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森林火災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因人為或自然原因起火,失去人為控制,對森林、森林生態系統和人類帶來一定危害和損失的災害。它是一種自然災害,突發性強,危害性大,一旦發生,對我鎮政治、經濟和生態環境都有重大影響。為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科學撲救、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有效預防和控制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處置重大森林火災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反應迅速、措施有力,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鎮行政區域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
(四)基本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負責本預案的組織實施,各村、各有關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適合本村、本單位實際的具體預案或方案。按照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原則,落實應急處置責任制。
2、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各村、各有關單位要加強火災監測體系、撲火隊伍建設,建立快速反應機制,提高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能力,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預案的規定,落實相應的保障措施,密切配合,盡職盡責,形成合力。切實做好防火期的各項工作,做到早發現、早撲救,儘可能地控制森林火災造成的災害,將災害控制在最小範圍內。
3、預防為主,減少災害。各村、各有關單位要增強責任意識,做到預防與應急處理相結合。
(五)預案啟動條件
凡發生森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範圍,由鎮黨委、政府統一指揮,組織相關村參與森林火災撲救。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本《預案》啟動後,在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具體承擔森林火災應急處理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相關村應當快速響應,按本《預案》的規定,積極配合鎮護林防火指揮部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一)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組成及職責任務
**
2、職責任務
在鎮護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從實際出發,制定火災撲救的現場實施方案;統一組織、調動和調整撲火力量;採取行之有效的應對措施,撲滅火災。積極承擔綜合調度、後勤保障、技術諮詢、現場督導、火場保衛和醫療救護等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五個工作組。辦公室設在鎮黨政辦,劉勇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1)森林防火指揮辦公室
責任部門:黨政辦、安監辦、農業辦
職責:負森林火災處置與救援的協調工作;在安全事故發生後,迅速啟動本預案,組織指揮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搶救和善後工作;傳達執行指揮部命令、決定,並協調督導鎮直相關各部門、各村兩委和企事業、各項應急處置與救援小組開展工作;收集安全事故有關情況,並及時向指揮部匯報事故搶救進展情況;負責向上級政府報告事故情況;負責通訊聯絡工作,負責與援助單位的聯絡等。應急值班電話:0537-7194567。清明節、五一勞動節期間領導帶班、值班值守人員參照鎮日常值班表落實。
(2)撲救組
責任部門:農業辦、安監辦、林業站、各管區、各村
職責:負責火災撲救工作,緊急制定現場撲火作戰方案,並組織實施;準確掌握火情變化和發展趨勢,及時調整和調動撲火隊伍,並負責向上級報告撲火進展情況及問題;及時提出撲火救災人力、物資需求計劃;根據上級部署和撲火前線指揮部決定,調整作戰方案,做好火場看守人員的部署工作。
(3)後勤保障組
責任部門:黨政辦、財政所
職責:根據撲火前線指揮部提出的人力、物資需求計劃,及時從後方組織撲火人力、物資(包括撲火人員、撲火工具、汽油、機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撲火需要,統一組織管理撲火救災車輛;負責前線指揮部指揮所建設,確保信息暢通;負責撲火人員食宿;負責組織財產轉移或受災群總的轉移安置。
(4)醫療救護組
責任部門:計生辦、衛生院
職責:組織管理好現場醫療救護車輛和醫療衛生人員;及時組織搶救病員;搞好儀器檢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災藥品。
(5)警戒保衛組
責任部門:紀委辦、派出所、綜治辦
職責:負責火因偵察和火案嫌疑人員的拘留、審理工作;負責維護火場治安和交通疏導工作;負責前線指揮部和火場物資保衛工作。
(6)信息組
責任部門:宣傳辦、O2O辦
職 責:負責起草新聞發布稿和事故情況公告,管理和協調信息發布和報導工作,及時、準確報導事故信息,堅持正面宣傳,引導媒體及公眾輿論,適時解答有關質詢。
三、森林火災的預警、監測、信息報告和處理
(一)森林火災預防
我鎮要開展經常性的護林防火知識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護林防火意識;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規範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的監督檢查,消除各類火災隱患;有計劃地消除可燃物,開設防火隔離帶,加強護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高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二)火情監測
各管區、各村按照包村包片要求,做好日常巡護,管理野外用火,觀察、瞭望和及時報告火情。
(三)信息報告和處理
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每日收集綜合情況並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掌握動態,做好預測預報。
四、處置森林火災的基本程序
(一)火情報告
發生森林火災的村,必須立即向鎮政府報告。鎮政府接到火情報告後,立即向市防火辦報告。報告內容包括起火事件、地點、過火面積、火勢發展趨勢、已出動或到達的撲火人數、火勢分析、火場氣象信息等。
(二)火情處置
受災村在向鎮防火辦公室報告的同時,應立即組織對森林火災實施緊急就地處置。並根據火勢向鎮防火辦公室提出請求支援,鎮防火辦公室根據具體情況及時請示鎮護林防火指揮部決定是否啟用本《預案》。
(三)撲救程序
本預案一經啟用,要立即啟用深林防火指揮部機制。立即負責統一組織和指揮撲火救災工作,參加撲火救災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火場範圍較大時可以分片、分段安排撲火任務,落實撲火責任。火情蔓延速度較快,火情趨於嚴重時,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級別應當隨之提高,人員組成作相應調整,但要堅持由上到下的逐級指揮體系。
在撲火過程中,要把撲火人員、受災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努力保護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在撲火戰略上,要尊重自然規律。加強科學研究,採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提高森林火災應急工作的科技含量。在撲火戰術上,要採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在落實責任之上,要採取分段包幹、劃區包片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撲火前線指揮員要時刻注意觀察風向和火勢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鎮護林防火指揮部應在林區居民集中地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預先制定緊急疏散方案,落實責任人,明確安全撤離路線。當集中地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要及時果斷地採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確保群眾生命安全。
撲火力量的組成。以專業、半專業撲火隊為主,以動員群眾為輔的原則。直接扑打火線人員應以專業、半專業撲火隊為主;火場看守應以半專業撲火隊和義務撲火隊為主。嚴禁動員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員和孕婦參加撲火工作。
撲火力量的調動。本《預案》撲火出動實行「梯隊」制。一旦啟用本《預案》,由鎮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就近調動,分批次下達出動命令。
主力梯隊:我鎮的專業、半專業撲火隊員。
增援梯隊:各村的專業、半專業撲火隊。
(四)通訊聯絡保障
火場聯絡要充分發揮常設固定通訊工具的作用,發生火災時,我鎮防火指揮部成員通訊工具要全天開機。工作人員以必須攜帶對講機、手機等無線通訊器材。從啟動本《預案》實施森林火災撲救時,要每30分鐘指揮部報告撲火進展等有關情況。
(五)撲火機具
撲火機具要自帶,不足部分,由鎮防火指揮部從鎮物資儲備庫調配。
(六)後勤保障
聯繫上級部門,保證撲火物資供應渠道暢通。
(七)火案查處
森林火災案件,由派出所依法查處,並將查處結果報鎮防火辦公室。
(八)善後處理
對災民的搶救、安置由鎮政府辦理。特殊情況,鎮政府可請示縣人民政府解決。對於撲救森林火災死亡及傷殘人員的撫恤和家屬安置,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於過火林木,查清林木受害程度,能挽救的要採取措施進行挽救,並防止病蟲害的蔓延。
(九)責任制度
1、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實行分工責任制,出現組織、行動和戰略技術的過失行為,直接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聯絡、撲火調度實行崗位責任制度,出現問題,按情節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十)應急結束
森林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後,由鎮防火指揮部適時宣布結束應急狀態。
五、後期處置
(一)災民安置及災後重建
火災發生後,我鎮將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後重建工作,確保受災群眾的衣食住行和必要的醫療保障。
(二)火災評估
應急結束後,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向上級相關如實上報火場面積和森林資源損失等情況,上級部門組成火災評價小組,科學客觀地評價災害損失,並按要求報上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
(三)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後,要及時進行全面工作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對應急處置提出改進措施。
六、附則
(一)本《預案》是**鎮處置森林火災的應急措施,《預案》實施後應組織評估,並視情況及時修訂。
(二)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篇二】
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建立健全我鎮森林火災防控工作機制,有效、有序實施森林火災預防和應急救援,最大程度避免和減少森林火災發生及其造成的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森林防火條例》、《**市森林防火條例》、《**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西海岸新區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二、適應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鎮轄區內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三、基本情況及火險區劃分
(一)基本情況
我鎮轄區總面積82平方公裡,轄64個村(居),人口4.2萬人,其中山林(含退耕還林、片林)面積2.1萬畝。
(二)鎮火險區劃分
根據我鎮林木分布現狀及其燃燒性質,將轄區林地劃分為一、二、三不同等級的火險區。
**
四、監測及預警
監測
火情監測主要依靠廣大人民群眾和各檢查站護林員、森林專業撲火隊員、各村級專(兼)職防火員以及鎮社會治理辦的火情監測系統。接受報告的單位是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火情報告電話為:**
(二)預警
1.預警分級。依據氣象因子、森林可燃物的變化以及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發布的預警信息,森林火險預警等級由低到高劃分為三個預警級別,並依次採用黃色、橙色和紅色來加以表示。
一級
紅色 極度危險 極易燃燒
二級
橙色 高度危險 容易燃燒
三級
黃色 中度危險 較易燃燒
2.預警的發布與解除
(1)發布和解除的確定。預警信息發布與解除由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依據氣象因子變化及區森林防火指揮部預警信息確定。
(2)發布方式。利用鎮金宏網信息平臺、手機簡訊、等方式。
3.預警響應
(1)黃色預警響應措施
鎮政府由一名黨政領導在崗待命,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做好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各項準備。
鎮森林專業撲火隊、護林員增加一級火險區巡查密度,護林員懸掛黃色預警信息標識,提醒公眾注意森林防火。
③重點防火村(居)護林防火網格員、非重點防火村(居)專(兼)職防火員分別對二、三級火險區增加巡查密度,堅決杜絕一切野外用火行為,第一時間處置並報告轄區內發生的火情。
④t望臺、各護林檢查站、村級防火站做好24小時值守,隨時掌握轄區火情,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⑤森林防火智能監控平臺、鎮值班室及各村(居)、各營林單位堅持24小時森林防火值班制度,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2)橙色預警響應措施
鎮政府由一名黨政領導在崗待命,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進入戒備狀態。
鎮專業森林撲火隊全員到崗到位,進入備戰狀態,滅火設施設備準備到位,做好隨時出動的準備。護林員加大對一級火險區巡查密度,懸掛橙色預警信息標識,提醒公眾注意森林防火。
③重點防火村(居)防火網格員、非重點防火村(居)專(兼)職防火員分別加大對二、三級火險區巡查密度,切實加強對野外用火的管控,嚴禁一切野外用火行為,第一時間處置並報告轄區內發生的火情。
④t望臺、各護林檢查站、村級防火站做好24小時值守,隨時掌握轄區火情,並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⑤森林防火智能監控平臺、鎮值班室及各村(居)、各營林單位堅持24小時森林防火值班制度,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3)紅色預警響應措施
鎮政府由一名黨政領導在崗待命,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各管區、村(居)等各級防火單位全員進入高度戒備狀態,實行每日火情零報告制度(各管區每天17:00前電話報至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鎮專業森林撲火隊全員到崗,進入高度戒備狀態,滅火設施設備準備到位,做好隨時出動的準備。護林員延長防火巡查時間,加大對一級火險區巡查密度,懸掛紅色預警信息標識,警告公眾火險等級極高,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③重點防火村(居)防火網格員、非重點防火村(居)專(兼)職防火員分別延長對二、三級火險區巡查時間,切實加強對野外用火的管控,第一時間處置並報告轄區內發生的火情。
④t望臺、各護林檢查站、村級防火站做好24小時值守,隨時掌握轄區火情,並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⑤森林防火智能監控平臺、鎮值班室及各村(居)、各營林單位堅持24小時森林防火值班制度,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五、森林火災有火必報制度
森林火災發生後,火災發生地村(居),應在第一時間電話報告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不得遲報、瞞報和漏報。火災報告內容包括:發生時間、地點、火情現狀、有無人員傷亡等情況。
六、應急處置
先期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後,火災發生地護林員、村(居)在報告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同時,應立即利用現有撲滅火裝備積極展開先期撲救。責任村(居)的支部書記、村主任負責調動本村(居)撲火隊伍開展撲滅火工作,待鎮前線撲火指揮部人員到達時,立即匯報火場具體情況,聽從鎮前線撲火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動。
2、根據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鎮護林防火指揮部在火災現場設立前線撲火指揮部(以下簡稱前指)。由鎮長任總指揮,由分管領導任副總指揮,其他黨政成員為指揮,黨政辦、應急管理辦、農業農村中心、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主任以及各管區主任、森林資源管護隊長為成員。在接到發生森林火災的報告後,立即趕赴火災現場,負責掌握火災情況,分析火情發展趨勢,制定火災撲救方案;組織撲火力量,科學撲救森林火災。視情成立撲火搶險組、物資保障組、警戒疏散組、醫療救護組、宣傳報導組等職能小組。
(1)撲火搶險組。
鎮撲滅火力量主要由鎮森林專業撲火隊、撲火應急隊、撲火預備隊以及村(居)防火後備隊組成。
鎮森林撲火專業隊:分為兩個分隊,風力滅火分隊和水滅火分隊。由劉新平任隊長,肖永堂任副隊長。
職責:接到發生森林火災的報告後,攜帶滅火器具,15分鐘內趕赴現場進行撲救;積極疏散周圍群眾,保護周圍群眾生命安全;踏勘進入火災現場的道路,配合交警部門疏通交通、引導後續支援梯隊迅速進入現場,開展滅火工作。
防火應急隊:由韓曉徵任隊長,成員主要是鎮綜合行政執法辦工作人員。
職責:發生火情後,要求防火應急隊員5分鐘內在政府院內集結完畢,原地待命。接到前指參加撲救森林火災的命令後,由隊長帶隊20分鐘內到達火災現場,投入外圍滅火和打造臨時防火隔離帶、清理餘火等工作。
③撲火預備隊:由黨政辦負責人任隊長,成員主要為鎮機關工作人員。
職責:發生火情後,要求防火預備隊員5分鐘內於鎮政府大院集結完畢,原地待命,接到前指參加撲救森林火災的命令後,由隊長帶隊20分鐘內到達火災現場,投入外圍滅火和打造臨時防火隔離帶、清理餘火等工作;如果火災發生在下班時間或休息日,應急隊員接到集結命令後,必須於40分鐘內趕到集結現場待命。
④撲火後備隊:由各村(居)森林撲火後備隊組成,各管區主任任隊長、管區副主任任副隊長,村(居)支部書記任各村(居)分隊隊長。
職責:接到前指集結命令後,各隊隊長或副隊長負責通知各分隊隊長集結時間及集結地點,各分隊隊長負責組織集合各自村(居)後備隊隊員,於15分鐘內在指定地點集結完畢,並攜帶滅火工具。接到前指參加撲救森林火災的命令後,由各村(居)負責協調安排車輛,30分鐘內到達火災現場投入外圍滅火和打造臨時防火隔離帶、清理餘火等工作。
(2)物資保障組。由黨政辦、農業農村中心、應急管理辦、鎮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負責,組織供應撲滅火設施設備,前線撲火人員所需食品、飲用水等。
(3)警戒疏散組。由黨政辦負責,協調公安、邊防派出所,做好周邊群眾疏散、撤離及交通疏導工作,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及時排查嫌疑人員等工作。
(4)醫療救護組。由鎮衛生院負責,根據現場人員的傷亡情況,組織醫療救助隊伍,及時救護受傷人員。
(5)宣傳報導組。由宣教文衛中心負責,做好輿論管控和引導工作。
3、撲救森林火災本著先人後物、重急輕緩的原則,嚴密組織實施;凡是進入火場人員,必須服從前指的統一指揮,嚴明紀律,要有連續作戰的思想準備。各撲火隊伍必須由隊長或副隊長或分隊長帶隊;各隊隊長要及時向前線指揮部報告火場情況。
4、鎮值班帶班領導,接到火警報告後,有權調用鎮的人員、車輛、設備器材等救災物料。
(二)森林火災響應分級
根據西海岸新區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預案,結合我鎮實際,將森林火災響應分為:Ⅰ級森林火災響應、Ⅱ級森林火災響應。
1.Ⅱ級火災響應
(1)啟動條件
鎮發生森林火情
(2)響應措施
①接到警報後,鎮森林專業撲火隊及責任村(居)立即攜帶撲火器具趕往現場進行撲救。
②分管領導靠前指揮,並及時向鎮護林防火指揮部匯報火情。鎮護林防火指揮部總指揮(視火情發展趨勢)宣布進入Ⅱ級火災響應。
③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啟動Ⅱ級火災響應,傳達到各防火力量,並將火情情況向區防火指揮部報告,做好火情信息的上傳下達工作。
④鎮各防火力量進入緊急待命狀態,做好隨時出動準備。
⑤撲火應急隊、撲火預備隊根據前指要求趕往現場,進行撲救。
2.Ⅰ級火災響應
(1)啟動條件:
①Ⅱ級響應啟動二小時後,火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②過火面積15畝以上。
(2)響應措施
①鎮護林防火總指揮宣布進入Ⅰ級森林火災響應,護林防火指揮部立即向區防火指揮部請求支援,待區防指到達後,協助開展滅火工作。
②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啟動Ⅰ級森林火災響應,傳達到鎮各防火力量,並將火情情況向區防火指揮部報告,做好火情信息的上傳下達工作。
③鎮各滅火隊伍由各隊隊長或副隊長組織繼續開展滅火工作。
七、火災現場處置、案件查處及善後處理
由鎮護林防火指揮辦公室配合林業公安部門負責火災案件的查處工作。所轄各村(居)、各單位要密切配合,重大火災要儘快查明火因,對火災責任者和肇事者依法做出處理。
八、此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鎮防火值班電話:**
【篇三】
堅持以保護火災發生地區居民生命安全為最基本的工作原則,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林區公共設施的安全,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單位制訂和修改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框架指南》《**省森林防火日常工作情況報告的暫行規定》和《**縣森林火災撲救預案》,制訂本預案。本預案適用於我鎮範圍內突發性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一、工作原則
1. 統一領導。在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和縣人民政府領導下,靈關鎮人民政府負責制訂和協調組織實施本預案,實行各村及相鄰村連動響應,落實應急處置責任制。
2. 協調配合,快速反映。各村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確保預案實施快速有效。
3. 提高警惕,常備不懈,建立應對森林火災事件的有效機制。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成立靈關鎮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全鎮森林防火工作,下設6個工作組。
**
三、培訓演練
鎮政府有計劃地開展撲火指揮員和撲火隊員以及群眾的撲火指揮、撲火技戰術和安全知識培訓,加強實戰訓練和撲火演習,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普及人民群眾避火安全常識。
四、總結
1.火災評估。鎮人民政府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如實上報火場面積和森林資源損失情況。
2.災民安置及災後重建。鎮人民政府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後重建工作,保證災民不受凍、不挨餓、情緒穩定,並重點保證基礎設施和安居工程。
3.工作總結。撲火工作結束後,要及時進行全面工作總結,重點是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得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鎮人民政府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上報重大森林火災突發事件調查報告,配合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搞好特大森林火災調查工作。
【篇四】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省森林防火條例》、《**市人民政府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預案》的要求,特制定**市林業局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一、應急預案適應範圍、工作原則和預案啟動條件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市境內發生的一般性森林火災、較大森林火災以及重大森林火災、特大森林火災的應急工作。
(二)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
(三)預案的啟動條件。
值班人員接到火情報告後立即啟動預案。
二、市林業局森林防火工作責任
1、工作任務。
(1)貫徹落實國家、省、鹹寧市森林防火的方針政策、法規和制度;(2)協助解決鄉鎮(辦、場、區)、部門之間有關森林防火的重大問題;(3)通報相鄰的鄉鎮(辦、場、區)火情情況,以便及時組織撲救;(4)負責指導、組織全市森林火災預防和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5)當城區附近、名勝風景區、重點林區發生森林火災時,經請示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方可調動市森林消防隊。
2、設立**市重點森林防火期。
森林防火期內(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必須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
3、值班人員職責。①值班人員接到火情報警電話後,記錄當班時間、天氣情況、火情動態、報告人姓名、身份、火災發生時間、地點、火因、火勢、火場面積、火場森林資源、氣象以及撲救情況。②傳達領導指示。③搞好交接班記錄並籤字。
4、報告制度。值班人員每天下午4:30分向鹹寧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上報當日火場綜合情況,有火情報火情,無火情報平安。
5、黨委成員森林防火工作包保制度。
**
包保工作內容:(1)負責督查落實包保單位森林防火工作。(2)包保單位發生森林火災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協助當地政府組織撲救。(3)隨時向市指揮部及局長報告火場情況。
三、火情處置措施
1、值班人員接到火情報警後,立即向帶班局領導匯報,並通知鄉鎮、辦事處領導和林業站組織撲救,森林公安派出所及時現場調查破案。負責包保的局領導帶領分管股室幹部趕到火災現場,協助鄉鎮、辦、場處置火情。
2、包保領導到達火災現場後,應根據火情及時提出處置措施。同時將火災現場情況反饋給值班人員,並向局長報告火情,必要時須經請求局長同意後向市政府分管領導匯報。
3、包保領導在火災現場要與鄉鎮取得聯繫,組織勞力撲救山火,開劈防火線,阻隔火勢蔓延。
四、後勤保障
凡參加撲火的人員白天一天補助人民幣100元,晚上補助200元(包括出車司機),由森林防火辦公室核實後統一報銷。
五、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篇五】
一、總則
(一)目的和依據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置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把森林火災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區森林防火應急預案》,結合我鎮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的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鎮防火指導部負責制訂和組織實施本預案,同時指導全鎮及各村制定本轄區森林火災撲救預案,按照分級管理分級響應的要求,落實處置責任制。
2.專群結合,協調配合,快速反應。專業、半專業撲火隊和發動群眾相結合,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處置森林火災。
3.以人為本,安全防範。在處置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
4.警鐘長鳴、常備不懈。要落實預防森林火災的各項措施,做好緊急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特別是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建立應對森林火災的長效機制,做到常備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二)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鎮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
(一)本預案啟動後,鎮防火指揮部承擔本鎮應急處置森林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
鎮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黨政辦,(聯繫電話: 4654205)負責電話值班、森林火情動態變化監測、信息統計匯報、森林火災撲救協調等工作,鎮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等相關支持保障部門應快速響應,按職責任務,積極配合做好各階段的撲火救災工作。
(二)鎮防火指揮部職責
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鎮防火指揮部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調動撲火力量,採取行之有效的應對措施,儘快撲滅火災。具體職責是:
1.組織撲火力量,保證通信聯繫,做好火場監測及部門間的協調等各項具體應急處置措施落實工作。
2.負責協調撲火隊伍調動,確保撲火機具、裝備及救援物資快速運輸,協助提供後勤保障。
3.協助和指導開展撲火救災工作,負責及時向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反饋火場信息,解決在撲火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困難。
(三)鎮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鎮防火指揮部由鎮黨委書記任政委,黨委副書記、鎮長任指揮長,由分管林業的領導、鎮武裝部部長、鎮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任副指揮長,黨政辦、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武裝部、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派出所、財政財務管理辦、醫院、社會事務辦、經濟發展辦、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學校等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成員單位在應急處置森林火災中的主要職責是:
1.鎮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協調指揮部成員單位之間協同配合進行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2.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森林火災專業、半專業撲火隊伍的管理及培訓,撲火工具的準備、保管、維護,火災調查與評估及組織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3.鎮武裝部:根據需要,調動全外埠民兵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在平時組織全鎮民兵進行森林火災撲救演練。
4.鎮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負責協調消防、公安等部門參加火災撲救工作,並做好災區治安管理、安全保衛、火場交通管制及火案偵破等工作,保證災撲教工作順利進行。
5.鎮財政財務管理辦:負責為撲火教災所霄經費提供保障。
6.鎮醫院:負貴對森林火災造成人員傷亡,無法滿足救助需要時,協調相關部門做好災區緊急藥品支援、衛生防疫、受傷人員的救治工作。
7.鎮社會事務辦:負貴指導和協調受災群眾的救濟工作。
8.鎮司法所、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學校:負責組織對全鎮中小學生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教育,防止學生玩火引起森林火災。適時組織全鎮中小學校開展森林防火知識競賽。
9.鎮經濟發展辦:負責監督檢查全鎮各村及重點山頭的森林消防安全,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四)村防火委員會負責本轄區內的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和完善撲救森林火災預案、做好撲火準備,發生森林火災時,及時組織撲救和上報。
三、森林火災預防、監測、預報、報告
(一)森林火災預防
1.鎮防火指揮部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宣傳要做到重點突出、全面覆蓋、不留死角,著重宣傳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典型案例、撲火安全常識、撲火科學知識;要在各種宣傳媒體公布「12119」 森林火警報警電話,要在全鎮中、小學校開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識。
2.要嚴格管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規範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嚴禁在林區野外用火;各村森林管護人員要堅持巡山制度,加強對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口的檢查監督,做到見火就查、違章就罰,特別是對春耕生產季節燒灰積肥、清明節前後上墳燒紙等野外用火嚴加制止,切實消除各項火災隱患。
3.在重點林區有計劃地開設巡護道路和防火隔離帶,加強全鎮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高我鎮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二)信息報告和處理
1.發生森林火情後,管轄單位要立即向鎮防火辦上報火情管轄動態及組織撲救情況,鎮防火辦接到可能發生或即將發生森林火災的信息後,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斷,及時向區防火指揮部領導報告,並積極組織撲救。嚴禁組織織動員殘疾人、老年人、孕婦、中小學生和兒童參加撲救森林火災。
2.出現重大火情時,鎮防火指揮部應在發現火情後1小時內洋細準確地將森林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撲火力量及設備,現場指揮負責人及聯繫方法,火情動態,發生地森林資源、道路交通、河流水系地形地貌狀態,火災現場氣象情況報告區防火指揮部。
3.當發生鎮外火燒入或鎮內火燒出的情況時,鎮防火指揮部及時向區防火指揮部報告並通知相關鎮防火指揮部共同研究,採取相應處置措施進行撲救。
四、森林火災撲救
(一)火災撲救分工
火災撲救分為前線指揮部、撲救組、後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及保衛組,其具體分工如下:
1.前線指得部職責:制定撲救火災實施方案;指揮撲救火災工作;統一組織,調動和調整撲大力量;做好後勤保障、火場保衛和醫療救護。
2.撲救組:全權負責火災撲救工作,緊急制定現場撲火作戰方案,並組織實施;準確掌握火情變化和發展趨勢,及時調整和調動撲火隊伍,並負責向上級報告撲火進展情況及問題;及時報告撲救火災人力、物資需求計劃;根據上級部署和前指決定,調整作戰方案,做好火場清理、火場看守的兵力部署工作。
3.後勤保障組:根據前線指揮部提出的人力、物資需求計劃,及時從後方組織撲火人力、物資(包括撲火人員、撲火工具、汽油、柴油、機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撲火需要;統一組織管理撲救火災車輛;負責做好臨時通訊系統的組建和架設;負責安排撲火人員食宿;負責組織財產轉移或受災群眾的轉移安置。
4.醫療救護組:組織管理好現場醫療救護車輛和醫療醫護人員;及時組織搶救傷病員;搞好食品檢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災藥品。
5.保衛組:負責起火原因調查和火案嫌疑人員的調查、拘留、審理工作;負責維護撲火現場治安秩序,保障各項撲火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二)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撲滅後,前線指揮部要及時組織對火場進行全面、徹底清理。確定無餘火後,報經鎮防火指揮部批准方可撤離火場,同時要安排專人留守火場4小時以上,經檢查確認無火後,方可撤出看守人員。
(三)撲火原則
1.在撲火過程中,道德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
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採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質兵力打殲滅戰,確保火災: 「打早,打小、打了」。
3.在撲火戰術上,要採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樸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4.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半專業撲火隊等專業力量為主,其它經過訓練的或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為輔的原則。
5.在落實責任制上,採取分段包幹、劃區包片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四)撲火安全
在撲火過程中始終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戰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五)群眾安全防護
設置隔高帶,預先制訂緊急疏散方案,落實責任人,明確安全數離路線,當居民區受到森林火突威脅時.要及時果斷地採取有阻火措施,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微居民,堅決禁止七十歲以上老人和婦女、兒童以及聾啞病呆人員、低智商人員進入火場,確保群眾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災查處
輕微違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則上由林業站處理,一般及以上森林火災案件報區林業局查處。
六、後期處置
(一)火災調查及評估總結: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後,鎮林業站要及時組織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調查,準確掌握火災面積、森林資源損失、組織撲救森林火災、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關情況。鎮防火指揮部將情況匯總統計後,及時進行全面總結,分析火災發生原因和教訓,提出改進措施,上報區防火指揮部。
(二)獎勵與責任追究: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參照《森林防火條例》等相關規定執行獎勵與表彰;對在撲火工作中犧牲的人員需要追認烈士的,依照國家相關規定報區級有關部門和部隊系統辦理;對火災肇事者,報司法部門依法查處;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參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執行。
(三)災後安置及災後重建:火災發生後,鎮人民政府和村委會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後重建工作,保證災民不受凍、不挨餓、情緒穩定,重點保證基礎設施和再建工程的建設。
附則
(一)本預案是**鎮處置森林火災的應急措施,預案實施後按施行情況予以及時修改和補充。
(二)本預案從發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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