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電子菸「禁售令」下存漏網之魚?悅刻等電子菸潛藏網絡社交平臺
新華社北京11月14日電(記者杜剛 秦婧 顏之宏)日前,《關於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菸侵害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下發後,多個電商平臺陸續響應通告下架電子菸,然而記者調查發現,通過QQ、微信、微博等社交平臺,仍然可以在不驗證年齡的情況下銷售引流購買到電子菸。同時,電子菸網絡代理、實體店布局也有興起之勢。受訪專家表示,堵住電商平臺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青少年使用電子菸問題,監管部門需從線上和線下同時發力,為未成年人保駕護航。
「禁售令」之下仍存漏網之魚
近日,國家菸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通告,敦促電子菸生產、銷售企業或個人及時關閉電子菸網際網路銷售網站或客戶端;敦促電商平臺及時關閉電子菸店鋪,並將電子菸產品及時下架;敦促電子菸生產、銷售企業或個人撤回通過網際網路發布的電子菸廣告。
記者以「電子菸」為關鍵詞進行搜索,發現天貓、京東、噹噹、蘇寧易購、聚美優品、唯品會等電商平臺已下架此類商品。
電子菸在線上真的消失了嗎?記者以「電子菸」為關鍵詞進行QQ群搜索無結果,但以「悅刻」或「福祿」等電子菸品牌名稱為關鍵詞,則會彈出多個幾十人至五百人不等的QQ群。此外,微信、微博等社交平臺也成為電子菸銷售引流至線下的重要渠道。
在線下,不同地區的多名菸民也證實,在小商店、菸酒專賣店,甚至學校周邊的商鋪,都可以買到不同品牌的電子菸。儘管包裝上都標明「僅適用於18歲及以上用戶」,但在實際銷售中很難操作,一些學生模樣的年輕人可以很容易地購買。
網絡代理、線下布局迎來「良機」?
實際上,通告一出臺,國內電子菸市場的多個品牌公開聲明表態,堅決支持並執行電子菸網上禁售決定,全面付諸行動,停止線上平臺銷售和任何形式的網絡廣告發布。
「悅刻、福祿、小野、柚子、電子菸火器ammo批發零售,沒有數量要求,給你不一樣的價格體驗。」各大平臺下架後,一名代理商在某電子菸交流QQ群內打出廣告。
「從此微商崛起」類似的言論在不同的電子菸QQ群響起。一名自稱悅刻內部人士的網友介紹,除了微商,還可以藉助一般商鋪銷售,或開設小櫃檯甚至是專賣店,一個15平方米以下的專櫃投資約6萬元。
在微博上,一自稱小野電子菸的省級總代理介紹,微博微信都可以批發或零售電子菸,特別是大平臺被禁止銷售後,代理這種方式將成為最重要的出貨渠道。這名代理商讓有意代理電子菸的網友放心,他所代理的某品牌電子菸已經覆蓋1000餘家便利店、KTV、奶茶店等商業區域,「不用擔心執照問題,菸草局不會查,和賣飲料沒區別。39元的零售價,我們這邊可以給出25元的批發價。」不論哪個社交平臺,當記者諮詢購買電子菸時,都未被詢問是否成年。
電子菸管理何去何從
電子菸一「出生」就受到廣泛關注,「新鮮體驗」「健康無害」「幫助戒菸」等成為企業的賣點。早在2018年8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菸草專賣局下發的相關通告指出,大部分電子菸的核心消費成分是經提純的菸鹼即尼古丁,尼古丁屬於劇毒化學品,未成年人呼吸系統尚未發育成型,吸入此類霧化物會對肺部功能產生不良影響,使用不當還可能導致菸鹼中毒等多種安全風險。
而且與傳統菸草產品不同,電子菸的銷售渠道和使用人群有其特殊性。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控煙辦日前發布的數據顯示,我國15歲及以上人群使用電子菸的人數約在1000萬。使用電子菸的人群主要以年輕人為主,15—24歲年齡組的使用率最高,獲得電子菸的途徑現在主要是通過網際網路,比例佔到了45.4%。
但是,原本保護未成年人免受傳統菸草侵害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並未涉及電子菸,這也造成此次通告並未得到社交平臺第一時間響應。
從事電子菸研究的中科院生物學博士李雷表示,應儘快出臺電子菸的國家標準,進而規範電子菸市場,避免出現有害物質的電子菸,實現質量總體可靠。
天陽(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紫微等人認為,立法機關和監管部門需對電子菸的法律定義和生產標準進行明確,指導電子菸廠商和經銷商有法可依。同時,相關部門可以在建立對購煙者年齡的識別機制,區別對待成年消費者和未成年人消費者。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