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事關侵權的問題終究是定時炸彈,若能早解決自然是早解決的好。魅族,你說是嗎?
iDoNews 業界報不道 第113期 7月18日槽點:(微信號 iLoveDoNews)
魅族FLyme OS是基於Android4.0系統深度定製的手機作業系統,至於為什麼麼它本身的框架是Android4.0系統,卻能夠獨立的稱為OS,這就已經讓人百思不得其解了。
而更重要的是,在FLyme OS發現了能夠使用的全套谷歌服務,也就說FLyme OS內置了GMS(Google Mobile Service,谷歌服務),但在谷歌的允許內置GMS的設備列表中卻沒發現它的身影,這就讓人有一種蛋蛋的憂傷。鬧了半天,魅族你小子是侵權啊。下面請聽小牛慢慢的八一八。
首先說說谷歌的GMS。GMS是指什麼呢?指的是,在Android手機上提供 Search、Search by Voice、Gmail、Contact Sync、Calendar Sync、Talk、Maps、Street View、YouTube、Android Market 等這些服務應用的統稱。
如果谷歌有授權,那麼承載這些應用的Google服務框架就可以被內置在系統之中,應用自然也就能夠被使用。如果沒有授權,那麼就不能在系統中內置Google服務框架,相應的應用也就不能運行,如果偷偷的進行刷機,雖然能夠享受相應的服務,但在法律上算是侵權行為。
事實上在國內的大多數Android系統中是沒有Google服務框架的,因為谷歌因隱私和在大陸推出後的政策中就表明「由於可能存在的隱私洩露問題,將不對中國大陸用戶提供任何帶有包括用戶信息儲存和認證的服務」,所以對於國內的手機而言,GMS就是個雞肋,因為它既使用不了相應的服務,又刪不掉,還佔內存。
而從下圖發現。Flyme OS至少提供了Play商店、Google翻譯、環聊Hangouts、語音搜索、新聞和天氣,這五種應用。並且這些應用是可以使用的。也就說Flyme OS內置了GMS框架。可是對於一個對Android4.0系統深度開發的「作業系統」,它本身連CTS(Compatibility Test Suite,兼容性測試)都過不了。那麼又怎麼可能通過GMS呢?
註:CTS為GMS認證的前置條件,也就是說只有通過了CTS之後,GMS才可能通過。
所以魅族在這件事上明顯是侵權行為。
可是為什麼魅族對此並不害怕呢?
原因有兩點。
第一,魅族的市場份額太小了。根據友盟六月份的活躍設備統計來看,魅族在前四十名中排名三十九,而市場份額更是只有0.346%,谷歌不可能為這點事就去起訴魅族。同時即便是起訴了,在國內的法院也不一定有勝算。
第二,魅族並非主打歐洲等法律健全的市場。事實上小米曾經也面臨這樣的問題。在小米在國內發展的時候,由於天高皇帝遠Google也沒有多管,但是當小米打算將手機賣到臺灣和香港的時候,問題就出現了。由於港臺地方法律健全,必須要有Google的授權才能使用GMS。所以小米才和Google建立了合作關係,籤署授權協議。而魅族由於主打國內、俄羅斯、以色列等市場,因此受到Google影響效果不大。
如此一來便能解釋,為何魅族如此「囂張」的侵權了。只不過,看看小米的例子,若想做大做強,事關授權的問題終究是要去解決,而早解決一天,便在日後省下更多的時間,臨時抱佛腳終究還是有著巨大的風險因素。
魅族,你說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