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在鄭州市鄭東新區經營飯店的李先生向警方報案稱,最近發現客人自帶的茅臺酒和店裡倉庫的茅臺酒均被掉包,價值65000元錢左右。8月30日,鄭州市公安局鄭東分局成功破獲此案,抓獲嫌疑人21人,涉案金額60餘萬元。而飯店的15名服務員中,就有14名捲入其中。(9月6日《鄭州晚報》)
發生在飯店的名酒掉包,或客人所為,或店方「操盤」,都並不鮮見。但僅就店方因素而言,依過往案例,大多出自個別人之手,似這般群演掉包大戲的,還真不多見。因而,揭開其「面紗」,弄清其中到底發生了什麼,無論是對飯店的經營者,還是客人,以及不願同流合汙的服務人員來說,都不失為前車之鑑。
顯而易見,利用涉事飯店這個空間,這14名工於掉包的服務員,可說是遊刃有餘:瞞過了客人,瞞過了老闆,甚至在「眾人搶食」的情況下,不過數月時間,即有多人全款購置了汽車和房產,賺得盆滿缽滿。顯然,要達到如此「成就」,既要「外有門道」,又須「內有空間」。
所謂「外有門道」,一是足以亂真的假酒來源,二是方便快捷的出手渠道。事實上,正是一名不法商充當了這樣的「掮客」:一手提供每瓶成本不過200來元的假酒,一手則以400元的價格回收真品,轉手即可獲利400元,而服務員每瓶也有足足200元的進帳。於是乎,沒有出手壓力的服務員只管「大幹快幹」,這腰包鼓起也就指日可待了。
而「內有空間」的形成,首先當歸咎於飯店管理者的失職。整個飯店不過15名服務員,就有14名參與掉包,顯然不能視為偶然。這些服務員中是否包括諸如大堂經理之類,目前尚不得而知。但即便他們沒有涉案,卻也難言「清白」:要說發生在他們眼皮下的這場「群演大戲」,都可做到「六根清淨」,恐怕也只能「捲鋪蓋走人」了。
至於飯店老闆,儘管也是受害人,但卻有些咎由自取。飯店的掉包,始於「個唱」,進而「群演」,可謂熱鬧非凡,卻依然沒能驚動這位當家人。倘若不是客人再三投訴,或許至今還是「夢中人」。要說一個飯店的所有人,既沒能物色好稱職的職業經理人,又不願事必躬親,出這樣的「內亂」,還不是遲早的事?
其次,這些服務員能夠持續嘗到甜頭,似乎利用了高端消費群體的某些特性。譬如說,茅臺酒大多用於請客,即便感覺口味有些差異,但客人礙於情面,主人礙於臉面,都不便言說。加上掉包所用酒同是茅臺酒系列的「茅臺王子」,非資深飲酒人士,並非就能輕易辨別。若不是這名客人事先在酒瓶做了記號,東窗事發的日子或許還將被推遲。
從這個飯店服務員群演「茅臺掉包計」的案例可以看出,正是個別服務員屢屢得手,屢屢獲利,又似乎沒有人「多管閒事」,才讓其他服務員因「眼紅」而先後「入夥」。這就證明,一個飯店,若管理缺位,貪慾就是一個「烈性傳染病」。事實證明,這個飯店14名服務員之所以誤入歧途,實實在在是相互「傳染」的結果。
而如此「團體作戰」竟在飯店「如魚得水」,顯然與其「人多勢眾」、以致讓其他管理人員不敢或不願管有關。因此,要防範此類現象重現,除了法律懲戒之外,注重日常管理,做到防微杜漸,或許是不可或缺的一環。
文/徐甫祥
來源:紅網
作者:徐甫祥
編輯: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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