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換了經銷商訂的羊奶不給送 稱道義上可補償200元
涉事臺農農牧有限公司稱,原經銷商離職後,沒轉交客戶資料
東南網6月27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李思玲) 「訂的羊奶還沒送完,換了新的經銷商就不給送了。」昨日,福州邢女士反映,她2010年向臺農(廈門)農牧有限公司晉安銷售部訂了180瓶羊奶,去年2月暫停送奶。去年8月,邢女士要求對方恢復送奶,沒想到對方卻說原經銷商離職,不能繼續送奶,並且不能退還剩下的羊奶的錢。
邢女士說,她2012年向臺農公司晉安區銷售部訂奶,費用合計990元,當時一名姓楊的經銷商收下這筆錢,並開了一張訂購單。2012年2月,邢女士要求暫停送奶,此時,她已經收到了48瓶羊奶。
但2012年8月,當她要求對方將剩下的132瓶羊奶繼續送來時,沒想到晉安區銷售部相關工作人員卻告訴她,姓楊的經銷商已經離職了,不能繼續給她送羊奶,也不能退錢。
昨日,記者聯繫上臺農公司福州地區負責人陳經理,他說,邢女士訂羊奶的錢,是這名經銷商楊先生收的,而不是臺農公司收的,並且給邢女士的收據也不是臺農公司的收據,沒有蓋臺農公司的章。
陳經理稱,楊先生沒有把客戶的相關資料給其他經銷商,臺農公司也沒有客戶的資料。公司試著給楊先生打電話,但是都打不通。
陳經理說,市民沒有辦法直接和臺農公司訂羊奶,只能和經銷商訂購,所以公司在奶瓶上寫著「為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請勿一次性交多月奶款,以防止不正當行為」來提醒市民。
臺農方面沒有收到邢女士的錢,但是在道義上,可以補償別的產品給她,價值大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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