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運城4月9日電 (周皓)「每戶交了5000元,全小區640戶,建成的500多戶都交了錢,打的是收據,蓋的是橢圓章。」近日,接群眾反映,山西省運城河津市一名為「河津市高家灣中低壓電網建設工程」的農網改造項目存在「亂收費」問題。為了解事情的詳情,4月7日記者到河津市進行了走訪。
4月7日上午,記者來到了群眾反映的「河津市高家灣中低壓電網建設工程」所在地。記者發現該工程施工點,並不是一個村子,而是一個頗具規模的小區,每戶均為獨棟獨院,大部分院落已經建成,還有一部分沒有建起來。
一位自稱是該小區居民的張姓女士告訴記者,這個小區叫「新興小區」,原先是高家灣村的地方,是一個荒溝,填平之後建的新興小區,總共有640戶,建成的有512戶。高家灣電力工程就是新興小區的電力改造,屬於農網改造。
說到群眾反映的「亂收費」問題,張女士向記者出示了兩張收據。兩張收據的交款人均為薛降紅,日期是2014年4月20日,收費項目為電力改造,收費金額均為5000元,加蓋著「河津市新興小區建設協調領導組專用章」的橢圓章,未寫收款人姓名。
張女士稱,2009年,她給國家交了土地出讓金,劃撥了兩塊地。當時是以她弟弟的名義劃撥的,薛降紅正是其弟弟。2014年3月份,新興小區給他們發簡訊,說新興小區要進行電力改造,每戶要交5000元,限在4月20日交清,如果不交清的話,每過一天就要繳納5%的滯納金。小區640戶,建成的都交了,沒有建成的交了沒有就不清楚了。錢是先交到了農村合作銀行,收據是拿銀行小票換的。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農村電網改造升級項目管理辦法》和《山西省農村電網改造升級項目管理實施辦法》確規定,項目法人以及其他任何單位和組織不得違反規定向農戶收費,嚴禁強制農戶出資。
那麼新興小區電力改造工程既然屬於農網改造,為什麼還要向居民收費?「河津市新興小區建設協調領導組」是一個什麼機構?有沒有代為收取電力改造費用的職能?帶著這些問題,記者到國家電網河津供電公司了解情況。
國家電網河津供電公司辦公室一位白姓主任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高家灣中低壓電網建設工程屬於農網改造,是通過招標由運城電力開發總公司河津項目部進行施工的,河津供電公司沒有向居民收取費用。
記者又問關於「河津市新興小區建設協調領導組」的情況,河津供電公司白主任表示,在記者提起來的時候,才知道有這麼個機構,建議記者到政府去問問。
隨後記者又來到河津市新聞中心了解情況,河津市新聞中心衛啟國主任說他不清楚相關情況。他在電話聯繫了河津市政府辦公室後,轉達了河津市政府辦公室的說法,稱新興小區的電力問題,是人大代表在人大會議上提出了關於新興小區的議案,胡凱旋副市長向河津市供電公司進行了協調,其他的並不知情。
然而,在一份由河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出的,加蓋河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公章的「關於對高家灣電網工程建設的情況說明」的文件中明確提到,國網河津市供電公司在進行河津市高家灣(即新興小區)電網工程建設時,從未向新興小區任何住戶收取任何費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