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網訊(全媒體記者/李榮華)香港大學深圳醫院醫患糾紛再起風波。
4月13日上午,記者獲悉,警方於12日向當事人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3月15日香港大學深圳醫院醫生王某毆打一名患者家屬,並對王某處以行政處罰三日。
13日下午,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發布聲明回應,醫生因被挑釁而成為衝突主角,此為首例,將進一步追究患者家屬的法律責任。
患者家屬、被打受傷者高某當日晚上告訴記者,涉事醫院在警方出具行政處罰決定後的態度令其進一步失望,其將維權到底。
事件:患者家屬與醫生爭執後遭打
據深圳市民高某向記者介紹,其陪女友嚴某於3月15日上午至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就診。
當時,診室外提示器叫到嚴某的號後,嚴某進入診室,但提示器又提示嚴某過了號,坐在門外的高某留意到了診室上的「男士止步」標示,便前去分診臺找護士了解過號的影響。護士介紹,如果過了號患者看病就會沒有就醫記錄。高某有些著急,便兩次致電嚴某但聯繫不上。高某擔心就醫記錄遺失,便問護士怎麼辦,護士建議他去直接問醫生,並介紹了診室號。整個過程攝像頭有記錄。
高某介紹,其在進入診室前敲了門以確認沒有其他女性患者後才進入,進入診室過程中沒有受到任何阻攔。
高某回憶,當時診室裡有高某、其女友嚴某及醫生王某。醫生說過了號補一些就好了。於是高某就順便追問其女友的病情,「剛開始醫生態度很好,但後來就有些不耐煩了。」
高某稱,當時自己有些不滿,就掏出手機,稱要把該醫生的行為拍下來發到網上,兩人遂生口角。高某拍攝的一段現場視頻顯示,其與當事醫生發生了爭執,在診室內互拍視頻。出診室後,醫生發現高某仍在拍攝,返身回來搶奪手機,到大廳後,另外兩名醫生上前幫手,三名醫生中有人動手打了高某。
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第二次聲明則表示,3月15日中午12點左右,該院婦科患者嚴某在就診時,其男友高某無視婦科診室「男賓止步」的警示,擅自進入婦科診室並要求醫生複述患者病情,因不從醫生勸其離開診室的要求而拿出手機對醫生進行錄音錄像。當事人王醫生為制止其繼續拍攝,並要求其刪除所錄視頻而發生爭執,進而發展到推搡、拉扯,甚至肢體衝突。該事件嚴重影響了醫院婦科門診的正常診療秩序。
警方:對涉事醫生行政拘留3日
據此前媒體報導,事發後,福田警方對醫患雙方發出呼籲,表示患者到醫院就診應按醫院規定有序就診;另一方面,醫院也應該加強內部管理,給就醫患者提供一個和諧有序的環境。
4月13日,福田警方公布了此案調查處理結果,在一份4月12日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稱,3月15日,違法行為人王某在福田區香港大學深圳醫院3樓乳腺門診毆打他人,後被民警查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決定對王某毆打他人的違法行為處以行政拘留三日,執行日期為4月12日至4月15日。
該處罰決定書下方有當事人王某的籤名以及福田公安分局的公章。
醫院:將繼續依法追究高某法律責任
關於3月15日衝突事件,香港大學深圳醫院通過官方微信號曾於3月17日與4月13日先後發布了兩次官方聲明,時間點分別在警方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之前和之後,均涉及院方對事件的態度。
對於事後處理,第一份聲明表示,醫院尊重警方調查結論和事件依法處理,同時將啟動對當事醫生的紀律聆訊調查,及開展更多醫患溝通培訓。第二次聲明補充,事發後,該院即對當事人王醫生進行紀律聆訊調查,並暫停其臨床職務。且警方於事發後介入調查,並同意雙方就事件進行調解。但調解過程中,高某提出巨額賠償80萬,要求醫院開除王醫生及公開道歉。雙方未能達成和解協議。
而對於此次醫患衝突事件的態度,兩份聲明都強調堅持「暴力零容忍」的理念。
第一次聲明認為醫院對患者違反醫院就診規則和《病人約章》,無視醫院患者隱私保護措施,擅自拍攝醫生的不當行為予以譴責。同時醫院認為,醫生在維護病人權益及就醫秩序責任同時,必須保持專業,作為醫護專業人員,尤其應該理智控制情緒,避免過激行為。
3月23日,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官方微信公眾號還發文《假如我是你……|盧寵茂教授致王醫生的家書》,以院長盧寵茂教授的口吻表示,「本院致力推動醫患和諧已逾五載,但醫生因被挑釁而成為衝突主角,此為首例。作為院長,更作為一名醫生,我深感震驚、痛心和惋惜!」「我也希望,患者家屬能對事件躬身自省,了解其在事件中的權責,方顯新時代青年之素質。」
在警方公布行政處罰書後院方的第二次醫院聲明認為,事件顯示:高某作為事件始作俑者,其行為已然違反本院約章及法律,卻未意識其錯誤,更將錄製視頻外發媒體,挾媒體公器索求巨額賠償,對當事醫生和本院聲譽造成嚴重傷害。
第二次聲明最後稱,該院將繼續依法追究高某擾亂醫院秩序和侵犯醫院聲譽的法律責任,對衝突雙方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提出複議;同時醫院也將保持專業精神,保護患者隱私,捍衛醫護人員尊嚴,為促成醫患和諧繼續努力。
院方媒體聯繫人員向記者透露,會在4月14日進行新聞發布會。
當事人高某:原本只要道歉,但現在要維權到底
在接受記者採訪中,患者家屬高某介紹,在派出所出面下,起初他是答應與醫院調解的,但該院後續的表態使他放棄了該打算。而就此次警方行政處罰決定書和醫院第二次聲明,高某向南方+記者做了獨家回應。
對於院方第二次聲明稱其為「事件始作俑者」,高某表示,根據警方行政處罰決定書,「我沒有受警方處罰,說明我是沒有違法的。」
關於賠償問題,對於第二次醫院聲明稱「調解過程中,高某提出巨額賠償80萬,要求醫院開除王醫生及公開道歉。雙方未能達成和解協議。」高某表示屬實。
高某介紹,其曾被警方治安拘留了24小時,在與律師溝通後,提出了三條要求:賠償50萬、開除王醫生及公開道歉。
高某介紹,4月13日,其正式前往香港大學深圳醫院醫患關系科(院方相關人士介紹是病人關系科)發出投訴,要求院方公開道歉,開除醫生,給予其醫療賠償、精神損失賠償及名譽賠償。
「今天醫院這個態度,我一定要求賠償、維權到底。」高某表示,如果真的將來訴訟涉及大額賠償,扣除完律師費後會全部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