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社交電商的一種,打著「自用省錢、分享賺錢」口號的分銷模式,最近走進了越來越多市民的生活。它並非今年才興起,近幾個月卻成為不少人在朋友圈、微博、QQ群每天輪番發布的一種賺錢「副業」。由於層級不清,這種模式良莠不齊,也頻頻遭到涉嫌傳銷爭議與質疑。
最近朋友圈優惠券分享連結有點多
「捲紙原價46.9元券後價27元,複製這條即可搶購。」「這款商品有『漏洞價』,快搶!」「今天直接發放60立減優惠券,買它!」最近打開微信群和朋友圈,記者經常看到有人分享各種商品的優惠券連結。
「那些下載了這種返利App的人每天不停地發各種商品的優惠券,說是自用省錢,但老是強行推送給別人很多不需要的產品,感覺挺煩人的。」市民傅霖對記者吐槽說,她身邊的兩個同事還有幾個朋友,自從下載了這些號稱可以自己搶券又可以拿佣金的社交電商App後,每天都給她發十幾條購物連結,傅霖表示已經不堪其擾。其中有一個同事,以前是做日韓商品代購的,現在甚至已經完全放棄原先的副業,在朋友圈做起了「推客」,此前還遊說她作為其「合作夥伴」一起加入賺錢,讓傅霖避之不及。不過,比起這些沒有明確目標的購物連結發布,傅霖有個朋友群裡倒是有真正的社交圈「KOL」,推薦的東西很合她的胃口。「對我來說目標是真正有需要的人,而不是放下面子到處找人幫我分銷。」推手小閔本身是電商平臺從業人員,疫情期間她把一些廚房小家電和烘焙食材、生鮮產品的連結放在了小區的業主群,群裡的吃貨朋友也很捧場,小閔每月都能拿到一筆平臺佣金。
從早期的微商賣貨,到當下的網紅直播帶貨,基於社交圈的擴大,衍變出了越來越多的社交模式。事實上,這種「自用省、分享賺」的「社交+電商」的營銷手段早已遍地開花,芬香、淘小鋪、好省、網易推手、蘇寧推客、貝店、花生日記、粉象生活、蜜源……這些前兩年就興起的分銷社交電商模式,近來緣何有越來越多的人加入?有業內人士分析,隨著電商行業競爭日趨激烈,流量紅利逐漸消失,「人找貨」成了「貨找人」。電商平臺陸續推出過一些新的營銷模式,但覆蓋面依然不夠廣,不夠下沉。商品想讓更多人看到,目前最有效的方法還是擴散到社群。如今網購和社交越來越緊密,在社交平臺上,人人都能成為「推廣專員」。這也讓社交傳播成為最有效的傳播途徑,而這種高效的傳播網絡正是電商行業所急需的。今年年初的疫情,更是助推了這種全民營銷的趨勢。一些人收入減少想通過副業增加收入,也有一些海外代購因沒有貨源被迫停業,轉而尋找新的賺錢門道。
無限層佣金模式涉嫌傳銷?
據悉,過去,商家要花大成本做投放和引流,現在有很多人幫他們推廣,商家也願意拿出一部分優惠券來引流。一些電商平臺商家為了提高自己的銷量,會在一些社交電商APP上發放購物優惠券,消費者只需點擊自己喜歡的商品領取優惠券,直接進入平臺下單,享受平臺所有的購物待遇。這種社交電商APP不僅幫助賣家提高銷量和知名度,同時幫助網購者低價淘到高性價比的商品,分享給別人購物成功還能拿到佣金,看起來確實一舉三得。不過,這些APP的運營模式並不盡相同。一類如阿里巴巴旗下的一淘、蘇寧易購旗下的蘇寧推客等平臺,每一名分享者只能獲取他分銷出去的連結產生的成交額所含的佣金,下一層人即使再分享新的連結,頂層的人也不能獲取佣金。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超過三層就屬於多級分銷涉嫌違法。
但也有一些社交電商APP的模式是通過金字塔型的邀請機制發展無限層下級,獲取佣金獎勵。一位「好省」APP的使用者在論壇上發帖稱,「好省」一共分三個級別:合伙人、團長、高級團長,高級團長有五險一金,而且隨著逐步升級,佣金比例會提高很多。其還稱:「只要你敢來,我有方法,第一步要做的是帶你從合伙人升級團長。你邀請別人註冊在你下面,他們買東西自己拿佣金,你也可以拿他們的佣金。他們再邀請人,你還可以拿他們下面人的佣金,無限層。」另一款社交電商App花生日記,註冊填寫「上家」的邀請碼後,就能成為超級會員。通過超級會員的連結或邀請碼註冊的用戶都能算作它的粉絲,當粉絲達到一定規模,這個超級會員就能升級成為運營商。這時,粉絲再拉來的粉絲也會成為運營商的業績,而這些粉絲購物後會員都能拿到相應的佣金,同樣採取的是多層級佣金計提制度。
從多款社交電商的運營模式來看,其利益著眼點並非通過銷售商品賺取差價獲得利潤,而是通過發展下線獲得返傭,多個平臺APP因此而受到相關部門的處罰。記者查閱相關資料了解到,社交電商雲集微店曾因以交入門費、「拉人頭」和「團隊計酬」的行為開展運營,涉嫌傳銷,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款958.4萬元。此前環球捕手也曾因涉嫌傳銷被微信封號。去年3月,花生日記也因涉嫌傳銷(直銷)違法行為,被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出累計7456萬元的罰單。
勿被「躺著賺錢」口號誘惑
「買貴的不如買對的」「物美價也廉」,這些看起來非常實惠的廣告語吸引了一大批精打細算的消費群體。有市民認為,一些正規的有返利性質的社交電商為振興經濟、助推消費升級提供了更多可能。但與此同時,也有很多偽社交電商平臺出現,他們打著社交電商的名號,通過各種概念、模式的包裝,讓很多人一起加入創造「財富神話」,其模式的爭議一直都沒有斷過。
「當前網絡傳銷犯罪手法翻新,具有很強的迷惑性、誘導性,但其非法牟利的本質不會變。遇到收入門費、拉下線就要高度警惕。」江蘇創合元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震表示,目前傳銷組織利用網際網路,把傳統傳銷活動衍生出了多種變異形式。傳銷實質上就是上線瓜分下線投入資金的圈錢遊戲,要想獲得傳銷資格就要繳納入門費,想要獲取收益就要拉人頭加入。「入會只需把錢交,一拉人頭就回報,拉人越多層級高……」符合這些特徵的,基本上就可以判斷是傳銷了。
王震表示,在日常生活中,幾乎每個人的微信朋友圈裡都有微商、推客在銷售和發展代理。有人堅持每天上貨、曬訂單、曬收入,告訴你一天掙了多少錢,做好了就可以買豪車、買房。對此,王震認為一方面有關部門應加大對傳銷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另一方面他也提醒市民,不要被「躺著賺錢」的口號所誘惑,要理智辨別隱藏在背後的傳銷陷阱,增強安全意識。對於以發展會員、加盟等名義要求交納資金、購買產品、發展下線,並以下線所交納的資金或銷售額作為報酬提成依據的,均屬於傳銷行為,敬請遠離。(朱潔)
來源:無錫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