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3日上午,平南縣人民法院一審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
外來民工屢套近乎
原是覬覦村婦美色
2020年5月份,被告人劉某從山東省來到廣西平南縣務工並暫住平南縣某村鎮養老院,某天通過微信添加並結識了居住在某村鎮的民婦小漣(化名)為好友,互為微信好友後,劉某幾乎每天都在微信上與小漣聊天並開始頻頻稱呼小漣為「老婆」,話題也隨之越來越露骨。對劉某得寸進尺的語言挑逗,小漣雖然屢次表示拒絕但並未與之斷絕來往,兩人也一直保持著聯繫。
色膽包天私闖民宅
獸性大發辱人妻子
同年6月1日,對小漣屢獻殷勤的劉某在一次幫小漣領快遞的過程中獲悉了小漣的姓名、電話以及家庭住址後,通過微信邀約小漣見面,結果遭到了小漣的拒絕。然而劉某並不甘心,當晚10時許,劉某酒後來到小漣的住址大呼小叫,屋內的小漣慌忙跑去關窗的過程中被劉某抓住手並被強行摟抱、親吻。小漣掙脫開後,劉某又從住宅未上鎖的大門闖進屋內,在進入小漣的房間後,劉某以要加害小漣的兒女來威脅小漣,並強行與小漣發生了一次性關係。
結束後,劉某言語威脅小漣不得報警且要繼續保持這種關係便離開了。小漣出於害怕,沒有選擇及時報警。
不堪惡棍威脅恐嚇
受辱婦女報警求助
6月3日晚,劉某又再次邀約小漣發生性關係遭到小漣的拒絕,劉某便再次以要去小漣家裡等方式發出威脅,不堪劉某多次威脅、恐嚇的小漣最終選擇報警。
6月6日,民警將劉某抓獲。
被告人劉某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惡棍終被繩之以法
平南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劉某使用威脅、恐嚇的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已觸犯了刑律,構成強姦罪,依法應受刑事處罰。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劉某犯強姦罪罪名成立。
法院根據被告人劉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
近年來,由於農村地區男性青壯年大都外出務工,婦女無疑從家中的「半邊天」變成了留守家裡的「頂梁柱」,我們在盛讚這些留守婦們吃苦耐勞、任勞任怨、堅強剛毅傳統美德的同時,更應該對她們生理、心理上所承受的壓力引起高度重視。
一些不法分子把留守婦女作為搶劫、盜竊、性侵害的主要目標,尤其在邊遠農村,常會發生盜搶、強姦婦女等案件,多數受害婦女懾於威脅恐嚇,礙於面子故不敢聲張報案,這樣無形中會助長了不法分子的囂張氣焰,他們的膽子只會越來越大。
留守婦女微弱的力量往往抵不住一個衣冠禽獸的衝擊,面對有可能存在的侵害,婦女應該提高防範意識,萬一不幸遇到侵害,更應該摒棄封建名節的思想負擔 ,勇敢抗爭,第一時間保護好相關證據,向公安機關報案 ,協助公安機關做好調查取證的工作。
瀟湘晨報 平南法院宣傳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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