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5日,江西省贛州市一家工貿投資企業給江西省司法廳寄來了一封感謝信和一面錦旗。感謝信中,沒有過多的讚美,也沒有華麗的辭藻,但字裡行間卻流露出一家民營企業對江西營商環境的真切信任與對江西省司法廳行政複議人員的質樸感謝。
這背後究竟有著怎樣的故事?
涉事地塊
一封感謝信
7月15日,一封感謝信寄到了江西省司法廳,信是贛州一家工貿投資企業寫來的。
信中寫道:「我司系江西省贛州市客家大道項目的被徵收人,因對贛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補償決定不服向江西省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複議,由貴廳負責實際審理。在審理期間,貴廳行政複議審理處大力組織雙方協商,並多次派員到贛州實地了解情況……最終促成我司與徵收部門達成一致並籤訂了補償協議,保障了我司的合法權益。」
信中對此表示由衷的感謝,稱「貴廳所做的工作不僅維護了我司的合法權益,也切實改善了江西的營商環境,使我司對投資江西深耕江西更有信心」。
與信一併寄來的還有一面錦旗。感謝信和錦旗背後究竟有著什麼樣的故事呢?
土地徵收引政企糾紛
2017年2月27日,江西省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下稱「贛州開發區管委會」)發布《贛州市客家大道西延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範圍的公告》,江西融尚工貿有限公司(下稱「融尚公司」)位於開發區濱江南路南側的土地及房屋有部分在該公告所公布的範圍內。
「由於該徵收項目實施後,融尚公司的土地將被截斷成幾塊,無法繼續成片開發,雙方協商確定對土地房屋進行整體徵收。」融尚公司行政經理陳佩燕對徵收經過記憶猶新。
因在徵收補償上存在分歧,經雙方協商,2017年3月30日,融尚公司出具《關於選定評估機構的承諾書》,選定贛州一家房地產評估公司作為徵收評估機構。
價值3.29億元的評估結果出來後,贛州開發區管委會在2017年10月24日作出《告知函》,稱這一評估報告不可信,將變更評估公司重新評估,隨後委託另一家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重新評估。重新評估時,評估公司對當時急需徵用的部分土地進行了評估並出具評估報告,評估價值為0.43億元。
因雙方對評估結果仍存爭議,徵收協商工作陷入僵局。
申請行政複議
「2019年6月14日,贛州開發區管委會就贛州市客家大道西延項目突然對我公司下達了補償決定,決定補償我公司0.43億元。」陳佩燕回憶說。
2020年7月26日,贛州市開發區管委會的代理律師劉星林告訴記者,由於當地高鐵站建設即將完工,贛州市政府急於推動客家大道建設,因此依據重新評估的報告下達了補償決定。
融尚公司不服,於2019年7月26日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該公司股東戴健坦言,企業也知道應當考慮地方發展,「但補償決定來得太突然」。
7月27日,新法制報記者前往江西省司法廳了解到,具體承辦這起行政複議案件的是該廳行政複議審理處。處長周靖在案件受理後,第一時間安排人員對該案進行全面審查,主動與融尚公司溝通了解公司訴求。
據周靖介紹,案件審理初期,江西省司法廳副廳長龔河興專門召集行政複議審理處工作人員對案件爭議焦點進行梳理、分析。大家認為,本案中第一家評估公司出具評估報告後,被申請人及徵收部門沒有依照有關規定向評估機構申請覆核,而是單方委託江西省土地估價師協會進行論證,並在此情況下自行變更評估機構重新評估,屬於程序不當。
召開聽證會
據公開信息顯示,客家大道西延建設項目是贛州市「新型城鎮化攻堅戰」的重點項目,也是贛州高鐵新區核心區首個開工的道路項目。劉星林受訪時說:「從公共利益來考慮,再拖延下去不利於打通高鐵站與老城區之間的快速通道。」
「時間拖久了會增加不必要的損失,也無益於矛盾糾紛的實質化解。」周靖受訪時也強調,「我們要以案情事實為基礎,以政策法律為底線,引導雙方當事人客觀務實協商,儘量縮小雙方都可接受的補償數額差距。」
2019年9月3日,江西省司法廳專門就該案召集雙方組織了聽證。聽證會前後,省司法廳行政複議審理處相關辦案人員積極與贛州開發區的徵收部門溝通,力促其與申請人和解或重新籤訂補償協議。經多方努力,贛州開發區管委會和融尚公司均同意就該爭議進行調解。周靖等人又多次趕往贛州推進雙方協商,就評估時點、評估機構、整體評估等問題與雙方現場溝通並確定了調解方案。
2019年10月22日,融尚公司提交了中止行政複議審理的申請。
「為給當事人之間溝通留有時間,經被申請人申請和申請人同意,我們依法中止案件的審理。」周靖說。
達成協議
江西省司法廳行政複議審理處全力以赴支持解決企業徵收協商問題的行動,讓融尚公司領導層感覺身上的擔子輕了不少。戴健受訪時稱:「在行政複議期間,我們每一次遇到困難,司法廳行政複議審理處都會伸出援手。正是他們對企業的悉心呵護和精準服務,才讓融尚工貿得以儘快擺脫僵局。」
據融尚公司代理律師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律師朱銘介紹,在複議中止階段,江西省司法廳行政複議審理處的工作人員對融尚公司在協商過程中反饋的問題做了大量的溝通,當事雙方在省司法廳的協調下重新選定了一家評估機構,於2019年8月10日對房地產進行了整體評估。最終雙方達成一致:被申請人依據雙方認可的重新評估結果補償申請人2.15億元。
2020年7月9日,雙方籤訂了整體地塊的徵收補償協議。同日,融尚公司依法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請撤回行政複議。隨後,公司方給江西省司法廳寫了那封感謝信。
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才亮律師認為,這起行政複議案件,是江西省司法廳堅持司法公正原則、寬和善意司法理念處理的眾多涉企糾紛案件中的一例,也是他們主動擔當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一個生動實踐。
江西省政協委員,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易有祿稱,行政複議工作機構以案情事實為基礎,以政策法律為底線,引導雙方當事人客觀務實協商,既有效化解了政企矛盾,又切實維護了企業的合法權益和政府的公信力,給地方營商環境的優化加了分,真正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易有祿表示,行政複議機關和司法機關應當秉持和踐行這種「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積極擔當作為,依法依規處理,有效化解矛盾糾紛。
(新法制報 付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