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消費者新購汽車第一天,發動機就出現故障報警。經檢查,車輛排氣系統故障,需要拆卸油箱維修。消費者要求換車,但4S店表示,車輛目前狀況不符合「三包」退換條件。消費者不能接受,提出與4S店協商賠償方案,但雙方至今仍無法達成一致。《天天315》聚焦:新車第一天就出故障,消費者可以換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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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北京12月3日消息 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經濟之聲《天天315》報導,陳女士在武漢一家汽車4S店,花費24萬元購買了一輛小轎車,11月14日是提車的日子,陳女士滿心歡喜地從4S店把車開走,返回老家荊州。不過,車子剛剛開上高速,儀錶盤上就出現了一個故障指示燈。陳女士馬上停下車子,給4S店打電話詢問原因。
「他們說是油品的問題,然後說『沒什麼事,你回去把車歇幾個小時再重新啟動,那個燈就會消了』;還有說是那個油箱蓋沒蓋緊導致的。」陳女士說。
第二天,陳女士發現故障指示燈還亮著,於是她把車開到荊州當地的一家4S店檢測。檢查結果表明,這輛新車的排氣系統漏氣,需要更換一個電磁閥。不過,雖然這個零件不大,但更換的同時需要拆卸油箱、碳罐等部件。陳女士不能接受自己剛剛新買到的車子,只開了一天就需要這麼大費周章的維修。
於是,陳女士向武漢那家4S店提出換車的要求,對方表示拒絕,聲稱這輛車子的情況不符合「汽車三包法」有關退換貨的條件。雖然心裡無法接受剛買新車就出現故障,但陳女士還是嘗試跟對方溝通賠償的事宜。她提出對方免費贈送五次保養,但對方表示只能提供兩次,雙方協商陷入僵局。到目前為止,時間過去一個多月了,陳女士的新車還停放在家裡,沒有維修,也不敢開上路。
陳女士:現在已經一個多星期了,事情到底怎麼解決的?
4S店:我們目前只申請到兩次保養。
陳女士:兩次保養我肯定不能接受。車開出去第一天就提示發動機故障,你告訴我不是發動機的問題?
4S店:您那個是故障提示燈。您說的情況都是那邊技師告訴您的,但是我們這邊並沒有幫您檢測,不知道他所說的情況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裘葉律師指出,《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對於「三包責任」有如下規定: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裡程3000公裡之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洩漏,消費者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陳女士的車雖然不符合退換條件,但是商家還是應當充分考慮消費者的消費體驗,給予消費者合理補償。
裘葉律師說:「消費者目前的狀況可能不符合『三包』規定當中消費者有權要求換車的條件。在這種情況下,建議消費者,首先把車輛送去維修,看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的。至於經銷商由此給消費者造成了什麼樣的損失,雙方可以進行協商,比如提到的保養幾次的問題,這是一個雙方協商的過程。但是作為經銷商,還是應該要充分考慮消費者的消費體驗,因為在購買第一天就出現這種情況,經銷商應該從消費者角度給予合理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