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歲總裁被驅逐出境,和14歲女孩發生關係,網友:半斤八兩

2020-09-18 圖說城事兒

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明性侵案調查情況。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

反轉之一:

控告人韓某某,自稱未成年人,戶籍登記出生日期為2001年8月,實際出生日期為1997年10月。調查發現,2015年3月,韓某某和其父親提供虛假出生證明和證人證言,申請更改了出生日期。

反轉之二:

2014年4月至2015年2月,鮑某某在網上多次發布「收養」信息。韓某某為改善生活條件,亦多次發布尋求「收養」信息,二者一拍即合,兩人以「收養」名義開始交往並發展為兩性關係。

反轉之三:

經深入調查,未發現鮑某某違背韓某某意志,採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韓某某發生性關係的證據。且已年滿十八周歲,不屬於法律特殊保護的未成年人。

同時,韓某某多次報案、撤案、對外尋求幫助,均與其和鮑某某產生矛盾或兩人關係出現問題相關,一旦兩人關係恢復或和好,韓某某即否認報警或者要求公安機關撤案。

調查中發現的鮑某某涉嫌違反律師執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情況,已移交司法行政部門依法處理。

有網友總結道,「就是鮑某想找未成年找到了一個改年齡的騙子」、「鮑某本人還是有問題的,他本身是想找個未成年少女,可是被女方騙了,說明他本人還不是有犯罪主觀意圖」

據通報,鮑某某已被驅逐出境,對此,你有什麼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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