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語堂(現代著名學者、文學家、語言學家)
英語學習觀:凡不以口語為基礎的人,一定寫不出平易自然,純熟地道的英文。
近年國內學英語風氣甚盛,無論在中學,在大學,或在自修,多少莘莘學子都在用功夫,日求進益,我想據我個人的經驗,談談這個中的關係。
四十年前我在德國,聽過柏林大學教出來的操華語的德國人,聽起來象在北京長大的,但他們都是成年以後才學的;同時我在上海所見到的留過學的中學英文教員,文法冼練極了,分析詞句精透了,而說出英文,毫不地道。
有人以為目標在了解閱讀,不在口講,這是把問題看錯了,學習英文的目標,只在清順自然四字而已。凡不以口語為基礎的人,一定寫不出平易自然,純熟地道的英文。前英國首相邱吉爾可算英文大家,他有名的句子:
We shall fight on the hills。
We shall fight in the streets。
We shall fight blood and sweat and tears。
這是多麼矯健的句子!何嘗有一個不是小學生所能用的字?又何嘗有一字誇詞浮句?中國人寫英文,尋章摘句,多用深句,所以才學不好。例如對人十分佩服,你說I admire him profoundly。便是古人做文章的做法,因為英美人士並不這樣講,用admire greatly才是自然,而用I take off my hat to him。才是真正地道的英文。
你要明白英語言文一致,而骨子裡是白話。愈平易自然愈好,愈少粉飾藻麗語句愈好,愈近清順口語愈好,愈能念出來順口成章愈好。中國人寫英文,能寫到這個地步的就不多,你寫出來,外國人念下去象外國人寫,就不容易,所以難能可貴,就在這一點。中國人要寫英文,必先淘汰古人「做文章「的觀念,才能打穩正當的英文基礎。因此我們必須以口語入手 ,才能掌握個中竅門。
大家要注意常用字及口語的用法;英文那個「有「字,當然有have,而口語卻是have got ( Have you got any money?) 老外這樣說,我們只好這樣寫! Forget about it(算了)!也是一種口語。 You are telling me (我還得等你說)?也是一種口語。 Not a chance (絕不會)也是一種口語。這四個單字got, forget, tell, chance都是極平常的字,而運用在口語中,卻是學好英文的最重要的部分!若是單求長字,生字,看起來文雅好聽的僻字,頭一步便走錯了。所以說善於靈活運用平常的字,是學習英文的不二法門。
2、薄冰(教育家、語法學家)
英語學習觀:零基礎學英語,不同年齡段學習方法是有區別的。
如果我是一個初學英語的小學生,我將多看故事多看畫,多聽句子多唱歌。語法我不學,完全靠模仿。
如果我是一個初學英語的中學生,我將把好的課文念得正確、流利、爛熟,睡夢中會說出來,作文中會用出來。我還要讀課外讀物,並用簡單的英語向我的同學複述故事的內容。我將學一點基本語法知識,以加強學習的自覺性,但絕不去鑽牛角尖。
如果我是一個初學英語的青年,我將儘量結合英語實踐(讀、聽、寫、說)先把語法學好。就象查詞典一樣,我將經常查閱語法書。等我把基本語法掌握後,我將展開大量的英語實踐,在實踐中通過思考與總結解決疑難問題。同時,我將充分地利用好的詞典、參考書,包括較高深的語法著作。
3、許國璋(中國語言學家)
英語學習觀:不要總是把閱讀的目的放在提高英文上,閱讀首先是吸收知識
學英語就要無法無天,要天不怕地不怕。
學外語,要眼尖,耳明,嘴勤,手快。只要多讀,多記,多講,多寫,自有水到渠成之日。
學習外語,從事語言學研究的人不要把自己圈在只讀洋文的狹小天地裡,一定要具備良好的國學基礎。
光學幾句乾巴巴的英文不行。不要總是把閱讀的目的放在提高英文上,閱讀首先是吸收知識,吸收知識的過程中自然而然就吸收了語言。
4、陳琳(北京外國語大學教授)
英語學習觀:背誦英文很重要,「精讀」和「泛讀缺一不可。
在沒有語言環境的情況下,外語是不可能「習得」的(但作為一種教學手段,必須儘量創造習得環境),只能「學得」。必須下艱苦的功夫。我一向主張要「背」。不僅兒童,成人更加要背。且看鄭板橋在《自敘》中所說:「人鹹謂板橋讀書善記,不只非善記,乃善誦耳。板橋每讀一書,必千萬遍。舟中,馬上,被底,或當食忘匕著,或對客不聽其語,並自忘其所語,皆記書默誦也。書有弗記者乎?」一代大師尚且如此,何況我輩凡人,更何況他背的大概不是外語。
一般學習外語的,都知道有所謂「精讀」和「泛讀」。殊不知,在聽、說和寫這其他三「會」上,也都要作精和泛的工作。說的囉唆些:要有精聽和泛聽、精說和泛說、精寫和泛寫。精泛兩種功夫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學習語言,在讀、聽、說、寫四會中,固可因工作的需要而有所側重,但最好還是能全面掌握。英國16世紀思想家培根曾說:「讀書使人充實,交談使人機敏,寫記使人精確」(這裡交談包括聽和說)。可以看出,學會讀、聽、說、寫一種語言,不僅是掌握語言能力以作為工具的問題,更加關係到一個人素質的培養。
5、陸谷孫(復旦大學外國語言文學學院教授、博導)
英語學習方法觀:說英語要說得字正腔圓,只有億萬次的模仿
壓力與興趣:英語學習需要有 pressure與 pleasure的結合。今日的英語教學中,接踵而來的考試和枯燥無味的課堂教學窒息了同學們活潑的求知慾和學習興趣。學生應試技能一般較強,而口語表達技能相對薄弱,要翻個個兒,教師要使英語成為學生生活中須臾不可或缺的有趣事物,每堂課要在連續大腦轟擊(brainstorming)的同時,使學生開懷大笑幾次。
「輸入」與「輸出」:保持兩者大致相當的比例,譬如說「輸入」一百萬字的閱讀量,最好保持一萬字的寫作「輸出量」。寫完最好找高手修改,且不斷溫習修改意見。
模仿與對比:說英語要說得字正腔圓,只有億萬次的模仿;要減少母語幹擾,對比最重要,譬如說對比出英語的動詞時態意識、與漢語迥異的數字意識等。
6、姚乃強(重要譯著有《紅字》、《霍桑文集》、《福克納》)
英語學習方法觀:「先死後活,死去活來」
我認為學好英語各人應根據客觀條件,學習目的和本人情況,依照語言學習的規律,探索適合自己的學習方法,對他人的經驗,要學習、要借鑑,但不迷信、不盲從,提倡因人而異,各自為戰。
我學習和從教英語四十多年,我的體會是在不同的階段,採用不同的方法,初學者主要打好語言基礎,熟練掌握讀、聽、說、寫、譯的技能。我把這個階段的學習要領歸結為:先死後活,死去活來。「死」指多模仿、多練習,後達到熟能生巧,靈活運用。
有了一定的基礎後,要強調多讀多寫,讀和寫都要精泛結合,不僅要讀文學名著,也要讀其它類的書,以及報紙雜誌。要強迫自己寫,寫日記、寫讀書心得、寫短文。我的口號是:眼快手勤,翻爛一本詞典,磨出手指老繭。
到了更高的層次,比如說英語專業高年級學生,要加強思維能力、創新能力、科研能力的培養。要根據自己的興趣和未來工作的要求,明確自己在專業上的主攻方向。要擴大知識面,做到博學多聞、博覽群書、博中有專。從寫學士論文開始,就要選好題,日積月累,逐漸使自己成為某一領域裡的「行家裡手」。這時也就可以說學有所成了。
回過頭來,要與大家共勉的還是一句話:業精於勤荒於嬉。願大家創造出適合自己的學習方法,學有所成。
7、王佐良(詩人、翻譯家)
英語學習方法觀:通過文化來學習語言,語言也會學得更好。
通過文化來學習語言,語言也會學得更好。
語言之有魅力,風格之值得研究,主要是因為後面有一個大的精神世界:但這兩者又必須藝術地融合在一起,因此語言表達力同思想洞察力又是互相促進的。
文體,風格的研究是有實際用途的,它可以使我們更深入地觀察英語的性能,看到英語的長處,短處,以及我們在學習英語時應該特別注意或警惕的地方。因為英語一方面不難使用,一方面又在不小心或過分小心的使用者面前布滿了陷阱。
(責任編輯:朱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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