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記者程琦12月8日報導:近日,有消費者向監管部門舉報,稱其12月3日在宜家上海楊浦商場用餐時,發現咖啡機裡使用的咖啡原液已經過期。東方網記者從楊浦區市場監管局獲悉,執法人員已對涉事地點進行現場檢查,未發現過期情況,經再次約談調查,宜家餐廳經理稱已對剩餘過期咖啡原液做銷毀處理。
    目前,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管局對涉事公司蘇州宜家家居有限公司上海楊浦分公司涉嫌銷售過期食品違法行為予以立案調查處理。
    據媒體報導稱,今年12月3日上午9點25分鐘左右消費者在宜家楊浦店吃早餐時無意發現,工作人員所替換的咖啡原液竟然過期,原液盒子上面的開封日期是2020年11月14日,保質期截止日期是2020年10月25日,咖啡原液已經過期一個月有餘。
    隨後消費者再次向工作人員提出看一下剛剛換下來的一盒咖啡原液,同樣是同一批次過期原液,為做證據保留,消費者帶走了過期原液盒。
    12月3日中午左右,宜家楊浦店經理致電消費者提出500元解決問題,消費者並未同意。
    據消費者稱,在發現過期咖啡原液後,其向市場監管部門進行了舉報。對此,楊浦區市場監管局表示,執法人員接報後至三門路99號國華廣場B棟2層宜家餐廳現場檢查,現場未發現該餐廳內的自助咖啡機的咖啡原液有超過保質期的情況,執法人員向該餐廳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其工作人員表示不了解相關情況,故執法人員要求該餐廳負責人接受進一步調查。
    12月8日下午14時,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管局對宜家楊浦店進行了約談,經宜家餐廳經理敘述,12月3日上午9時左右,舉報人在餐廳吃飯,工作人員在更換咖啡原液時,舉報人發現更換的咖啡原液和已經使用完的咖啡原液都已過保質期。餐廳經理在上午10時與舉報人聯繫,了解舉報人的身體狀況是否有不良反應。舉報人表示當時的身體狀況並無異樣,並要求此次事件按照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另據餐廳經理陳述,此次過期的咖啡原液為2020年9月份採購,共採購20箱,在保質期內使用了6箱,後將14箱封存準備做銷毀處理,但由於工作人員工作粗心大意,在沒有查驗保質期是否有效的情況下使用了一箱(共2盒)。該餐廳經理陳述剩餘13箱已在2020年12月6號進行了銷毀處理。
    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管局表示,基於綜上事實,對蘇州宜家家居有限公司上海楊浦分公司涉嫌銷售過期食品違法行為予以立案調查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之規定,超市銷售過期食品,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可以對其處以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