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一滑雪場內,一男子想教自己的朋友滑雪,結果被現場工作人員制止,稱教學要花錢請滑雪場教練。之後景區道歉,表示工作人員的工作態度過於僵硬,對滑雪場的規則理解不夠清楚。
滑雪也有難言之隱,因為與跑步、桌球、羽毛球等不同,滑雪運動有一定的危險性。如果沒有專業人員的指導,不會滑雪的人受傷的機率仍然很高。旅遊者自己教朋友滑雪,如果跌倒受傷,責任還是落到滑雪場,員工想避免這種危險,情有可原。
但是,這並不代表僱員的做法是正確的,他可以向遊客說明其中的利害關係,然後由遊客自己判斷是否向朋友學習,或者是否花錢請滑雪場工作人員教授。如果想和朋友們學習,可以讓他們籤訂免責協議,約定如果在學習過程中發生意外,滑雪場可以不承擔責任,而不是簡單地要求遊客必須花錢請教練。
類似事件也在廬山發生過:黃先生外出旅遊時,被一個自稱為遊客的人拉進一家小店,並告訴店裡的特產是藏紅,為他介紹店裡各種商品,還幫他砍價。當黃先生還在猶豫是否要買時,這位遊客直接抓了一包「陽元草」讓店員打成粉,黃先生認為粉質與他的期望相距甚遠,表示不想買,結果遭到威脅。售貨員說不給錢,黃先生無法爬出廬山,他這才意識到自己碰上了"託兒",被迫刷卡支付2280元。
外出旅行可以增長見識,緩解壓力,但是遇到這樣的行為真的會影響心情。儘管《消費者權益保障法》明確禁止強制消費,但黃先生想要維權的難度仍然很大,因為他自己去過,又沒拍過錄像,很難舉證。
事實上,這種行為對遊客的影響又何止如此,如今是網絡時代,新聞傳播得很快,遊客發一張照片,寫一篇博客,就能吸引到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關注。反面新聞多了,大眾就會對景區產生反感,旅遊景點的替代性本身就很高,而非非非去某處旅遊不可,景區慢慢就會不景氣。
正如著名的雪鄉,因「爸爸去哪裡了」這一節目而轟動一時的宰客事件,卻屢屢發生,網友紛紛抵制,如今又有多少人願意去那裡度假、遊玩,即便他們整改後幾次許諾不再宰客,仍無濟於事。
為了減少類似事件的發生,促進旅遊業的健康發展,還需要落實監管責任。目前一些地區的監管機構對遊客暴露出的問題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或者是出了事故後再去糾正,遊客不能享受舒適的旅遊體驗,這樣的景區開發缺乏後勁。
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探索,建立常態、長效的監管機制,跟上市場的變化,了解遊客的需求,不再把遊客當成待宰的羔羊。對景區本身而言,還需要更多的反思,才能為遊客提供更舒適的旅遊體驗,獲得長期的收益。
可定期舉辦培訓班,借鑑國內外經驗,鼓勵企業轉型升級,轉變經營方式和服務方式,以誠信為準則,打造精品旅遊品牌。旅遊景點內,可設置違規舉報標誌牌,利用網絡向遊客進行監督和維權,讓遊客有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若景區內有強買強賣的商家,要嚴加處罰,方式有罰款、停業整頓甚至取締,可在行業內建立黑名單制度,將有宰客行為的商家列入黑名單,使之在旅遊業中無法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