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巴南當地派出所接到一位女士的報案,報案人稱自己和家人頻頻遭到前男友的威脅與騷擾,請求警察幫忙調解一下。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具體的情況。
報案人鍾女士,今年40歲。她告訴警方,她與前男友王先生相處一年之後分手,分手的原因是因為去年11月份的時候鍾女士打胎引起的。據鍾女士介紹,兩人最開始的時候相處還很融洽,但是後來男朋友就一直懷疑自己在外面有了別人。就連鍾女士懷孕後,男朋友也一口咬定孩子不是自己的。為此兩個人經常發生爭吵。在去年11月份的時候,鍾女士去醫院打了胎。回到家休養期間,男朋友對她仍然非常冷漠,就在鍾女士打胎後休養第三天的時候,男朋友竟然對她連續實施了兩次家暴,這讓鍾女士忍無可忍回到了娘家。與此同時,鍾女士向男朋友提出了分手。
可是,當鍾女士提出分手之後,其男朋友卻拿出了一份帳單。男朋友聲稱這些都是鍾女士日常消費的帳單共計28萬元。現在既然鍾女士提出分手,那麼男朋友希望鍾女士歸還自己28萬。而對於這份帳單鍾女士表示非常的憤怒,鍾女士說這些錢都是兩個人在一起共同生活共同所花費的,也並不是自己一個人所花費,所以男朋友提出讓自己賠償其28萬元根本就是無理取鬧。而且現在她的家人和親戚幾乎每天都受到前男友的驚擾,弄的人心惶惶。
隨後,民警將鍾女士的前男友王先生叫到了派出所進行調解。在派出所內,鍾女士的前男友表現非常激動,她說從鍾女士懷孕之後,鍾女士一會兒告訴他說肚子裡的孩子是別人的,一會兒又說肚子裡的孩子是自己的。而更讓鍾女士的前男友不能接受的是,鍾女士在打胎的時候手術單上都是別人替她籤的字。他懷疑鍾女士和他在一起是色情詐騙,所以要求鍾女士返還自己所花費共計28萬元,並表示自己還準備去起訴鍾女士。最後,民警對鍾女士前男友騷擾其家人和親屬的行為進行了批評。表示如果存在爭議,可以尋求法律的途徑來解決。
看到這裡,小編想說的是男女之間談戀愛分分合合是避免不了的。既然分手了,就沒有必要再糾纏下去,如果雙方真的認為有什麼糾紛,還是需要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如果以此為藉口去不斷騷擾和威脅對方,那麼這種行為就已經觸犯了法律。而且小編始終相信通過暴力是解決不了問題的。
對此,網友們有什麼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