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解決伊春市行政區劃改革後,南岔縣、大箐山縣公務員隊伍力量不足、人才短缺,幹部隊伍接續無法保障等問題,進一步推進結構優良、數量合理、梯次接續的公務員隊伍建設。按照市委關於加強兩地公務員隊伍建設的部署,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統籌南岔縣、大箐山縣面向全市開展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設置
選調職位及數量詳見《2020年度南岔縣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計劃表》(附件1)、《2020年度大箐山縣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計劃表》(附件2)。
二、範圍及條件
(一)報名範圍
市直機關及各縣(市)區(除南岔、大箐山)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公登記備案人員)。
(二)報名條件
1.報考人員應符合《公務員法》的基本要求,並具備下列條件:
①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②報考領導崗位的,須符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要求的最低任職年限;報考職級崗位的,須符合《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要求的最低晉升年限;
③對於現任職務為正科級或相當職務層次報考的,年齡要求不超過50周歲(1969年9月9日以後出生);現任職務為副科級或相當職務層次報考的,年齡要求不超過45周歲(1974年9月9日以後出生);現任職務為一級科員層次報考的,年齡要求不超過35周歲(1984年9月9日以後出生);
④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⑤新錄用公務員服務期滿(含試用期)或符合黑組通字﹝2019﹞6號文件規定之有序流動政策;
⑥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⑦具有全日制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⑧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⑨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20年9月9日,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公開選調:
①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尚未作出結論的;
②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③幹部檔案(學歷、幹部身份等)存疑,報名或資格審查期間無法認定清楚影響任職的;
④錄用後即構成《公務員法》規定的迴避關係的;
⑤提任科級領導職務試用期未滿的;
⑥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9月9日上午8:30—9月10日下午17:30,報考人員須在上述報名時間內按要求進行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報名方式:本次公開選調採取本人自願,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須將本人報名材料的掃描件發送至選調縣(區)指定郵箱,每人限報1個崗位。
南岔縣公開選調報名郵箱:1056986933@qq.com;
大箐山縣公開選調報名郵箱:45408704@qq.com。
3.報名材料:《2020年度南岔縣、大箐山縣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3,須報考人員信息籤字確認)掃描件;二代身份證掃描件;電子版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藍底,50K字節);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教育部電子學歷註冊備案表(有效期內)掃描件。
4.注意事項:報名結束後南岔縣、大箐山縣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對報名人員選調資格進行核查。報名後的各個環節,將由南岔縣、大箐山縣兩地組織部門以固定電話的形式予以通知,請考生確保所填報的《2020年度南岔縣、大箐山縣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聯繫方式正確,保持通訊暢通(2020年9月11日後未收到通知的即未進入面談環節,不另行通知)。報考人員對選調計劃中的學歷、資格條件以及備註內容等信息需要諮詢時,可直接與兩地聯繫,諮詢電話詳見其他事項。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其選調資格。
(二)測評和體檢
本次選調工作不進行筆試,測評採取「面談+考察」的方式確定選調人選。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統籌南岔縣、大箐山縣按照工作程序,綜合報名人選的政治表現、工作業績、年度考核結果、獎勵表彰、學歷學位、工作經歷情況與選調職位的關聯度和匹配度等因素提出考察人選,進行綜合考察,確定擬錄用人選。
由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統籌南岔縣、大箐山縣組織擬錄用人選進行體檢,嚴格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有關規定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按測評成績順次遞補。考生個人原因自願放棄公開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後放棄資格的,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三)錄用及公示
根據考察、體檢情況,由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統籌南岔縣、大箐山縣決定錄用人選,並在一定範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試用的,履行試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任用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
(四)試用及調轉
公開選調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後,由選調單位對試用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報考職位及規定程序辦理調動、任職等手續,需要實行任職試用期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間不勝任工作的,安排返回原單位工作。
四、其他事項
1.公開選調人員的行政、組織、工資關係等均轉入南岔縣、大箐山縣,所在縣委為選調幹部發揮作用、增長才幹提供平臺,對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及時提拔重用。
2.本次選調可晉升職級或轉任領導崗位報考。符合任職晉級條件的選調人員,職務公務員的可晉升一級職級,職級公務員的可轉任領導職務或晉升一級職級。
3.選調人員家屬按對等調入原則,由當地考慮隨調安置。
4.對有生活困難的選調人員由兩地提供幹部周轉房或人才公寓。
5.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市委組織部諮詢電話:0458—3879859、0458—3879828;南岔縣委組織部諮詢電話:0458—3476092;大箐山縣委組織部諮詢電話:0458—3439524。
6.本次公開選調報名材料,請考生自行登錄郵箱ndgkxd2020@163.com 下載,密碼:a123456。
附件:1.《2020年度南岔縣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計劃表》
2.《2020年度大箐山縣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計劃表》
3.《2020年度南岔縣、大箐山縣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中共伊春市委組織部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