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戰英雄張逸民回憶錄119
我非常重視、關心護衛艦和快艇部隊的協同作戰,但又礙於某些原因,護快協同作戰的一套完整戰術自始至終沒能完成。特別是高速炮艇於1958年服役後,我多麼希望能成立一支既有魚雷快艇又有高速護衛艇合成的新支隊啊。後來高速護衛艇多了,只是成立大隊建制以應對反小股的任務,對護快協同始終沒受到應有的重視。
為什麼協同作戰沒引起各級領導的足夠重視?依我看有三條主要因素:
一是現有體制上的弊端,造成不夠協調的現象。高速炮艇服役後,都逐漸編入各基地的作戰序列中。各護衛艇都是獨立中隊或大隊,各自又都擔負防區內的作戰任務。以東海福建為例,福建有2個高速炮艇大隊,一個在竹嶼口(閩中),一個在三都沃的東衝半島。福建雖有魚雷快艇大隊常駐竹嶼或三都,但那是艦隊的直屬兵力,不隸屬於福建基地,各自是完全獨立的。訓練上,快艇部隊有自己的支隊來安排,既互不幹擾又互不協調。
二是支隊、基地、艦隊對平時協調訓練重視不夠,有任務寧可臨時抱佛腳也不願事前主動配合。有戰鬥時也是護快先後投入戰鬥。其實還是各打各的,戰場上基本互不照面。
三是戰役指揮員(基地司令員或艦隊司令員),依我看,或是不注重兵種協同作戰的巨大威力。或是只看到「37」炮或魚雷的威力,不注重協調一起進攻的形成的戰鬥合力。深層次的思想還是那種單兵種打,既簡單、又省事,有功勞誰也搶不走,多省心啊!
有了這三條,高速炮艇服役8年裡打過4次戰鬥,護快一次良好配合也沒有,都是戰場上各打各的。不搞護快協同訓練,以我之見,一年兩年可以理解,三年四年不搞護快協同訓練可以原諒,而長達八年之久沒有像樣的海上訓練,連個起碼的護快協同配合方面的基本戰術、基本方案都沒有,那就是高級指揮員的問題了。
對此,我曾有過最大的願望,希望海軍能在福建基地成立一個快艇、護衛艇混合支隊,就住在閩中的竹嶼口。有一、二個快艇大隊和一、二個高速護衛艇大隊便可。組建後,有任務就打仗,沒任務就訓練。任務來了,護快有現成的打仗方案,拉出去就能打。沒事了就是訓練,練護快協同配合。我堅信,有半年時間完全可以把協同配合搞熟,護快兩家合成就能成為臺島海峽打仗最有力的拳頭。
但到了1968年底快6與北海的快16支隊對調、快艇6支隊又在牛軛港一分為二,另外成立了入福建的快艇21支隊後,我又調往了舟山基地工作。護快協同配合的願望,也就隨著調動令而付之東去了。此事也成了我終生的一件憾事。
1968年9月上旬的某一天,我接到東海艦隊政委劉浩天的含有兩項命令的電話。劉政委在電話中說:「我同時接到軍委與海軍兩個指示,說這是預先號令也成。第一,根據形勢和部隊發展之需要,海軍9月3日決定成立快艇21支隊,支隊長由陳慶昌同志擔任,支隊政委由劉建廷同志擔任,同時快6支隊長由馬立新同志擔任。21支隊的支隊部人員,全由快6支隊司、政、後機關一分為二。骨幹、正副職都要搭配好。雖說是一分為二,但要保證兩個支隊都能有效地開展工作,絕不能有厚此薄彼的情況發生。艦隊決定由你張逸民同志全權主持這項分家的工作。第二,總參下達預先號令:東海艦隊的快艇6支隊與北海的快艇16支隊兩個支隊的機關對調。要求兩個支隊各自從東海、北海同時出發,在短期內完成對調。這次對調的原因,是因為快艇16支隊在旅順口陷進對立之中,對調是一種無奈之舉。這次大對調還包括家屬和一些轉任軍職的職工。希望你全力以赴,迅速做好動員工作。因為這次除部隊機關調動外一兵一卒都不帶,因此這兩部分人員(即走的和留的)都要動員起來,做到走者愉快,留者安心。」
劉政委要我主持分家,這麼重要的擔子擱在我身上,又要求做到公平,又要走者愉快,留著安心。真是個不小的難題啊。
快艇6支隊成立於1955年10月24日,到今天剛剛快13年了。從支隊成立起,快6支隊就是獨立支隊,一直是東海艦隊直屬的作戰兵力。快6支隊經過這十三年的建設,已經有了五個大隊的作戰兵力,其中剛建立起來一個飛彈艇大隊。還有了個不算太小的家底子。我接手後對這個家底子也大體知道些,於是我就想哪些家底是可以分的,哪些家底子又是不可以分的。我是一手託三家,必須公平合理、有根有據地分好這個家。
快艇6支隊主要家底有:在支隊附近的霞浦鎮,共圍墾造田700畝,這屬於固定資產,不可分。支隊附近有熟田30多畝,以種植蔬菜為主要作物,以配合部隊食堂。支隊還有豬場,有成豬百頭上下。而豬場附近這30多畝熟田是支隊從附近公社租來的,亦不可分。支隊還有一個醬油坊,出產各種鹹菜、大醬、臭豆腐等,主要是供應部隊及家屬所需,作坊亦不可分。支隊還有一個木工作坊,專門做各種柜子、箱子,都是供應部隊所需,亦不可分。
現在參與分家的共有三個單位:新來的快16支隊、原來的快6支隊、新成立的快21支隊。雖說新來的單位對原快6支隊的家底沒權要求什麼,但快6支隊的原部隊除了分到福建一部分部隊外,大部分都在原地又新隸屬於快16支隊了。所以快16支隊應當繼承這部分不可分割的家底子。原快6支隊存留共有現金360多萬元人民幣,我決定快6支隊、快21支隊、快16支隊每個單位分得一百二十餘萬元,各自可以帶走。這筆錢就是當機動費支付,任何人不可以個人分享。會上我提出這一方案,獲得一致同意。
至此,分家的任務算是圓滿完成了,做到了留者愉快,走者高興。這是我為快艇6支隊所做的最後該做的一件事。從此大家各奔南北,各自去執行新的使命了。希望各部隊為新任務而奮鬥。
也在此說句真心話,雖然我給快6支隊分了家,快6支隊又即將離開華東去旅順口擔當新的使命了,但我真有一種難捨難離的感傷。那不是一般的同志分手,而是在一起戰鬥多年的戰友情啊。同時還有一種父子情深般的感觸。我的成長都是與快6支隊血肉不可分的,不只是相依為命,更是生死與共的情懷,能不傷感嗎?
誰都知道,我張逸民的榮辱是和快6支隊緊緊紐在一塊的。然而,也因為任職時間短暫,很多該做的都來不及做,而欠下了快艇6支隊一個「鐵軍夢」尚未實現,這只能讓我抱憾終生了。快艇6支隊北上旅順口了,我的新徵程也即將開始。我說不清自己到底是敢挑重擔呢,還是懼怕登上高地?也許兩者都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