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9/8/19 14:31:11 來源:網際網路點擊關注微信:
廣大考生:2019年度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的成績已於2019年8月16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國家下發的合格標準分數線。為縮短考後覆核、制發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後覆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考後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確定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進行考後覆核工作,請各市考試機構和廣大考生參照執行。
一、2019年度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考試各科目暫定合格標準:
二、考後覆核的時間、地點網上報名時選擇「汕頭」的考生,請於2019年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汕頭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送交資料。地址:汕頭市金砂東路54號藝都文化綜合用房(即東廈路60號藝都大院東側)二樓208房(東廈路入口進入)。電話:0754-88329783。
三、報考條件報考條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8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7號),原建設部、原人事部《關於一九九五年全國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及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設〔1995〕222號)及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大綱、考核認定及報考規定的通知》(建注字〔1995〕第25號)執行。報考人員實行屬地化管理,原則上只能在現工作地市或戶籍所在地市報名參加考試。
(一)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 1.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滿足下表要求
註: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7號)、《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2004年版)等相關規定,「相近專業」:本科及以上為城鄉規劃(原城市規劃)、土木工程(原建築工程、原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風景園林、環境設計(原環境藝術、原環境藝術設計);專科為城鎮規劃(原城鄉規劃)、建築工程技術(原房屋建築工程)、園林工程技術(原風景園林)、建築裝飾工程技術(原建築裝飾技術)、環境藝術設計(原環境藝術)。
2.由於教育部專業名稱調整及高校自設專業的影響,難以列舉所有專業名稱。如專業名稱不在本表內的,可由考生提供學校專業課程設置、培養計劃等材料,按下列情況審核處理:
(1)主幹課程設置及學時與建築學專業一致,可參照建築學(工學)、建築設計技術專業相關規定報考;
(2)多數主幹課程設置及學時與建築學專業一致,可參照相近專業相關規定報考;
(3)主幹課程設置及學時與相近專業基本一致,可參照相近專業相關規定報考。
2.不具備上表規定學歷的報考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註冊建築師執業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築設計三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於一項。
(2)在註冊建築師執業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築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築項目不少於一項。說明:「民用建築設計」、「其它類型建築設計」等級的劃分參見國家物價局、建設部《關於發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工程設計收費標準(1992年修訂本)》中的工程等級劃分部分。
3.職業實踐要求按照一級註冊建築師職業實踐標準,報考人員應完成不少於700個單元的職業實踐訓練。報考人員應準備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統一印製或個人下載列印的《一級註冊建築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下載網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註冊中心,網址:www.pqrc.org.cn),以供審查。
(二)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滿足下表要求
註: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7號)、《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2004年版)、《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版)等相關規定,「相近專業」:本科及以上為城鄉規劃(原城市規劃)、土木工程(原建築工程、原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風景園林、環境設計(原環境藝術、原環境藝術設計);專科為城鎮規劃(原城鄉規劃)、建築工程技術(原房屋建築工程)、園林工程技術(原風景園林)、建築裝飾工程技術(原建築裝飾技術)、環境藝術設計(原環境藝術);中專為建築裝飾、建築工程施工(原工業與民用建築)、城鎮建設、古建築修繕與仿建(原古建築營造與修繕)。
2.由於教育部專業名稱調整及高校自設專業的影響,難以列舉所有專業名稱。如專業名稱不在本表內的,可由考生提供學校專業課程設置、培養計劃等材料,按下列情況審核處理:(1)主幹課程設置及學時與建築學專業一致,可參照建築學專業相關規定報考; (2)多數主幹課程設置及學時與建築學專業一致,可參照相近專業相關規定報考;
(3)主幹課程設置及學時與相近專業基本一致,可參照相近專業相關規定報考。 具有助理建築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並從事建築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備上表規定學歷的報考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3年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註冊建築師執業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築設計四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於一項。
(2)在註冊建築師執業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築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於一項。
(三)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從事工程設計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31日。
(四)按照原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於允許臺灣地區居民取得註冊建築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131號)規定,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可申請參加全國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臺灣地區居民參加全國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具體要求見《關於臺灣地區居民參加全國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注建〔2007〕2號)。
四、考後覆核材料清單
1.《報名表》(此表要到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才有效)。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附件1)。
3.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在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託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託書(附件2),並在之後一個月內,由本人前往送審點再次送審。
4.不具備學歷者還須提交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業績證明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
5.《一級註冊建築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考生可在www.pqrc.org.cn網站下載列印後填寫)。 以上所附材料複印件均使用A4紙。 五、注意事項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國家規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證書。
附件1:《報考承諾書》
附件2:《代辦委託書》
汕頭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2019年8月19日
編輯推薦:
2019年全國註冊建築師考試精品培訓輔導
07至17年註冊建築師考試真題點評及解析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