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電話
12333是全國統一的勞動行政部門諮詢投訴電話,大多數地區是24小時人工服務。如需區縣勞動行政部門電話,需要撥打114進一步諮詢。
一、討薪無任何證據怎麼維權呢?應該先找哪個部門申訴?
【答】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證據如工作服,工作證,證人證言,各種籤字的單據等。
工資按月發放,隔月發放違法,本月工資下月發合法。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電話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提出辭職,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裁決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二、討薪向勞動局投訴後多少個工作日能處理?
【答】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的處理期限:
(1)受理:五個工作日之內確定是否受理。對下列三項條件均符合的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接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法受理:
a、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發生在2年內的;
b、有明確的被投訴用人單位,且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所造成的;
c、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權範圍並由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2)立案:受理之日即立案
(3)調查: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對情況複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4)處理:調查完成,應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理或者責令改正)或者撤銷立案決定;特殊情況,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
三、拖欠農民工工資多久算違法?
【答】無故拖欠工資的一天也是違法。
我國《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