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了衛永剛、劉寶寶、衛國璽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一審刑事裁判書【(2019)陝04刑初34號】。
(被盜金棺)
判決書顯示,該案被告多達23人。該盜墓團夥手法老道、作案方式隱秘。每次作案,先踩點,然後在目標附近租房子,以經營小吃店為掩護,打地洞盜竊文物。做完案後用土將洞回填,有時還會繼續經營小吃店一段時間以善後。
2004年,衛永剛被山西省新絳縣法院以盜掘古文化遺址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2011年1月,衛永剛減刑釋放。決定重操舊業,他剛出獄半年。
2011年七八月間,衛永剛策劃安排,趙現華(在逃)在興平市北街租了一間民房,出租房距離清梵寺塔不遠。利用出租屋,衛淑軍開了一個「餅子鋪」。」餅子鋪「是幌子,借地挖洞才是目的。盜洞打通清梵寺塔地宮,衛永剛等人盜走銀質阿育王塔、一座石塔、一個銅棺、一個琉璃瓶(裝有疑似舍利、佛金骨)、疑似瑪尼餅、銅錢數枚等文物。
(被盜銅棺)
2013年11月,衛永剛夥同張建永(已死亡)合謀盜掘陝西省旬邑縣泰塔。泰塔建於北宋嘉祐四年。張建永在泰塔附近街道上租了一間民房,這次開了一家蒸饃店。之後,衛國璽、衛淑軍、貟安心負責挖洞。為定位盜洞方向,衛永剛用上了用經緯儀。一個月後盜洞打通泰塔地宮,衛永剛、張建永等取走地宮內臥佛像、銅棺(內含銀棺)、琉璃瓶(內含疑似舍利)、小佛像等文物。
2015年年初,衛永剛和劉偉忠(在逃)、董忠傑(已死亡)商議盜竊陝西省彬縣的標誌性建築——彬塔(又稱開元寺塔)地宮。2015年4月,衛永剛等人在彬塔附近街道租房開了一個名叫「川湘食府」的飯店。此後數月,每天夜裡10點左右,衛國璽等人飯店衛生間旁邊挖掘盜洞;隔日凌晨4點左右,衛國璽等再將挖出的土用塑料編織袋裝好運走。10月的一天,盜洞挖進彬塔地宮。在彬塔地宮,衛永剛等人盜走石棺、金棺、銀棺、銅棺、鎏金棺、銅鏡、疑似舍利等珍貴文物
(被盜石棺)
衛永剛等人組成文物盜竊團夥作案,不是次次成功,也有過四次失敗:2011年盜掘陝西省蒲城縣雙塔之一的慧徹寺塔、2013年盜掘陝西省岐山縣太平寺塔、2014年盜掘山西省代縣阿育王塔、2016年盜掘山西省運城市東郭村墓地。前兩起是打開地宮後發現已經被盜,裡面空無一物;第三起是沒找到地宮;第四起由於時間跨度長,直到衛永剛等人被抓獲前還未挖進地宮。
盜竊清梵寺塔地宮、泰塔地宮、彬塔地宮,衛永剛等人共盜竊花卉紋鎏金銀棺、雙鳳紋鎏金銀槨、石塔、阿育王塔等一級文物4件,此外還有二級、三級、一般文物等數十件,獲利數千萬元。
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查閱該案判決書顯示,衛永剛等23名盜墓團夥,多人與衛永剛曾經是獄友,而衛永剛在選擇同夥時,重點也是其在服刑期間結識的獄友,或者是同村的親戚。23人,年齡跨越「60後」「70後」「80後」,其中,3名「60後」主要從事組織、指揮盜掘活動,或者倒賣文物;「70後」主要從事倒賣文物行為,少數參與盜掘活動;「80後」有11人,全部直接從事盜掘活動。
23人中,文化程度大部分為小學、初中甚至文盲,其中13人有犯罪前科,罪名包括盜掘古文化遺址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綁架罪、盜竊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投機倒把罪。
該案中被盜的6座古塔和1座古墓葬中,6座古塔全部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其中3座早在1988年就被國務院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市級文物保護單位1處,有的甚至是當地標誌性文物古蹟。
重點保護的文物被盜掘,一方面原因是犯罪分子手法老道,另一方面也與部分基層文物保護力量薄弱有關。在山西、陝西這些文物大省,文物點多面廣、遍布鄉野,很多都是依靠用少量報酬僱用當地百姓看護,技防手段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