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imenggu.hteacher.net 2018-05-03 15:03 內蒙古教師資格證 [您的教師考試網]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關於做好2018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內教教師函﹝2018﹞43號)要求,為認真做好我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認定人員範圍
1、戶籍在呼和浩特市區域範圍內的人員;
2、任教學校在呼和浩特市區域範圍內的人員(現場確認時另附《呼和浩特市行政事業單位聘(錄)用人員審批表》原件和複印件);
3、駐呼高校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就讀期間取得《內蒙古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非師範教育類人員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現場確認時另附在讀階段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駐呼高校全日制師範教育類應屆畢業生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認定機構安排學校統一組織進行。
二、認定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思想品德鑑定合格。
2、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任教學科應與本人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
3、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非師範教育類人員應當取得《內蒙古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非師範教育類人員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經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併合格。師範教育類人員就讀期間應取得師範教育類相關課程成績,經教育實習鑑定併合格。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5、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申請任教學科為「語文」的,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二級甲等以上。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時間應在高校就讀期間或畢業以後。
三、認定資格種類和認定機構權限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認定;
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由各旗、縣、區教育局認定;
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由自治區教育廳認定。
申請人一定要根據自身條件(已取得的學歷和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層次)和需要(工作崗位)選準相應的資格種類和認定機構。
四、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5月7日—5月16日
2、現場確認時間:5月8日—5月17日,每個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為提交材料時間,周五下午為政務中心學習時間,不對外辦公。
3、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與體檢時間:5月18日以後,具體測試和體檢時間網站另行通知(不再電話通知),現場確認通過的人員務必關注「呼和浩特市政務服務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zwfw.gov.cn)。體檢由認定機構統一組織,體檢表無需申請人下載列印。未按規定時間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和體檢的,視為自行放棄申請。
4、制證時間:7月4日—7月13日
5、發證時間:7月16日—8月6日。根據教育廳通知:為規範管理證書發放,各認定機構必須在認定工作結束後40天內(應屆畢業生在取得畢業證書後領取),完成證書發放工作。
6、駐呼高校全日制師範教育類應屆畢業生各環節時間安排以本校就業部門通知為準
五、申報網址
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
六、認定流程
(一)網上報名
1、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持有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信息中心頒發的《內蒙古自治區認定教師資格非師範教育類人員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和師範教育類人員,請從「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登錄(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員,請從「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登錄),點擊「註冊」,進入申報系統後,按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填寫報名信息、上傳電子版照片等(電子版照片要求:寬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超過20K,jpg格式)。申請「任教學科」應與本人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的,選擇點擊擬申請學科後確認即可;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應點開所選類別最低目錄,如選填「會計」、「工藝美術」等,不可選填「文化課類」、「藝術課類」等。「最高學歷」和「最高學位」只可填寫已取得的學歷學位(應屆畢業生填寫7月份能如期畢業可取得的學歷和學位)。「普通話證書編號」為必填內容。
2、核對申報信息,確認無誤後提交報名信息。提交信息成功後,申請人要牢記登錄密碼,為後續再次登錄系統查看、修改申報信息以及列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思想品德鑑定表》時使用。
3、點擊「登錄系統」,按照提示點擊「下載教師資格申請表」,列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此表為系統自動生成, A4紙正反面列印,表中的內容應與提交材料信息完全一致,並在「承諾書」上簽名。點擊「下載思想品德鑑定表」,列印《思想品德鑑定表》,在職人員由其任教學校鑑定填寫,非在職人員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鑑定填寫(含戶籍在我市但在我市以外地區讀研或工作的人員),應屆畢業生由其所在院系黨組織鑑定填寫,填寫後負責人籤字,並加蓋鑑定單位組織人事公章。以上鑑定單位必須在呼市區域範圍內。
4、網上申報結束後,申請人須按規定時間到現場確認。未按規定時間現場確認的,視為自行放棄申請。因錯報、瞞報而造成的後果由申請人自負。
(二)現場確認
1、申請人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集體戶須到現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
(2)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3)畢業證書原件、複印件(包括專科、本科、研究生畢業證書)和與其相對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登錄http://www.chsi.com.cn/下載列印,表內須有未過期的在線驗證碼);
非師範教育類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必須提交「學業成績單」(由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出具並蓋章)和在讀階段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登錄http://www.chsi.com.cn/下載列印,表內須有未過期的在線驗證碼);駐呼高校在讀研究生另附在讀階段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生提交《內蒙古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非師範教育類人員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參加全國統考的提交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生提交本人檔案中《學業成績單》和《教育實習鑑定表》原件和複印件;《學業成績單》一頁如不能全部列印的,正反兩面列印,並蓋有教務處公章。
(5)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任教人員由其任教學校鑑定,非任教人員由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鑑定,應屆畢業生由所在院系黨組織鑑定)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還須提交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7)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1式2份;(A4紙正反面列印)
(8)照片3張(分別用於封面、制證和體檢。規格:寬3釐米,高4釐米,免冠證件照片。申報材料中所用照片必須與網報上傳電子照片為同一底版。不一致者不予受理。)
備註:提交材料必須齊全並符合要求,否則不予受理。申請人對提交材料模糊不清的,可登錄「呼和浩特市政務服務中心」網站,點擊「辦事服務」→ 「辦事服務」→「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下載或預覽」 →「預覽」查看相關樣表。
提交材料如有造假者,將予以收繳,並填入「中國教師資格網」限制庫,申請人5年內不可在全國任何地方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2、要求:提交材料統一用A4紙列印或複印,按檔案封面(附件)目錄順序整理成冊,自備檔案袋,封面放在提交材料的首頁,不需粘貼在檔案袋上。
3、現場確認地點:呼和浩特市新城區丁香路2號呼和浩特市政務服務中心四樓教育局窗口(新華東街內蒙古政協東往北400米,也可乘19路公交車到「政務服務中心」站下車即到)
(三)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1、人員範圍:除全日制本科師範教育類專業和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申請本專業教師資格的人員外,其他人員均應參加。
2、測試內容和時間:現場確認通過後,測試具體內容、時間在「呼和浩特市政務服務中心」網站上另行通知。
(四)體檢
具備認定條件的人員由認定機構統一組織到縣級以上醫院體檢。體檢時間、地點(醫院)在「呼和浩特市政務服務中心」網站上另行通知。
(五)確認和認定
對提交申報材料齊全、通過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體檢合格符合認定條件的人員,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給予確認和認定。
(六)領取證書
認定機構根據認定情況向上級機關申領空白證書,列印個人信息,貼照片、蓋公章和鋼印,製作完成後向個人發放教師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此表存檔)。
領取方式:應屆畢業生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其他人員攜帶身份證。
領取地點:新城區丁香路2號政務服務中心4樓教育局窗口
七、申請人注意事項
申請人務必認真閱讀系統各類提示信息,按照認定機構的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和提交材料,避免信息不符或材料不合格造成多次往返奔波,影響辦事效率,甚至影響認定機會,以下幾點是往年認定過程中容易出錯的地方,請申請人認真對待,爭取一次辦理成功。
1、紙制照片必須與網報電子照片為同一底版。
2、提交材料必須齊全、規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是在網報成功後系統自動生成的,必須用A4紙逐頁正反面列印。表中的內容應與本人提交的材料信息一致,若有修改應重新列印。《思想品德鑑定表》在職人員由其任教學校填寫,非在職人員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填寫(包含具有呼市戶籍,但在我市以外地區工作或就讀人員),應屆畢業生和讀研(博)人員到所在院系黨組織部門填寫,填寫後負責人籤字,並加蓋鑑定單位組織人事公章。
3、學業成績單必須有學校教務處蓋章。因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讀書,此「教務處」必須是學校的教務處,將來可以發畢業證的機構,可以確認申請人能如期畢業。印章上刻有如:「內蒙古大學教務處」、「內蒙古師範大學教務處」的字樣,蓋有其他部門的印章無效。
4、關注認定機構指定網站,及時了解認定相關信息。「呼和浩特市政務服務中心」網站為認定機構指定網站。申請人現場確認通過後,還有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體檢等環節,為提高辦事效率,方便申請人,認定機構根據工作任務進展情況將各類信息發布於網站,申請人務必關注認定機構指定的網站或電話諮詢。否則,未按規定時間進行測試和體檢的,視為自行放棄。
5、根據教育廳通知: 2017年以前參加自治區統一組織的中小學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且取得兩科合格證書的,證書已於2017年底作廢,不得在本次認定中再次使用。但2017年以前考取自治區中小學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科合格證書的2018屆應屆畢業生,其成績在本次認定中有效。
八、認定機構權限、聯繫方式和辦公地址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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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宗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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