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新聞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今年8月初,一名被異地羈押於湖南邵陽武岡市的涉黑團伙頭目高勇,在警方對其變更羈押地點時,採取暴力手段,從警車脫逃。
邵陽市政法系統相關負責人稱,押解高勇的警車內有2名民警、1名司機,高勇實施暴力行為,打傷一名民警、掙脫手銬後脫逃,警方快速反應,「30分鐘內在武岡、洞口交界處將高勇重新抓獲。」
高勇脫逃後再次被捕地點
1982年出生的高勇,系邵陽市洞口縣人。據警方7月9日的案情通報,高勇為首的涉黑團夥共有成員30餘名,涉嫌尋釁滋事、聚眾鬥毆、開設賭場、非法持有槍枝、敲詐勒索、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串通投標等多項犯罪,包括高勇在內的10餘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
紅星新聞記者還獲悉,高勇等人曾於10年前被認定為涉惡團夥。2010年,高勇因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開設賭場罪、窩藏罪、強迫交易罪五項罪名一審獲刑10年;2011年,邵陽中院二審作出改判,高勇獲刑8年;2013年,邵陽中院作出裁定,對高勇減刑1年。
2014年5月,邵陽市中院再次作出刑事裁定,認為高勇在服刑改造期間,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對高勇予以假釋。
涉黑團伙頭目從警車脫逃 被捕地點離家不足1公裡
根據邵陽市公安局7月1日發布的《關於徵集高勇等人涉黑犯罪團夥違法犯罪線索的通告》,隨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往縱深推進,邵陽市公安局根據群眾舉報,成功打掉了以犯罪嫌疑人高勇為首的涉黑犯罪團夥,抓獲高勇等10餘名犯罪嫌疑人,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現查明該團夥涉嫌多項犯罪。
邵陽市公安局《通告》
在該份《通告》中,公安機關面向全社會公開徵集該犯罪團夥的違法犯罪線索,同時敦促該團夥的相關嫌疑人認清形勢,儘快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該《通告》發布一個多月後,紅星新聞記者從邵陽市知情人士處獲悉,8月初,被異地關押在邵陽武岡市的高勇從警車內脫逃,當日被再次抓獲。
邵陽市政法系統相關負責人證實了這一消息。據該負責人介紹,高勇為首的涉黑團夥犯罪案件系中央督導組督辦的案件,由邵陽市公安局、洞口縣公安局等聯合辦理。
該負責人稱,8月初,警方在對高勇變更關押地點的押解過程中,高勇採取暴力行為,搶奪鑰匙、毆打押解民警,掙脫手銬後脫逃,警方快速反應,在半小時內將高勇再次抓獲,抓獲地點位於武岡、洞口交界處。
該負責人稱,事發時車上有2名民警、1名司機,由於高勇手比較肥,民警未將手銬銬緊,導致高勇掙脫手銬,涉事民警缺乏安全意識,事後,根據相關條例,已對涉事民警作出內部處理。
高勇(紅圈者)再次被抓獲畫面
紅星新聞記者獲取了一段高勇疑似被警方抓獲的視頻。該視頻顯示,高勇被再次抓獲地點位於洞口縣雪峰西路,抓捕時間為夜晚。
邵陽市政法系統相關負責人證實,該視頻內容確係高勇脫逃後邵陽警方將其再次抓獲的畫面。
紅星新聞記者調查了解到,高勇在雪峰西路「御龍灣」有一處別墅,目前已被查封,該別墅距離視頻中顯示的被抓捕地點不足1公裡。
30餘名涉黑團夥成員尚有多人潛逃 百姓聞聽「高勇脫逃」陷入恐慌
7月9日,邵陽市公安局掃黑除惡專案組在洞口縣舉行高勇為首的涉黑犯罪團夥案件案情通報會。
該通報會指出,經專案組偵查查明,高勇為首的涉黑團夥共有成員30餘名,涉嫌尋釁滋事、聚眾鬥毆、開設賭場、非法持有槍枝、敲詐勒索、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串通投標等多項犯罪。
專案組案情通報會 洞口縣政府官網截圖
「目前,團夥成員高勇、肖夏、肖果夫、鄧曉雲、付斌等十餘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獲。專案組已依法查封高勇房產四處,其中套房三套、別墅一棟,商業用地7108平米,瑪莎拉蒂小車兩臺,涉案價值合計約2000餘萬元,繳獲高勇非法持有的仿六四式手槍兩支,子彈4發。」該通報會指出。
紅星新聞記者現場探訪高勇被查封的別墅看到,該別墅系一棟三層獨棟別墅,臨近河道,四面被院牆圍起。
高勇被查封的別墅
8月上旬,紅星新聞記者在洞口縣走訪,多名群眾均對高勇脫逃半小時一事表示擔憂。高勇的一名鄰居向紅星新聞記者說,事發當晚,獲知高勇脫逃的消息,鄰居們都關緊大門、不敢出門,「被警方控制情況下,居然還能夠脫逃。」
在7月9日的通報會上,邵陽市公安局副局長朱邵武指出,市局掃黑專案組在洞口召開高勇為首的涉黑犯罪團夥案情通報會,是落實中央督導組工作要求的需要,是推動洞口掃黑除惡鬥爭的需要,是徹查高勇等犯罪團夥案件的需要,是推動洞口經濟社會良性健康發展的需要。
「掃黑除惡不僅是公檢法的責任,也是廣大幹部群眾義不容辭的責任;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配合,向專案組提供數據、臺帳、資料等,不得打折扣、不得討價還價;要大膽檢舉高勇為首的涉黑犯罪團夥案的有關線索;涉及到高勇案的相關人員要主動向組織講清楚。」朱邵武說。
洞口縣委書記艾方毅則在會上強調,要狠抓長效,堅決打好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收官戰;要認清形勢,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保障市掃黑除惡專案組查辦高勇為首的涉黑團夥案件,動員廣大幹部群眾積極提供高勇團夥犯罪案件線索;要強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打擊手段,以「六清」即「逃犯清零、線索清倉、案件清結、傘網清除、黑財清底、行業清源」為目標,以案促改,求實求效。
涉黑頭目10年前曾因涉惡獲刑8年,服刑4年獲假釋出獄
紅星新聞記者從洞口縣人民法院網獲悉,2010年10月13日,洞口縣人民法院對高勇等14人的涉惡團夥犯罪一案進行了宣判,以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開設賭場罪、窩藏罪、強迫交易罪五項罪名,一審判處高勇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洞口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高勇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洞口縣人民法院稱,2001年4月6日,高勇、肖盛等團夥成員六人在石江車站毆打他人,致多人受傷,其中一人重傷;2001年11月至2007年11月間,高勇、詹偉等團夥成員,在縣城「狂野之城」歌舞廳、竹市秀丰采石場等地先後分別隨意毆打、騷擾他人四次,任意損毀公私財物一次,致三人輕微傷,一人輕傷,一車毀損,圍堵縣規劃規劃局大門近2個小時,嚴重破壞社會秩序;2007年10月,高勇等人用挖機將城關二校的兩處保坎毀損,後又任意毀損並佔用二校南側土地105.7平方米用於其商品房的修建,共造成財產損失121135元;2009年6月18日,高勇、謝朝輝等團夥成員在邵東與他人合夥開設賭場四次,抽水漁利共計34000餘元、放高利貸得高利息共計97000餘元;2008年7月至2009年9月,高勇在明知對方是犯罪的人的情況下,仍兩次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共幫助四人逃匿;2007年8月,高勇夥同他人先後數次對受害人曾某、楊某進行威脅、限制人身自由,迫使其轉讓了自己依法所購置土地的使用權。
洞口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高勇等14人犯罪事實清楚,情節嚴重,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均已構成了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紅星新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高勇上訴後,2011年1月18日,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改判,以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窩藏罪、強迫交易罪四項罪名,判處高勇有期徒刑8年。
2013年1月28日,經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減去高勇有期徒刑1年,刑期至2017年4月1日。
獲刑8年的高勇服刑4年後,於2014年5月假釋出獄
2014年5月15日,邵陽監獄提出假釋建議書,稱罪犯高勇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罪受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現已執行原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監獄對罪犯高勇予以假釋。」
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4年5月29日作出刑事裁定,認為邵陽監獄呈報罪犯高勇的改造表現屬實,「罪犯高勇在服刑改造期間,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符合假釋條件。」
紅星新聞記者 劉蘋 王劍強 發自湖南邵陽
編輯 張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