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肥城市煙花安全監管聯繫會上獲悉,肥城繼續開展煙花爆竹百日安全專項整治行動,要求零售點與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保持100米以上安全距離,嚴禁集中、連片、走街串巷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
為切實做好今冬明春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確保2018年春節和元宵節期間全市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穩定,肥城市開展煙花爆竹百日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並印發《肥城市煙花爆竹百日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零售經營單位、業戶春節期間實行專店銷售,配足配齊消防器材和警示標識,嚴禁超量存放,嚴禁銷售違禁產品,嚴禁「下店上宅」、「前店後宅」現象,2個零售點之間距離不少於50米,並與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嚴禁集中、連片和走街串巷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此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須嚴格審查燃放作業單位資質、作業人員資格,依法嚴肅查出個人燃放禮花彈等違法違規燃放行為。
據悉,專項整治行動將持續至3月10日,期間還將做好煙花爆竹的回購代存工作,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