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根據相關媒體的披露,我們得知了官員馮新柱更多的具體犯罪細節,陝西一高官馮新柱被查落馬,受賄7047萬,在其家中搜出了674張購物卡。
馮新柱是陝西洋縣人,他在很早就參加了工作,早年間他在西安統計學校統計專業學習,成績比較優異。
之後他前往陝西省農電管理局擔任財務副處長,之後他被正式調往銅川市擔任人民政府的副市長。
由此可以見得,馮新柱之前官職就比較高,所以他對權力的欲望也是一天比一天大,在銅川市任職了相當長的時間,他才被正式調往陝西省,擔任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到達了他權力的巔峰。
在手上握有權力之後,馮新柱就忘記了自己的職責,也忘記了自己從政以來的初衷,開始慢慢向貪汙腐敗靠攏。
根據相關部門調查,馮新柱在任職期間涉嫌嚴重違紀,嚴重違反了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在任職期間,他對於國家發布的任務置之不理,消極應付。
而且還和其他人籤訂攻守同盟,合夥對抗組織審查,除此之外,他還長期接受當地私營企業主的安排,吃吃喝喝聚眾玩樂,接受多人的宴請。
除此之外,他還利用自己的權利之便違規提拔他人,從而收取賄賂,在馮新柱被相關部門調查之後,辦案人員前往家中搜取贓款贓物,竟然在其家裡搜出了674張購物卡,此情形也讓在場的辦案人員大吃一驚。
根據相關部門的調查,在馮新柱擔任要職的十幾年時間之內,他通過多種手段貪汙斂財,在他人的項目審批和資金借貸等方面做手腳,違規收取他人財物,他個人從中大肆受賄。
這些財物加起來折合人民幣7047萬餘元,超過了七千萬人民幣,數額已經非常龐大,對此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馮新柱涉及貪汙的金額太大,必須要予以嚴懲。
不過鑑於馮新柱在被查之後態度積極,並且主動上交了大量的有關贓款贓物,認罪悔罪態度良好,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
目前相關部門已經對馮新柱進行了一審判決,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00萬,所涉及的贓款贓物全部上繳,對於法律的判決馮新柱表示認罰,不上訴。
讓人難以想像,作為國家公職人員,作為當地的政府高官,馮新柱的貪汙行徑居然如此惡劣,馮新柱一開始也並沒有想著貪汙受賄,只不過後來他慢慢地被腐化,他個人意志不堅定沒有經得住身邊的誘惑。
而且大家肯定也知道,官職越高受到的誘惑就越多,馮新柱就是在自己的權利慢慢膨脹之後徹底被貪汙腐敗吞噬的。
馮新柱一案也再次提醒了廣大的人民幹部,有些事能做有些事兒不能做,如果一旦開啟了腐敗之門,想再關上就非常難了,作為一名國家公職人員,要時刻牢記自己的職責,千萬不要一時貪圖欲望而違法亂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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