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大宋境內混黑社會的,個個都聽說過他的名字,相傳此人「刀筆敢欺蕭相國,聲名不讓孟嘗君」。無論是力斃猛虎的武松還是嗜血成性的李逵,一見之下都是納頭便拜,甘當小弟;富可敵國的柴大官人聽說他登門,倒履相迎,口稱「想殺柴進」。
那個年代,沒廣播電視、更沒網際網路,他到底使了啥傳播手段,將自己打造成一個「江紅」(江湖紅人)?又有什麼事跡,能讓此後歷代將他細細包裝為一個古典大「IP」?
他叫宋江,曾擔任鄆城縣押司。
區區押司,不在國家公務員序列內,屬於政府外聘人員。沒有正式編制,就沒有行政級別,當然更沒有上升通道,工作做得再好,時間幹得再長,也還是個「臨時工」。這任長官升遷了,下一任來,他還是做他的押司。
雖然和「弼馬溫」一樣不入流,但在官府中也頗重要。大家可參考《紅樓夢》「葫蘆僧判斷葫蘆案」那一節,賈雨村準備發籤捉薛蟠,旁邊一個人又是咳嗽又是摸鼻子的。宋江的地位和其相類。
自古州縣親民官,必須遵循籍貫迴避制。通常異地任職,幾年一調,「依法」履職時,萬一傷害到當地的大族名宦,吃不了兜著走,所以需要人在旁隨時提醒,講解一下「護官符」。更重要的是正任官一般出身於兩榜進士,誦讀聖賢之書,如何懂得錢穀刑名,理財斷案就少不得押司等職業老吏從旁襄助。
押司宋江最為人所稱道的,核心乃是四個字——仗義疏財!
據洒家看來,所謂「仗義」,其實不在於他惜老憐貧,給王老漢、閻婆婆施捨棺材本(他確實給了閻婆婆棺材本,但也霸佔了人家的女兒)。因為這些氓夫愚婦就算得了好處,於聲名遠播卻沒有大的效用。
其最大的仗義是知法犯法,縱放朝廷欽犯。東溪村村長晁蓋等人在黃泥崗上下手,劫走了金銀十萬貫(假如按一貫等於1000文銅錢的比率,相當於搶了上億元,作案金額特別巨大;被劫財物是當朝太師蔡京的壽禮,社會影響極壞;又是團夥作案。無論主從,當可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上級攜拘捕令來縣抓捕,負責接待的宋江就敢走漏消息,飛騎報信,以致該犯等潛入梁山,逍遙法外。
晁蓋等人落草後,多半和來往之江洋大盜大力吹噓」為人不識宋公明,就稱英雄也不行「,仗義之名就此鵲起。
說到疏財,更是扯淡。他一個縣城小職員,薪水能有幾何,就算鄉下還有幾畝薄田,他老爹和弟弟都要度日,也不會由他肆意拋灑吧!
根據吳思先生的理論:縣衙中,從知縣大老爺開始,典史主簿等佐貳、宋江張文遠等胥吏、還有朱仝雷橫等三班捕快皂壯,都擁有合法傷害權。朝廷的區區俸祿哪裡夠使?讓渡一些權力,即可輕鬆獲取報酬。
起初自然是野蠻生長,各招各的主顧,各收各的錢。後來大家發現,要想更有效率,得弄一個「行政服務中心」,由專人負責變現,統一管理、統一收費並統一分贓。庶幾,縣令可以講究點官箴,不用自降身價迎客攬活;胥吏捕快等也不必錙銖必較,惡性競爭。如此,大家付出的成本大幅降低,收入反而會成倍增加。90年代的港片就濃墨重彩地描繪過這些情形,體制內的」專人「如探長雷洛,體制外的如大佬跛豪。
洒家斷定,宋江就是鄆城縣公權力勾兌變現的那位」專人「。疏財的」疏「,不是指施捨奉獻,而是利益輸送的「輸」。輸來輸去,博得「及時雨」的令名!
But,且慢!就算普天下人齊聲稱讚,同在山東境內的西門慶卻不服!
你宋押司在鄆城」仗義疏財「,我西門大官人在清河也經營的」仗義疏財「業務。何況我仗的義比你大,你的仗義對象不過是一幫黑惡宵小,我的仗義對象是上至太師、下到撫按的朝廷菁英;我疏的財也比你多,想你那小小的鄆城能有多少財帛,你亡命之時還要靠柴進接濟,我最後承接了」南糧北調「等國家重大工程,家中端的是錢過北鬥、米爛陳倉;你殺了人,只能喪家出奔,我殺了人,照樣加官進祿!
我處處都超過你,憑什麼就你被稱作「及時雨」?我至少得比你多一個字,不妨稱我「及時雲雨」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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