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就有門派。「在法學的江湖裡,漆多俊開創了一種主流學說,算是自成一派。」
有人將這話轉述給漆多俊,他微微一笑,不置可否,心裡卻是默認了。在他那間簡陋的居室裡,弟子們送的寫有「泰山北鬥」的牌匾,被放在客廳最顯眼的位置。
從武漢大學輾轉長沙,然後又從中南大學法學院首任院長任上退下,如今的漆多俊,是中南大學終身名譽教授、博導。他最知名的成就,是對經濟法理論的貢獻。梳理中國經濟法幾十年發展史,「自創一派」的評價,對漆多俊而言,並不為過。
2013年,他成為「你好,公民」癸巳·瀟湘風尚大典風尚學人候選人。
本報記者袁樹勳 長沙報導
1980年代,中國法學界最引人注目的變化,應該是經濟法的崛起。
彼時,改革開放,「經濟建設」和「法制建設」成為國家重大任務。決策層要尋找一個兼顧二者的治國工具,經濟法被納入視野,炙手可熱。
實踐先行,理論自然不能缺位。
當時,國內法學研究已中斷十來年,經濟法更是一片空白。「經濟」二字,幾乎可以包攬一切人類活動。僅從字面理解的話,但凡是包括了經濟內容的法律,如憲法、民法、行政法、勞動法,甚至刑法,都成了經濟法的組成部分。
經濟法的特殊性所帶來的這些難題,自它在20世紀初誕生後,就讓無數聰明的頭腦一籌莫展。許多法學家乾脆不承認它是一門獨立的學科。
他編的書,幾乎是所有法律院校的教材
1986年,漆多俊編的一套教材出版了。這本書成型於1981年,當時的漆多俊在武漢一所司法學校講授經濟法,他對國內盛行的大經濟法思想很不認同,於是就自己編講義,編一章講一章。課講完了,一套教材也攢出來了。
這套教材中,漆多俊主張縮小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僅限於國家權力幹預、管制內容的社會經濟關係,將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交還傳統民法。
當時國內佔統治地位的蘇式經濟法,主張調整除公民個人財產以外的所有經濟關係(俗稱大經濟法),帶有濃重的計劃經濟色彩。
漆多俊的主張,在當時的經濟法學界不可避免地淪為非主流。很多民法學家倒是很認同他的觀點。「每次開研討會,我發表觀點,總能得到民法學家的熱烈響應。」
到了1984年,教育部將漆多俊的這套講義,指定為全國司法幹部學校的教材。
1986年的民法與經濟法之爭,最終以《民法通則》出臺,民法學派告勝而偃旗息鼓。在經濟法學界內部,大經濟法的觀點逐漸銷聲匿跡,漆多俊等人主張的縮小經濟法調整對象的觀點,開始成為共識。
經過近十年的沉澱後,漆多俊提出了一個名為「國家調整說」的經濟法理論——由市場幹預法、國家投資經營法、國家宏觀調控法三個板塊組成,分別應對市場經濟的三種缺陷,俗稱「三三制」。這個理論,在他編寫的《經濟法基層理論》一書中得以完整呈現。這本書在1993年出版後,很快成為幾乎所有法律院校的教材,沿用至今。2001年,這本純理論書籍,入選「全國暢銷圖書」排行榜。
「邏輯很清晰、嚴謹,在國內經濟法的諸多觀點中,是科學體系最完整、最符合實際情況的。」漆多俊的學生陳雲良說。
2005年,漆多俊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首批名錄。門下博士已有幾十人,遍布政、學、司法界。有人如此評價,「漆多俊自創一派,生徒眾多,已成氣候。」
「白紙從頭著新詞,新詞殘照夕陽裡」
漆多俊在武漢一所司法學校當老師時,幾年下來,已經小有名氣。1980年代中期,武漢大學籌建法學院,他被招募,從中專一步跨上大學講臺。
到了(上世紀)90年代,學校評博導。論學術成果,他絕對夠格,但中專老師的出身,在關鍵時候「卡了殼」。他不服氣,找到校長說,「有人是山頂上的樹,我是山腳下的樹,我這棵樹,比山頂上那棵還高。」
圈內還流傳著另一個故事:省長召集知名學者們開政策研討會。輪到漆多俊發言,他話鋒一轉,說「當前的菜價太高了,老百姓消費不起,政府應該出面幹預」。場面霎時很尷尬。
「耿直敢言、不通世故」。這個來自很多人的評價,漆多俊欣然接受。或許對他而言,這就是學者之要義,之風骨。
他心氣極高,曾言:「搞學問,就要做大學者;搞政治,就要做大官;經商,就得賺大錢」。
在很多人看來,他做到了。但他自己總是不滿,「有時候想想,這一輩子就這樣了,覺得特別難過」。
70大壽宴上,面對眾多弟子及親友,他曾賦詩一首,「人生七十如赤子,赤子之心如白紙,白紙從頭著新詞,新詞殘照夕陽裡。」
新詞如何著?很多人都發現了,退休之後的漆多俊,淡去了專業色彩,對時事、法治的談論越來越多。
他關注釣魚島局勢,也關心房價和菜價;他抨擊壟斷,也探尋諸多制度的哲學根源。
有些文字還是上世紀80年代寫的,一直沒機會發。這兩年,這些文字相繼面世,因為他覺得,改革正在深入,知識分子應該做點事情。
弟子們佩服他的敢言,能體現出一個知識分子的擔當和家國情懷。漆多俊心裡卻有另一層思考,「有法律不等於有法治。」他希望尋找癥結和對策。
這些年,一直在為法治鼓呼
瀟湘晨報:從研究理論到為法治鼓與呼,您的這種轉變從何而來?
漆多俊:上世紀80年代初,那時候我們有一個很天真很簡單的想法:把法律框架、條文定好,照著去執行,法制建設就會越來越好,法治社會也能逐漸成形。現在,我們的法律框架基本成形了,卻發現問題不是越來越少,某種程度上是越來越多。比如《反壟斷法》千呼萬喚終於出臺,但它的作用沒有很好地體現出來。為什麼會這樣?如果把制度比作一棟大廈,法律沒有成為它的框架,它的作用如何發揮?
我搞了一輩子法律理論研究,到頭來發現,有法律不等於有法治。所以我這幾年發表了很多鼓呼法治的文章。
瀟湘晨報:其中一些言論思路相對比較超前?
漆多俊:我家裡人也看了。我說,怕什麼,知識分子都不敢說,還有誰敢說。我歷來就是這個性格。1963年我還在讀大學,20多歲,中央號召「包產到戶」,我覺得這樣還不行,應該「包田到戶」。就寫三封信,寄給了中央。後來我寫了很多文章,給別人看,說尖銳了,所以在柜子裡一放就是幾十年。這兩年都拿出來了。我覺得,知識分子的責任應該包括兩個部分。一是提供濟世良方,就是做好理論研究;二是為之鼓呼。
聲音
中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陳雲良:無論是民法學、刑法學,還是法理學、憲法學,在西方通過數千年的發展,已經高度發達、成熟,要有所超越和創新絕非易事。而經濟法學從德國產生到現在還不到一百年的歷史,中國經濟法學經過30多年的發展,已經形成了「自主智慧財產權」,其中最耀眼的成果,就是漆多俊的「三三制理論」。
從這一點來說,這是他對中國法學的貢獻,也是對世界法學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