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精神,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為高校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經研究,我校決定自2020年起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
01
招生計劃
2020年計劃招生230人,招生專業及各專業計劃數如下:
校 區
學 院
專 業
授予學位
計劃數
瘦西湖校區
文學院
漢語言文學
文學
30
江陽路南校區
水利科學與工程學院
水利水電工程
工學
40
揚子津校區
商學院
工商管理
管理學
50
信息工程學院
電子信息工程
工學
60
外國語學院
翻譯
文學
50
02
招生對象
全國公辦本科院校(含本校獨立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且目前未就業、未就讀研究生的2020屆畢業生。
03
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政治思想品德良好,熱愛祖國,熱愛人民。
2.遵紀守法,學術誠信良好,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3.對所報考專業有濃厚興趣,學業成績較好。具體要求如下:
專 業
報 考 要 求
漢語言文學
GPA專業排名中等及以上
水利水電工程
第一學士學位:理學或工學;GPA專業排名中等及以上
工商管理
GPA專業排名中等及以上
電子信息工程
第一學士學位:理學或工學;GPA專業排名中等及以上
翻譯
CET4達到500分、或CET6達到425分、或雅思達到6.0、或託福達到80
4.考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於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於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5.每人限報一個專業。
6. 體檢符合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B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
04
報名方法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0年8月15日18:00截止。
具體流程:登錄「揚州大學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系統」(網址:http://58.192.138.104:8080),並按提示信息填寫、上傳相關內容。全部為網上報名,無需郵寄材料。
2.提交材料
考生須按以下要求在報名系統中提交相應材料。
(1)按要求在報名系統頁面填寫相應報名信息。
(2)下載並列印《揚州大學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考生在「學生本人承諾」欄籤字後,將報名表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文件名修改為「報考專業名稱+本人姓名」,報名表與報名系統頁面內容必須保持一致。
(3)其它上傳材料:身份證正反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本科成績單(含GPA)、CET成績單以及報考各專業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以上材料需掃描成PDF文件,整體打包壓縮後上傳至報名系統,文件名修改為「報考專業名稱+本人姓名」。
3.材料審核
報名截止後,我校組織專家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材料未按要求準備者不予審核。8月20日前,學校將在揚州大學教務處網頁(http://jwc.yzu.edu.cn)公布審核結果,請考生自行查閱,學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繳費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423)號、蘇財綜[2007]92號、蘇教財[2007]89號)文件精神,報名考核費標準為60元/生,在網上報名時繳納。
05
考核與錄取
1.申請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考核,考核內容為報考專業學習能力及綜合素養考核,考核採用面試或筆試形式。考核方式、考核時間等將根據報考情況和防疫要求確定後在揚州大學教務處網頁上另行通知。
2.學校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按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同分考生比較本科階段GPA成績。考核不合格者不能錄取。錄取結果在揚州大學教務處網頁公示。
3.凡不屬於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對象、不具備報名條件、提供材料弄虛作假或不完整者,不得參加招生考核或取消錄取資格。
06
人才培養
1.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
2.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原則上不安排專業實習。
3.凡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年限,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髮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4.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註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5.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並辦理就業手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報到註冊、學生資助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學費、住宿費按江蘇省教育廳和省物價局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具體收費標準可在揚州大學本科生招生網公告欄查閱。
07
監督機制
1.學校成立以主管校長為組長的招生領導小組,按照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集體決策的原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和本簡章開展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錄取工作。
2.學校設立專門的招生監督組,同時接受學校紀委和社會的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08
聯繫方式
諮詢電話:0514-87990685、87990230、87990521、87990359, 87991236(教務處);
電子信箱:jwk@yzu.edu.cn;
傳真:0514-87991362。
09
其它
1.本簡章由揚州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調整,本簡章內容也將作相應的調整。
2.本簡章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yzdxzx-
揚州大學官方微信出品
編輯:仇捷雯
素材來源:揚大招辦
審核:吳錫平 王貴洲
轉載需私信後臺並註明來源「揚州大學官方微信」
歡迎投稿至郵箱:yangdaguanwei@163.com
點亮「在看」吧!
編輯:
來源:交匯點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