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帶有夫之婦去酒店開房 不久女方墜樓身亡

2020-08-29 甘孜州人民檢察院

(原標題:一對男女在酒店內爭吵,女方墜樓身亡!家人把男子和酒店告了,索賠150萬……)

一對男女在酒店內吵架後

女子爬出窗戶墜樓身亡

女子家人起訴男子和發生墜樓的酒店

要求共同賠償150萬餘元

到底怎麼一回事呢?

2019年6月8日

已有家室的張某(化名)

邀約有夫之婦蔡某從福州來廈門

陪他參加飯局

當晚11點左右

喝了酒的張某帶著蔡某

入住廈門某酒店同一個房間

入住後

兩人發生激烈爭吵

蔡某情緒激動

從12樓房間的窗戶處墜樓身亡

蔡某父母及丈夫、兒子認為:

張某對蔡某的死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酒店在蔡某沒有提供身份證的情況下仍讓其入住,且房間內窗戶無防護措施。

他們要求張某和酒店

共同賠償150萬餘元

那麼

法院是怎麼判呢?

法院經審理認為:

當晚隔壁的房客能聽到

吵架、罵人以及女人哭泣的聲音

由此可見

兩人的爭吵造成了蔡某的情緒激動

張某完全可以預見

蔡某有可能因為情緒失控做出過激行為

但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

導致未能及時發現

蔡某爬出窗外做出危險的行為

張某存在明顯的過錯

依法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而酒店窗戶設計並沒有存在違法性

其對蔡某沒有進行訪客登記的行為

與蔡某死亡後果之間

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

湖裡法院一審判處

張某賠償蔡某父母、丈夫及兒子30萬餘元

駁回其他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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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無故失聯一個多月!最後行蹤是去前夫家

「好好一個大活人,怎麼就突然失聯了?」日前,梧州市民楊先生稱,他的姐姐從7月14日晚失聯至今,手機一直處於無法接通狀態。唯一能確定的是,姐姐最後行蹤是在前夫家中。

楊先生的姐姐名叫楊永蘭,今年32歲,梧州藤縣蒙江鎮人,經營蔬菜批發生意。

楊永蘭最近一次與家人聯繫,是在7月14日晚7時。當時,楊永蘭打電話給母親,讓幫拿快遞。當晚10時,楊永蘭的手機開始打不通……

據了解,楊永蘭於今年1月離婚,兩個孩子由前夫陳先生撫養。

7月14日,楊永蘭從梧州出發,前往玉林市玉州區城西街道林村,提前一天到前夫家中陪孩子過生日。

▲失蹤女子生活照。家人提供

「7月15日,我們去林村詢問,孩子說晚上睡醒過一次,當時就不見媽媽了。」楊先生說,姐姐的手機一直無法打通,但微信還在使用,「偶爾回兩句,感覺不是本人」。

楊先生等家人稱,楊永蘭只有小學文化,容易打錯字,所以用微信時習慣發語音。

「失聯後,都是用文字回復,我們讓對方用語音說話,卻不見回應,最近發一些朋友圈消息和圖片,把親友屏蔽了。」

7月17日,楊家人到當地轄區派出所報案,至今沒有音訊。

楊永蘭失聯後,楊家人把目光聚在其前夫陳先生身上,「兩人離婚後,關係也未緩和」。

8月20日,陳先生表示,7月14日晚他在外面應酬,並不清楚前妻的動向,「我三更半夜才回到家,進房間睡覺,第二天醒來不見她,然後就送孩子去上學」。

針對此事,玉林警方表示,目前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來源:廈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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