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午,興安一16歲女孩小莉(化名)離家出走後被其家人找到,家人勸其回家時又起爭執,引起了眾人圍觀。正在執勤的民警發現了這一情況,通過對女孩及其家人進行積極勸導,最終小莉和家人和解,一起回到家中。
此事件引起很多網友熱議,面對青春期叛逆的孩子,家長該怎麼引導教育呢?記者對此進行了採訪。
女孩離家出走 拒絕回家
「你們走開,不要扯我,不要動我……」1日上午11時20分許,興安縣城區中心廣場內,幾位年紀較大的成年人準備將一名女孩強制帶走,女孩一邊哭泣一邊大聲反抗,引起多位路人圍觀。正在中心廣場執勤的興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秩序中隊的幾位民警發現後,出於職業的敏感,懷疑女孩可能遭遇拐賣,立馬上前進行勸阻。
為進一步了解情況,民警將女孩帶至崗亭內,同時將那幾位成年人控制起來。崗亭內,女孩一言不發,一臉的倔強和委屈。民警耐心地緩解女孩的情緒,女孩在沉默片刻後便抽泣著向民警訴說了事情的經過。
原來,女孩名叫小莉,今年16歲,興安縣湘漓人,之前與她發生爭執的是她的家人。幾天前,因為她爸媽懷疑她在外面學壞,讓她少在外面玩。而她覺得父母根本不了解她,老是否定她、管著她,便與父母發生了激烈的爭吵。吵鬧過後,小莉一氣之下就偷偷跑到縣城中一個朋友家住,幾天都沒和父母聯繫。
了解到這些信息後,民警隨後向崗亭外小莉的家人核實情況。小莉的父親唐某承認,3天前確實和女兒發生了爭吵,導致其離家出走。「我們是怕她在外 面 學 壞 才 說 她的!」唐某無奈地說,身為父親,他非常擔心女兒的安危,好不容易找到她,只是想把她帶回家……
這時,小莉的母親和姨媽也站在一旁,抹著眼淚勸說孩子儘快回家。
民警耐心勸說 女孩和家人和解
因小莉一再表示拒絕與家人溝通,且不想回家。民警了解事情原委後,繼續對其進行勸導。約40分鐘後,小莉說出了她不想回家的最大顧慮:平時父母管得太嚴,不輕易讓她外出,「我擔心跟他們回家後,就再也出不來了……」
得知小莉的顧慮後,民警當即與其父母進行溝通。又經過半個多小時的勸導和溝通,小莉和父母終於和解並達成共識。
心理專家:對於青春叛逆期的孩子父母要學會「八字訣」
處於青春叛逆期的孩子,或多或少會與父母發生一些矛盾。那麼,面對青春期叛逆的孩子,家長該怎麼引導教育呢?4日下午,記者採訪了桂林市和諧心理教育培訓學校校長兼首席心理諮詢專家謝裕中教授。
謝裕中說,孩子的青春叛逆期,一般發生在十一二歲至十七八歲之間,心理學上稱這個時期為心理反抗期。處於這一時期的孩子,通常面臨三重壓力,分別是青春期的壓力、身心發展不平衡的壓力、學業的壓力。
「為了幫助孩子們順利地度過青春逆反期,順利承受成長的壓力,家長們要做到『八字訣』,即尊重、滿足、引導、限制。」謝裕中說,處於青春叛逆期的孩子,首先最需要的是被尊重,以平等為基礎的尊重,即父母不強加於孩子,亦不苛求於孩子。不強加於孩子,就是給孩子一定的空間,就算孩子的一些行為是錯誤的,也要尊重孩子的選擇,在一定程度上讓他們去嘗試、體驗,在挫折中學會成長。不苛求於孩子,就是父母不要總是挑孩子們的毛病,求全責備。其實,孩子被壓得太緊,就會像彈簧一樣,反彈得厲害。這時候,父母要學會放手,在守住底線的前提下,支持孩子們獨立。
「其次是滿足,即滿足孩子們的合理需要。」謝裕中說,到了一定年齡階段的孩子,他們的自我意識開始逐漸強烈,一些合理的需求,父母要及時滿足他們,比如允許孩子們挑選自己喜歡的服飾、選擇自己喜歡的飲食等。「只要是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道德允許的、學校規章制度允許的、對孩子身心健康有利的、家庭經濟狀況能夠承受的,父母都應該無條件地滿足孩子們提出的這方面的合理需求。」
第三是引導。謝裕中說,世界上所有的家長都在引導自己的孩子,但是很多家長不懂引導。這就要求家長們要不斷地自我學習、進步,並學會用孩子們喜聞樂見的方式去引導他們。最後一個是限制,即限制孩子們的不合理需求。謝裕中說,在孩子們提出的要求中,只要是國家法律法規不允許的、道德不允許的、學校規章制度不允許的、對孩子身心健康不利的、家庭經濟狀況無法承受的,都要去限制。
「如果家長們把尊重、滿足、引導、限制這四點都做到了,一定能夠最大程度地幫助孩子們順利度過青春叛逆期,並且把親子關係處理得融洽。」謝裕中說。
記者秦麗雲 見習記者曾思怡 通訊員蔣琦莉
來源:桂林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