒看過完整視頻,就憑網絡上的幾張照片或幾句話,就斷章取義帶節奏,而部分網友也沒有自己的判斷,輕易就被帶了節奏挑起了情緒。
不能說警察沒有一點失職的地方,但絕沒有冷血無情草菅人命。
人們只看到三個警察沒有不顧一切跳進深水區救人,卻沒去深想他們到底會不會遊泳,即使會遊泳水性怎麼樣?寒冬臘月穿著一身棉衣下水是什麼概念?在這種情況下,沒有任何保護措施,去救一個一心求死的人,將面對什麼樣的風險?
雖然《人民警察法》有規定,人民警察有維護國家安全、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以及合法財產的責任,遇到公民人身和財產安全或處於其他危險應該立刻施救,見死不救或玩忽職守情節嚴重的會被判刑。
但凡是有點遊泳和救人常識的人都知道,只要三名警察水性不好,又沒經過水中救人培訓的話,下去三個人就陪葬三個人,這話一點都不誇張。
有網友說當時女孩站的水很淺,警察完全可以跳過去把她拉上來,我想說這種情況會讓女孩情緒激動,萬一沒抓穩,對施救沒有任何好處。而且據了解情況的人說,水庫是漏鬥型斜坡水泥,腳根本站不住,不會水的下去必死無疑。
警察的職責確實是保護好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被譽為廣大人民的保護神,也是他們時時刻刻的守護,才換來當今社會的和諧安定。
但他們是人不是真的神,而且是跟我們一樣有著七情六慾的普通人,沒有神功護體沒有九條命,他們也是爹生娘養上有老下有小,他們也會流血、會流淚、會犧牲,他們也應該受到社會的關愛和理解。
無論是警察還是普通人,在救人的同時都應該考慮到自身安全,而不是平白無故就把自己搭進去。為什麼一定要道德綁架,好警察就必須為了救人隨隨便便犧牲自己?那樣是不是對父母和妻兒不忠不孝不仁不義?
有網友評論說,警察不是萬能的,但遇到這種情況是萬萬不能的,就算不會遊泳也必須要救,死了是英雄活著是狗熊。對於這種言論我也只能呵呵了,簡直是對生命的褻瀆,非要警察跟著女孩一起死才偉大嗎?
在這起女孩溺亡的悲劇中,警方的失誤在於,沒有派水性好、有相關施救經驗的警察,也沒有提前準備既保障自身安全又能快速救人的工具,用一位網友的話說,也暴露了當地基層民警施救能力、公安部門救援組織能力、訓練體系的短板,平時沒有對各種險情做合理充分的演練和準備。
警察們在穿上警服的那一刻,就接受了國家和人民的重託,身為人民的保護神,絕對不能缺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心。
當鍵盤俠比施救容易太多,警方出警速度和下水救人的速度確實沒有做到位,我們可以客觀評價警察沒有救援成功這件事,但不要添油加醋,更不要惡意攻擊,謠言止於智者。
據說跳河女孩是家中獨生女,只有17歲,正在上高二,平時成績很好人也乖巧,突然尋死的原因還在調查中。她的死讓人惋惜,但不能因為她的死就把全部責任都怪到警察頭上,還要變本加厲的口誅筆伐。
也有人說女孩死得活該,逝者已矣希望大家能尊重她。也請所有人通過這件事更加珍惜生命,千萬不要拿生命來賭氣。
因為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事,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也沒有什麼事情是永恆的,好事壞事都會過去。有時候多堅持一下,再轉念一想,世界就能豁然開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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