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在我國一直未被廢除,有相關報告稱每年我國被執行的死刑犯在2000人左右。死刑犯在被法院判處死刑後,這一判決還需要經過最高法院進行最後的覆核,而覆核等待的時間周期往往較長。這段時間,死刑犯通常被關押在看守所中,那麼這段「等死」的時間中,他們的心理會是一個什麼樣的心態呢?他們有什麼需求呢?
人的生老病死是自然規律,正常人通常無法預計自己的具體死亡時間,因此平常並不會存在嚴重怕死心理。但死刑犯與我們不同,他們在判決以前就清楚自己犯下惡劣的罪行,等待他們的有可能是死刑,此時他們就存在嚴重的畏罪心理,畢竟他們大多數人還年輕,在法庭生千方百計為自己辯解。當真正的判決下來時,很多人為了求生,希望找到一線生機,一審判決後會立即提起上訴。當最終判決下達,死刑決定送到最高法進行覆核的時候,他們此時的畏懼心理已經達到了極點。此時的他們和青年癌症病人有幾分相似,就是知道自己的大概死亡時間。生的希望基本已經破滅,死亡的壓力感和緊迫感越來越近。
俗話說,好死不如賴活著,面對死亡人的本能反映是求生,更何況是年紀尚小的死刑犯。為了讓自己有可能繼續存活下去,在等待覆核的日子裡,他們會想盡一切辦法求得一線生機。例如,有的人尋求積極表現,以尋求可能寬大處理的結果,主動坦白、檢舉、揭發、積極勞動、遵守規則規定等。而有的人則通過消極的表現手段以期達到可以從新審判並從輕的結果,例如,誣告、假檢舉、假自首、逃脫等。這類心理佔據了絕大多數,這些死刑犯大多和我們一樣,都是普通人,在面對死亡的時候心理都是一樣的畏懼。
在此我們發現,即使面對同樣的現實,擁有同樣的心理,但是做出的反應卻是完全不同。由此,我們可以學習到,即使面對困難和壓力也要用積極的態度去回應。
除了前一種外,還有一部分死刑犯在得知被判決死刑後就心理上陷入了悲觀絕望的心態。他們知道自己死刑不可避免,無法逃脫判決,不再上訴,因此徹底失去對家庭、事業以及人生的追求。這類死刑犯的表現為,每日渾渾噩噩、思維停滯、少言寡語、行動遲緩,或者極度抑鬱、茶飯不思以及失眠等情況。他們對周圍的獄友和看守所的管教都極度的不信任、缺乏安全感,身體上也出現營養不良等狀況。他們每日都生活在極度的悲觀、恐懼的心態下,部分人甚至不想等到真正執行死刑的那一天,因此採取自殘身體、吞食過量藥品、自縊以及割腕等方式進行自殺,甚至極個別的人員在得到判決結果之前就積極準備自殺,自我毀滅。
圖為死刑犯服毒自殺被送醫院洗胃
這些人對應的是我們日常生活中面對困難時是徹底放棄,消極對待的人,遇到困難就已經撤退,這種心態實在學習不得。
具有這類心理的死刑犯佔據一小部分,或許大多數死刑犯為了求生都曾想過逃獄,但是看到看守所管教的數量和看守所的安全戒備水平,大多數人又會打消了這種念頭。剩下的一小部分除了具有極強的渴求活下去的心理之外,多還具備暴力行為。這一小部分人往往會真的私下組織逃獄的準備,並且聯合一些重刑犯,即使最終沒成功,也給看守所的管理帶來不少麻煩。
這一小部分人通常在外面也多具有一定的「社會」背景,使得他們普遍存在一種愛施暴的心態。當得知自己被判處死刑後,他們會心理上會產生破罐破摔得想法。具體表現為,不求上進、不服從管教、不參加生產勞動和學習,有的有的嚴重的會打罵同監舍獄友、在監室內稱王稱霸,傷害了其他人的同監舍舍友。
影視劇中美國監獄獄霸
說到這一部分人,在死刑犯中是極少的存在。他們在面對死亡的時候顯得很淡定,或者說已經做好了準備,不「貪生」。他們會像平日裡一樣的生活,不會起任何的波浪,心理狀態平靜,在表面上看起來毫無壓力。在外人看來,在等待執行死刑的日子裡,他們仍然還堅持著對自己人生的追求,哪怕是最後一刻。可以說他們死的還算比較「體面」。這部分人通常都具有常人所不具備的心理素質以及社會經歷、見識,一些具有較高學歷或者大的黑惡勢力的頭目居多。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復旦大學投毒案中的林浩森,他在執行死刑前接受央視採訪時,他一直都很淡定,在獄中每天還是會讀書、會反思自己,並沒有特別的過激的想法和心理。
這種心態我們一般人學習不來,這種人在日常生活中都有極高的段位,他們的心態似乎只由自己決定,不受任何來自外界的幹擾,這是我們應該追求的。
林浩森受審
寫道這裡我心裡甚至有一絲惋惜。當我設身處地的將自己想像成死刑犯的時候,我的心理是痛苦的,是崩潰的,我無法接受自己的生命僅剩下幾天,相比我在生活中的遇到的壓力大一萬倍。當我看到這些人在面對死亡時的心態,我在不斷的反思自己,日常生活中的我們面對壓力時是不是也有不同的反應,是不是做的不夠好,沒有積極調整自己向著正確積極的方向努力。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發現,死刑犯最大的「需求」其實就是活著,但是他們已經犯下了嚴重的罪行,必須接受懲罰。
在最後這段時間裡,他們明白之前無論如何風光,現在連活下去這一最基本需求都不可能被滿足。他們已經沒有任何機會,不可能再重新來過。
或許體面的走完人生最後一段路,對他們來說更現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