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去小區遊泳池遊個泳消消暑,是一件很愜意的事。然而,最近記者頻頻接到市民反映,稱自己小區的遊泳池這段時間每天都人滿為患,而很多來遊泳的人並不是小區業主,這也讓每月都繳納了公攤水電和物業費的小區業主心裡「擰了個疙瘩」。
那麼,我們居住的小區遊泳池是否應當對除業主以外的人開放?對外開放與否又應該由誰說了算?
現象
小區遊泳池現眾多外來人員
「遊泳池一到下午人就特別多,像是在下餃子,關鍵是有很多都是外來人員。」近日,家住渝中區大黃路某小區居民範女士抱怨,她所在小區的遊泳池是對外承包的,這段時間天氣熱,遊泳池裡人多到像「下餃子」根本遊不開。
家住南岸區雙峰山路某小區業主張先生也向記者表示,他們小區的遊泳池每到下午泳池就人滿為患,很是吵鬧。「遊泳池是小區配套設施,而且納入了公攤面積,我們每月交物業費、公攤水電費,這麼做也影響到了我們作為業主的權益。」
記者隨後走訪了等多個小區,發現絕大部分小區遊泳池均對外開放。昨日上午十點過,記者在大坪長江二路70號小區遊泳池看到,一旁牆上的價目表上寫著,15元/次,不分成人兒童。落款則是一家體育賽事諮詢公司,而不是小區物業管理方。
調查
近半業主認為不應對外開放
針對小區遊泳池是否應該對外開放的問題,昨日記者隨機採訪調查了30位市民。
對此,近半數市民認為,小區遊泳池不應該對外開放。但有超三成的人認為,對外開放首先應該保證業主的權益,在做好安全管理的同時,在票價或服務上對小區業主要有一定優惠。
在調查中,還有部分市民支持將小區遊泳池外包給專業公司經營。他們認為,專業公司會配備更加熟練的教練和救生員,小孩子遊泳時也更加安全,服務也可能相對提高。
律師
能否對外開放應視產權而定
小區遊泳池能否開放?對此,記者諮詢了重慶廣君律師事務所主任付林根,對方表示,目前小區遊泳池的歸屬基本有兩種。一種是作為小區內的配套,計算進公攤面積裡面,那麼小區遊泳池屬於全體業主所有。如果要對外開放營業,必須通過三分之二以上業主的同意,且經營所得歸全體業主所有,業委會或物業管理企業無權擅自出租。
若遊泳池產權歸開發商所有,遊泳池對外開放由產權方決定,可以不經業主或業委會同意。但若在開放過程中損害到業主的權益,業主依然可以進行維權。
記者 張春蓮 實習生 徐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