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一年我就懷孕了,老公家裡條件不好,但我看在他老實本分,對我一心一意的份上仍然嫁給他了。當時結婚的時候老公家裡拿不出來買房的錢,我父母為了我不受委屈拿出來了家裡的積蓄可算把房子買了。好在婆家人對待我不錯,懷孕了婆婆也主動說來家裡照顧我,所以我感覺自己挺幸福的。
老公還有一個弟弟,小叔子快大學畢業了,在學校的時候認識了女友甜甜,二人商量著畢業後就結婚,這下把婆婆高興壞了,我自然也是很高興的。可甜甜父母卻說了,結婚必須要準備婚房和十萬彩禮,否則是不會同意這門婚事的。這下可把老公家裡人急壞了,婆婆手裡只有十萬剛好付彩禮,根本就沒有錢準備婚房。這時候婆婆跟我商量可不可以先拿我和老公的房子給弟弟當婚房,我當然不樂意了,畢竟我也才嫁進來不久還有身孕,把房子讓給弟弟住我怎麼辦啊。婆婆卻對我的反應很生氣對我說:「房子我是出了錢的,這事情你還是好好考慮吧。」說完摔門就走了了。
晚上老公跟我說,你先回娘家住幾天吧,我媽走了沒人照顧你,我不放心啊。聽老公說的有道理我就回娘家了。沒過幾天,閨蜜問我:「你小叔子要結婚了,你知道麼?」按道理來說不應該啊,小叔子沒房子怎麼會這麼快就結婚呢,我決定先回家看一看。
還沒到家門口我就遠遠的看到門上貼著大紅的囍字,我算是明白了,怪不得老公讓我回娘家,原來是想趁我不在就把小叔子的婚事辦了。這簡直是太可氣了,我直接給老公攤牌,要不讓小叔子搬出去我們就離婚,婆婆聽我這麼說還說我不懂事,不明事理。可我並沒有覺得自己做錯了,畢竟房子我也是出了錢的,這算怎麼回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