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職業概況
1.1職業名稱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員
1.2職業編碼
4-14-04-03
1.3職業定義
從事公共場所的衛生檢查、評估、宣傳、指導和管理等工作的人員。
1.4職業技能等級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員設三個等級,分別為: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
1.5職業環境條件
室內、外,常溫,部分公共場所可能存在高溫或低溫工作環境。
1.6職業能力特徵
具備從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的一定知識及能力;有較強的觀察和理解、表達和交流,信息的獲取、處理和使用,協調、管理及學習的能力;身體健康。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畢業(或同等學力)。
1.8職業技能鑑定要求
1.8.1申報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四級/中級工︰
(1)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2)高中畢業,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2 年(含)以上。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三級/高級工∶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5 年(含)以上。
(2)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本職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或相關職業本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相關職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2 年(含)以上。
(3)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畢業證書;具有大專及以上相關專業畢業證書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2 年(含)以上。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二級/技師︰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4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預備技師證書的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2 年(含)以上。
1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公共衛生與衛生管理類(預防醫學、公共衛生管理、衛生監督、衛生信息管理),酒店管理,餐飲管理、公共文化服務與管理、社區管理與服務,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等,下同。2本職業或相關職業:營業員、收銀員、餐廳服務員、餐具清洗保管員、前廳服務員、客房服務員、旅店服務員、公共遊覽場所服務員、康樂服務員、汽車客運服務員、旅客列車乘務員、車站客運服務員、物業管理員、體育場館管理員、遊泳救生員、浴池服務員、保潔員、保安員、後勤管理員、保衛管理員、社區事務員等,下同。
1.8.2鑑定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技能考核以及綜合評審。理論知識考試以筆試、機考等方式為主,主要考核從業人員從事本職業應掌握的基本知識;技能考核主要採用現場操作、模擬操作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核從業人員從事本職業應具備的技能水平;綜合評審主要通過審閱申報材料、現場答辯等方式進行全面評議和審查。
理論知識考試、技能考核和綜合評審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 60 分(含)以上者為合格。
1.8.3 監考人員、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
理論知識考試中的監考人員與考生配比不低於 1:15,且每個考場不少於 2名監考人員;技能考核中的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 1:5,且考評人員為 3 人以上單數;綜合評審委員為 3 人以上單數。
1.8.4鑑定時間
理論知識考試時間不少於 90 min,技能考核時間不少於 90 min,綜合評審時間不少於 60 min。
1.8.5鑑定場所設備
理論知識考試在標準教室或計算機教室進行;技能考核應在工作現場或模擬現場進行,並配備符合相應等級考核的設備和工具等。
2基本要求
2.1 職業道德
2.1.1 職業道德基本知識
2.1.2 職業守則
(1)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2)愛崗敬業,具有高度的責任心
(3)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4)珍視生命,關愛健康,將預防和控制疾病、維護人民的健康利益作為自己的職業責任
(5)依法維護社會公共衛生秩序,依法維護公眾和自身的權益
(6)具有科學態度和實事求是的精神
(7)嚴格遵守保密制度
2.2 基礎知識
2.2.1 理論基礎知識
(1)公共場所相關知識
(2)衛生管理相關知識
(3)室內空氣、生活飲用水、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相關知識
2.2.2 技術基礎知識
(1)衛生監督要點
(2)健康教育知識
(3)生活飲用水衛生要求
(4)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要求
(5)健康危害事故處置要求
2.2.3 其他相關知識
(1)標識標誌相關知識
(2)安全、心理學基本知識
(3)檔案管理相關知識
2.3.4 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相關知識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知識
(3)《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相關知識
(4)《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相關知識
(5)《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相關知識
(6)《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相關知識
(7)《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相關知識
(8)《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相關知識
(9)《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相關知識
(10)《愛滋病防治條例》相關知識
(1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知識
(12)《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相關知識
(13)《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相關知識
3工作要求
本標準對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的技能要求和相關知識要求依次遞進,高級別涵蓋低級別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