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導致七死七傷這樣的犯罪事實讓人悍然,但是事實情況有點特殊。12月27日早8時14分許,遼寧開原市發生持刀傷人系列案件,造成7人死亡、7人受傷。不得不讓人驚呼太殘忍。
犯罪分子到底是什麼人,什麼原因會造成這樣的慘案?
犯罪分子楊某峰已經被抓獲。其行為為隨機性傷人跟殺人,曾經也有過案底。當地人員反應嫌犯楊某峰今年60多歲,「不大正常,兩年前還打過人」。上一次傷人鑑定其精神有問題,並且由妹妹負責賠償醫療費,1.7萬元元
楊某峰第一次傷人
楊某峰2018年4月24日8時許,他在本市(開原市)天順公寓東側垃圾站附近,自認為劉某弄噪音吵到自己與其理論並與其發生口角,進而相互動手被告人楊某峰用拳頭將劉某頭面部打傷。
經開原市人民法院審理查明,「經司法傷情鑑定,被害人劉某雙側鼻骨骨折,構成輕傷二級;鼻中隔骨折構成輕微傷;左上頜骨頜突骨折構成輕微傷。」
開原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人楊某峰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因為有前科家人才應該多加監管才是,這下又傷害了這麼多人估計雖然有精神病史,也難脫其疚。
有消息稱,楊某峰這次事件共計死亡7人,其中在維康醫院死亡1人;人民醫院死亡4人,搶救5人,輕傷1人;外面死亡2人。
楊某峰有精神問題,但是有控制自己的能力
雖然有精神上面的問題,在第一次問責的時候就已經聲明有控制並且停止自己攻擊他人的能力,因此並未因為進行免責,依然判刑六個月。
現在很多人以有精神有問題來逃避法律責任,前不久的李倩月事件的主謀也是用精神問題來做擋箭牌,到底精神障礙能不能成為犯罪分子的擋箭牌呢?
司法進行審核犯人的精神病使,並且通過檢驗測試來判斷人是否具有認知障礙,甚至行為障礙,一個有思維邏輯的正常人不會輕易的被判定為精神病患者,犯罪分子有的就是為了拖延一下時間,讓自己儘可能晚一點接受審判。
百香果女孩迎來審判,犯罪分子用手槍的手勢指著自己的腦袋,好像表示想儘快的讓自己接受審判或者死刑,有時候活著反而是一種煎熬。早知現在隔壁當初,法律不會讓任何一個合法公民蒙受冤屈,也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存在僥倖心理的犯罪分子。
這名犯罪分子有一定報復社會的傾向
第一次案件發生楊某峰就接受了有關部門的鑑定
遼寧省精神衛生中心法醫司法鑑定所精神疾病司法鑑定、吉林省神經精神病醫院提供的鑑定,根據這些鑑定機構的認定,楊某峰存在「有精神病性症狀的抑鬱症、作案時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精神分裂症」等。
有能力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第一次跟人發生矛盾也判刑。
根據情況帕努的那他的家庭處境非常不好,並且孤身一人。
兒子死亡,妻子離婚的現狀讓他的人生充滿的怨恨對社會,這才出現了這次惡性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