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愛美是天性,也因此發生了一些啼笑皆非的事情。為了傳比基尼避免尷尬,阮女士曾去做「脫比基尼」脫毛項目,結果因為工作人員的失誤,把私密部位燒傷了。趙女士說,今年8月份,阮女士通過朋友趙女士的介紹到一家美容院做「比基尼脫毛」項目,花費了1360元。
阮女士說,她曾是一家美容院的客戶,曾做過美甲,也做過一次脫毛,這次是第二次做脫毛項目。而店員趙女士卻把她推薦到一家合作診所,說這家診所效果更好。阮女士就在診所做了比基尼脫毛項目,在操作的過程中,她感覺有些刺痛,工作人員說是正常的,讓她回家觀察。在家裡待了兩天後,刺痛越來越厲害,阮女士有些受不了了,才到醫院檢查發現燒傷了,並且十分嚴重。
阮女士說,這件事對她身體和心理都造成了很大的傷害。經過十多天的治療,已經有部分脫痂了。她認為,趙女士應該對她的傷承擔責任。自己協商不成的情況下,也撥打了消費者熱線,機構的說法是趙女士已經沒有跟他們合作了。她當時並沒有跟對方籤協議,只是有轉帳記錄,兩次轉帳一共花了1360元。
律師認為,帶阮女士過去做項目的趙女士以及醫療診所都應當承擔責任。記者和律師陪同阮女士來到診所,工作人員表示,趙女士並不是他們診所的員工,也沒有合作關係,趙女士是阮女士的朋友,他們內部存在管理失誤,不應該把場所提供給別人。
阮女士說,趙女士帶她過來,做項目的是診所的醫生調的設備。工作人員只承認,借用了診所的場所給別人,的確存在監管問題。事情發生後,診所也找了專業的醫生幫阮女士做傷口修復,後來要做第二次第三次修復的時候,阮女士不過來做了,只談賠償。
阮女士認為,她對這家診所的實力不是很認可,所以沒有再繼續做修復,希望找一家雙方認可的機構繼續做修復。希望診所能夠主動出來協商,把這個問題解決掉。診所工作人員認為,阮女士應該找趙女士協商。記者也致電趙女士,趙女士表示,事情發生後三四天,阮女士去找了市場監管部門,沒有協商一致。她其實挺為難的,她只是借用了朋友的場地,他們原來的店鋪關掉了。操作的過程是她操作的,設備是診所醫生幫忙設置的。
記者認為,脫毛項目應該屬於醫療美容的範疇,趙女士認為,這沒啥關係。記者稱,肯定有關係,如果是醫療美容的範疇,就涉及資質的問題。趙女士也承認有責任,積極處理,陪同阮女士去看病,後期的修復也會積極配合,會適當進行補償,但阮女士要求8萬元賠償,的確在承受範圍之外。
診所把場所租借給第三人從事雷射脫毛的項目,又沒有對操作人的資質進行審核,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經過記者的協調,趙女士承擔了一些醫療費用,並退還了1360元脫毛項目的款項。後續的修復,雙方還在協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