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8月19日電(記者盧俊宇 楊妙融)19日,公安部刑事偵查局與新華網聯合推出「全國公安百佳刑警候選人」系列訪談,本期專訪了福建省寧德市公安局東僑分局刑偵大隊大隊長楊凱。
新華網: 您無論是在打黑、緝毒還是在破案上都有很好的成績,您有沒有一些想要分享的工作方法?
楊凱: 刑偵工作並沒有捷徑可走,更多的還是靠在鑽研與實踐中積累經驗。但從警18年,我有四點感悟與大家分享。
首先是要有正念。隨著科技的發展,越來越多的高新技術為案件偵破提供了可能。但我認為再好的科技力量與裝備設施都只是工作中的輔助手段,源自內心的熱愛,才是幹好刑偵工作的基礎。因為只有這樣,你才會在實際工作中,自覺地以行動維護這份職業的榮譽感,將之當作一項事業認真經營。
其次是要講合作。無論什麼時候,個人的力量都是有限的,要高效打擊犯罪分子,維護社會長治久安,團隊協作永遠是主旋律。而良好的團隊必須具備三個要素:要有一群熱愛本職工作的人,要有優秀而紮實的工作作風,要有科學嚴謹的分工協作。而作為隊伍的領頭人,更要率先垂範。一百次的口號,不如一次行動更能影響隊伍成員,讓隊伍更有凝聚力、向心力。
再次是要會思考。偵查工作具有其特殊性,不能以談資論輩、以級別作為斷案標準。因此在碰到「骨頭案」「釘子案」時,大家不僅要集思廣益,也要懂獨立思考。多問自己幾個「為什麼」,有時候也許會迸發一些智慧,成為案件的突破口。
最後是要有行動。喊破嗓子不如幹出樣子,一個優秀的偵查員必須勇於行動、善於行動,用行動去說話。光說不做,再多的想法都是空,只有不斷用實踐去檢驗自己的思路,才能在每一次的偵查辦案中不斷積累歷練,提升自己的專業技能。
新華網:在您從警18年中,對您產生最大影響的案件是什麼,能否介紹一下?
楊凱: 從警18年,我遇到形形色色的案子,要說印象最深、影響最大的,還數2008年1月的一起綁架殺人案。當時,犯罪嫌疑人通過長期的縝密策劃,綁架了一名16歲的品學兼優的在校生,並在拿到60餘萬贖金後殘忍撕票,沉屍水庫。由於犯罪嫌疑人具有一定反偵查能力,偵查工作幾經周折,才鎖定其身份,但更棘手的還在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