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晚報記者 謝春年
省會長沙某大學大四學生文同學想去法國留學,她找到長沙一家留學中介機構,籤了合同,並交了辦理留學手續相關的費用。但是,隨後有一項6000元的代收費項目,文同學認為中介機構是違規收取,並認為中介機構違反誠信原則,要求全額退款,這一要求被中介機構拒絕。近日,文同學撥打本報熱線96333進行投訴,記者隨後對此進行了調查採訪。
投訴
中介收6000元第三方費用不合理
想去法國留學的文同學於今年2月從網上查詢到廣東啟德教育服務有限公司,就跑到該公司的長沙分公司啟德教育諮詢,當時就定下由這家留學中介幫助辦理留學申請等相關事宜,並於2月16日交了定金1000元。2月底,文同學又與啟德教育籤訂《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託合同》,交了10000餘元的費用。
文同學告訴記者,幾天後她到這家留學中介籤訂定校確認書,對方要代收6000元的項目管理費。啟德教育工作人員告訴她,這筆項目管理費,就是國外接機、住宿等項目費用。文同學說,籤訂合同時沒說要收這筆費用,而這些項目她完全能自理,不需留學中介代理。但工作人員表示,這筆錢是合同內容綁定收取的,必須要交。
「如果啟德教育能拿出對方學校委託的代收手續,我也認了。」文同學說,她決定終止合作,要求對方全額退款。
回復
項目管理費在合同中有相關條款
記者來到啟德教育採訪,該公司市場部渠道主管劉女士解釋,啟德教育是一個正規的有資質的留學中介機構。文同學申請留學的合同中涉及項目管理費6000元的問題,其實在委託合同中有相關條款,文同學也是籤了字的。
「關於第三方費用,其實就是6000元中的一小部分,涉及接機、住宿安排等境外事宜。」劉女士告訴記者,該公司已為文同學辦理相關手續付出了許多,她希望與文同學協調好,繼續履行合同。
負責文同學事宜的郭老師解釋,項目管理費是一項第三方收取的費用,絕大多數都是境外服務的內容。當文同學多次強調要自己辦理境外相關手續後,郭老師稱,啟德教育只能與文同學終止合同,暫停申請,並協商退費比例。文同學稱,因為啟德教育的做法已影響了她留學申請的正常進行,她不得不要求啟德教育退費。
提醒
籤訂合同時要仔細閱讀合同文本
記者查看了由教育部和工商總局聯合制訂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示範文本》,其中規定,委託人有權選擇自行繳納院校申請註冊費、材料寄送費、籤證等第三方收取的費用。
湖南弘一律師事務所張桂枝律師提醒,學生申請留學,須知曉一定的法律常識或了解常見的陷阱,一是要提防「黑中介」,二是要提防霸王條款。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營留學中介業務的機構,必須具備教育部頒布的資質認可及國家工商部門頒發的經營執照,兩者缺一不可。值得注意的是,就算留學中介持有相關執照,學生也要明確其是否是為開展留學服務而註冊的。不少留學中介的經營範圍局限於語言培訓,卻超範圍經營,也屬違法違規行為。在籤訂合同時,學生要仔細閱讀留學中介提供的合同文本,必要時找專業律師幫忙審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