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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女子到海峽都市報社,自述在馬被虐的遭遇。海峽都市報供圖包括一名四川鄰水籍遊客在內的她們,睡夢中被銬進移民廳拘留所關押14天,常遭體罰毆打
本報訊據海峽都市報27日消息前天,3名福建籍女子爆料稱,她們在馬來西亞被關進當地移民廳拘留所,被虐待了14天,被虐待的中國女子多達32人。
探親睡夢中被銬走
小菲和妹妹小芳(均為化名)是福清人。她們說,8月31日,姐妹倆帶著為期一個月的旅遊籤證和9月28日的返程機票,前往馬來西亞檳州檳城,看望嫁到檳城的大姐小紅。
9月23日上午10時許,三姐妹仍在酣睡,突然聽到劇烈的敲門聲。小紅開門後發現,門外來了兩男一女,穿著制服,其中一短髮的女工作人員會說漢語,自稱是檳州移民廳工作人員,要求三姐妹出示相關證件。
三姐妹立即出示籤證和護照,小紅還出示了結婚證。工作人員登記完證件,就給三姐妹戴上手銬,要求她們到移民廳查驗護照。臨走,對方3人還提著紙袋,在公寓內大搜查,帶走了電吹風、茶葉等物。
32人被關14天遭毆打
當時,四川鄰水人林小姐(化名)也一同被戴上手銬帶走。當天被帶回檳州移民廳的,還有和小紅三姐妹住在同一棟公寓的29名中國女子。9月26日凌晨零時許,32人又被押送到檳州移民廳拘留所。
14天裡,32名中國女子被關押在拘留所裡,不得打電話、聊天,也不許哭,還時常無故被體罰,稍不從命,警察抽出警棍就打。
有一次,警察在廁所裡發現了一張廁紙,藉口廁所沒衝乾淨,處罰所有在押的中國女子雙手雙腳著地,趴在粗糙的石板地上爬,學青蛙和狗叫。還有一次,在被罰青蛙爬時,警察用警棍抽打一名福建古田籍女子,有人看不下去了,吼了聲「是中國人就不要動」,32名女子於是都停下腳步,氣憤地盯著獄警,警察才不得不收回警棍。
丈夫送錢「贖」出妻子
三姐妹中,小紅嫁給當地一華人已兩年了,也有結婚證。被扣留的十多天時間裡,小紅的丈夫天天到拘留所請求放人。拘留所不但沒放人,連他送去的感冒藥、咳嗽藥都不讓帶進去。
那名短髮的女工作人員告訴小紅:「叫你丈夫帶上錢,直接來找我。」被關押了12天後,丈夫給了該名女工作人員兩三千馬幣(約6000多元人民幣),才把妻子「贖」了出去。
小菲從大姐小紅口中得知,從上個世紀60年代起,馬來西亞就有法律規定:移民廳有權對國外遊客扣留14天,無須理由;另外還規定中國女子晚上12點之後不得在娛樂場所出沒。
許多嫁到當地的中國婦女都不敢隨便上街,到馬來西亞後,小菲姐妹白天都由姐夫駕車帶著出去逛街,一到傍晚就回家。
小菲姐妹回憶說,10月8日當天,他們隨同22名中國女子一同被遣送回國。鄰水女孩被逼石子地上「跳操」
本報記者連線受害者講述受虐親歷:只有中國人受罰
本報訊(記者廖爽見習記者黃玲)記者獲悉,32名被關押女子中有名四川籍遊客,昨晚,記者電話連線已返回福州的四川鄰水女子林小姐(化名)。電話裡,林小姐聲音顫抖:「我是去馬來西亞旅遊的,那簡直是一場噩夢。」
連化妝品也被搜走
林小姐說,8月底,她前往馬來西亞檳城旅遊並看望男友,男友是當地人,此前她兩次到過馬來西亞。9月22日林小姐住進了事發的公寓,那裡聚集著大量華人。在9月23日上午,她在睡夢中被敲門聲驚醒,隨後進來3人要求她關上手機,然後給她銬上手銬,林小姐說,當時自己只穿著睡衣,她看見女工作人員在公寓內搜查時,將她的化妝品放進自己的包裡,再沒有歸還給她。
「他們告訴我要審查我的護照,說在9月26日便能放了我。」林小姐隨後被帶到檳州移民廳大廳居住,3天後,在本該被釋放的9月26日,林小姐被關進了拘留所。
林小姐聲音有些顫抖地說,9月26日凌晨零時許,她和其他31人又被押送到檳州移民廳拘留所。在拘留所一間可住近百人的房屋裡,她們喝的是沒燒開的水,早上只有5塊餅乾,中午和晚上吃的是生了蟲的米飯,菜只有每人一小塊兩指頭寬的鹹魚。
每天早上衝冷水澡
「我們有80個人,來自印尼、緬甸等國。大家都擠在一起,晚上就縮在水泥地上睡,裹著一條又髒又臭的針織毯。」林小姐說,在被關押的14天裡,每天清晨四五點,她們就被叫醒,被逼著用冷水洗頭、洗澡。洗完後,到拘留所外的空地上,還要赤著腳在尖利的小石子地上跳半個小時的操,然後再回拘留所做衛生。
只有中國人被罰
林小姐說,她的男朋友試著幾次託東西進來均被拒絕,一次因有一名中國女孩拒絕早上衝涼,警衛便叫所有的中國人出列接受懲罰,在小石子地上學狗叫,學青蛙跳。林說:「被關押的各國人中,只有中國人被罰。」
沉默片刻,林小姐繼續說,在押的中國女子,不管機票是否到期,回國時,移民廳要求她們一律重新購買機票,且必須由移民廳統一購買,還不讓親朋到機場送行。許多被遣送的女子,就穿著被拘留當天穿的睡衣、拖鞋,一直戴著手銬,直到上飛機。
稱「裸體搜身」正常大馬高官遭朝野聲討
馬來西亞持續出現華人受辱事件之後,身為馬來西亞警界第二號人物的國家警察副監察長,竟然為肇事者開脫,這導致馬來西亞輿論一片譁然。27日,馬來西亞政府和反對派一致要求這名「副總監」立即辭職,以平民憤。
據報導,事發後,馬來西亞國家警察界二號人物穆薩·哈桑竟為一名應負責任的普通警察辯護。這名警察強迫一名被扣留的中國女性脫光衣服,並同時多次拉著被扣押者的耳朵蹲、站。穆薩解釋說這個做法是「正常程序」。
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他對記者說,被扣留者脫光衣服蹲下,是要把她們可能隱藏在個人私處的危險物品找出來。
不僅如此,穆薩還明確表示,他相信真正的罪犯是拍攝這個事件的人,而不是警察。
他話音剛落,立即導致了馬來西亞朝野一片討伐,輿論大譁。包括馬來西亞執政黨一高級成員在內的醫生說,這個程序不是搜身的有效方法。他們認為,要進行涉及他人隱秘的檢查,應該在具備相關保護設施的醫院裡進行。
馬來西亞三大反對黨和至少一名隸屬於總理巴達維的執政黨國會議員,都呼籲穆薩辭職或迅速革除穆薩的職位。成漢平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