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因殺情夫入獄
1963年2月出生於四川的舒潔,曾於1994年6月因故意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被舒潔殺死的是其婚外情夫任偉,當時舒潔不想與任偉再繼續婚外情關係,而任偉長時間糾纏不休,舒潔在一次爭執中將任偉殺死後,被抓入獄。
成功越獄,重獲新生
1994年11月,舒潔服刑期間從其被監禁的某省第四監獄借如廁之機,翻牆脫逃。隨後,舒潔來到邛崍市,為了掩人耳目,化名「劉琴」開始了新生活。
一次偶然的機會,「劉琴」認識了年過五十的單身男子魏慶。「劉琴」向魏慶編造自己的悲慘身世後被其收留,二人開始了同居生活。
與嫖客同居,漸生殺心
2013年,「劉琴」離開魏慶,獨自在邛崍市某租賃房屋內賣淫,期間先後結識了前來嫖娼的楊林及王守旺,「劉琴」與二人來往密切,並逐步與楊林發展為同居關係。
同居期間,「劉琴」與楊林經常發生矛盾,由於楊林性情比較暴躁,「劉琴」時常被欺負。2015年10月,「劉琴」不想再忍受楊林的長期威脅和欺凌,便與關係密切的王守旺密謀殺害楊林,王守旺表示願意幫忙。
再次行兇,終被抓獲
同年11月3日晚上7點左右,「劉琴」約楊林到其租住處。楊林剛一踏進屋子,「劉琴」與王守旺便不由分說與其廝打起來。「劉琴」先後持木棒、鐵錘等物多次擊打楊林頭部面部,王守旺亦持鐵錘擊打楊林頭部數下,致楊林當場死亡。
由於打鬥激烈,吵鬧聲音較大,四周鄰居紛紛出來一探究竟,聽聞是屋內發生打鬥後,便立即報了警。
「劉琴」和王守旺正在清理犯案現場時,被接到群眾報警趕至現場的民警抓獲。
經鑑定,楊林死亡原因為鈍器傷致顱腦損傷死亡。「劉琴」歸案後,主動向公安機關交代「劉琴」系其化名,其真名叫舒潔,於1994年服刑期間從監獄脫逃的犯罪事實。
主動交代越獄罪行,獲從輕處罰
法院經過對舒潔與王守旺犯案事實的認定,認為:舒潔與王守旺共同持木棒、鐵錘等物擊打被害人楊林並致其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依法予以懲處。舒潔曾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服刑期間脫逃,其行為已構成脫逃罪。舒潔一人犯數罪,應數罪併罰。舒潔與王守旺故意殺人的行為系共同犯罪。舒潔因涉嫌故意殺人犯罪被採取強制措施期間如實供述其真實身份和司法機關未掌握的脫逃罪行,所犯脫逃罪構成自首,可以從輕和減輕處罰。
法院判決
最終法院判決:
舒潔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脫逃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與尚未執行完畢的某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所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王守旺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律依據
(案件來源: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的真實案件。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