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7 18:5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2020年12月7日,灞橋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安某等12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
灞橋檢察院指控,從2005年起,安某等人通過非法手段當選藍田縣華胥鎮支家溝村村主任、村長、村幹部等,通過把持農村基層組織、侵佔集體資產、破壞自然資源,欺壓群眾,大肆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逐步形成了以安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
多年來,該組織為樹立強勢地位,以暴力、威脅、滋擾等手段,有組織地多次實施違法犯罪26起,其中刑事犯罪23起,打傷群眾20餘人。該組織在為非作惡、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群眾的同時,還通過多種手段,非法佔用農用地經營垃圾溝傾倒建築垃圾獲取利益;非法採挖砂石獲取利益;非法侵吞村集體財產獲取利益;向轄區企業主強買強賣獲取利益。此外非法圈佔集體土地43.62畝,非法承攬藍田縣醫院、田家炳中學等民生工程項目謀求發展,並以此經濟基礎為依託,支持該組織違法犯罪活動和組織及成員的生存發展。
以安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違法犯罪以及其他手段獲取巨額經濟利益,獲利逾千萬元。多年來安某將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獲取的資產除自己揮霍、籠絡組織成員外,還用於謀取組織發展,為違法犯罪行為「平事」以及拉攏腐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該組織長期把控農村基層組織,為謀求不法經濟利益,隨意侵佔、破壞集體資源,針對轄區企業主多次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破壞營商環境,通過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串通投標、排擠競爭對手,非法承攬藍田縣域工程項目,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發展秩序;為樹立強勢地位,橫行鄉裡,稱霸一方,隨意欺壓群眾,甚至毆打、敲詐國家工作人員,部分群眾懾於該組織勢力不敢報案,嚴重影響了當地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嚴重破壞了當地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特別惡劣的社會影響。
據此,公訴機關認為應當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對安某等12名被告人涉及的犯罪事實和違法事件依法予以追究。
該案由灞橋法院院領導和業務庭長踐行「院庭長辦案制度」,由3名法官及4名人民陪審員組成7人合議庭進行審理,全院各部門組成5個保障組,制訂詳細的庭審預案和保障方案,做好庭前準備工作。12月7日庭審當日,灞橋檢察院副檢察長劉建軍帶領5人出庭支持公訴,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管部門、掃黑除惡成員單位及被告人家屬近200人分別在不同分會場參與庭審旁聽。
該案預計庭審持續5天,將擇期宣判。
THE END
來源:灞橋法院
喜歡此內容的人還喜歡
原標題:《掃黑除惡 | 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安某等12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閱讀原文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