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市場監督管理局經開區分局旌湖市場監管所調解處理了一起因4S店維修不當,致使電動汽車維修後多次出現斷電的消費投訴。
據了解,消費者反映,今年6月11日,駕駛電動汽車在重慶發生交通事故,6月12日返回德陽本地到4S店定損維修。修理完畢交車後,該車在今年7月至8月期間的行駛過程中發生過兩次突然斷電現象,隨後聯繫開展維修的4S店檢查,但未找到原因。
今年9月26日,消費者駕駛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再次發生斷電現象,遂將車輛拖至成都的4S店維修。這次維修由成都4S店請電池廠方技術人員對車輛電池進行檢查,檢查發現車輛電池已被私自開箱維修過,因此導致電箱密封不嚴,從而進水產生故障。得知原因後,消費者就該事宜與德陽本地4S店溝通,而該4S店則以各種理由推卸責任。
消費者無奈之下,只能通過撥打12315投訴該4S店,要求商家儘快對問題進行處理,更換電池並對其進行賠償。
了解投訴情況後,旌湖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立即組織當事雙方進行現場調解,因雙方意見無法達成一致,調解並未成功。為了進一步了解情況,旌湖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走訪了位於成都的4S店。經多方了解情況,執法人員對維修該車的德陽4S店進行了約談,要求該4S店立即對消費者車輛進行修理。11月底,執法人員再次組織雙方調解。在此次調解中,4S店承認由於維修不當導致電池故障,最終同意墊付5萬元的維修費用,並承諾將車輛維修好後立即交付給消費者,而消費者對此調解結果表示滿意。
本報記者 曾可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