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馬進彪
10月10日,北京公交警方通報稱,針對網曝一男子在地鐵13號線列車車廂內吸菸的情況,北京公交警方於10月9日將涉事男子王某濤(52歲,本市人)依法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經查,王某濤對其在地鐵車廂內吸菸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北京公交警方已依法對該人給予行政拘留處罰。(北京青年報10月10日)
地鐵車廂內禁止吸菸,這是常識,但對於個別不自覺的人來說,常識卻變成了常事。從警方公布的照片看,當時車廂裡的人並不多,但這也恰恰是考驗公德意識和守法意識的時候。然而,這位王某濤卻沒有經得起考驗。
顯然,從公共角度講,雖然這僅是一起小概率事件,但其深層的心理外洩和映射投影出的卻是一個廣譜性的社會心理型話題:即在沒人看到的情況下,幹缺德的事也不叫缺德,做違法的事也不叫違法。
大家時常會發現這種情況:一個鄰居或朋友平時看上去彬彬有禮、談吐文雅、知法守法、善解人意,但忽然有一天撞見他竟然在樓道拐彎處扔汙紙巾。而你瞬間就會明白,他犯的就是心理層面的「黑暗缺德症」和「空曠違法症」。
從社會心理層面說,這並不是不懂法律,或不知公德,而是對法律與公德的認知產生了極度的貶低。即認為,守法是做給別人看的自我姿勢和行為藝術,講公德是演給別人評價的橋段和戲份。
可能這樣的人對自己渾然不知,但這卻是一種人格人品的撕扯與分裂。這種人的兩面性,其實也是一種心理病症的表現,但這種病並不是不能治癒,相反,還是非常容易治,但對症下的藥不是別的,而是依法懲戒。
在法治社會裡,對違法犯法者應當處處有法,處處講法;猶如在醫院裡,對病重者必須處處有藥,處處用藥。而不能因為是個案,就無限度地容忍,因為無限地容忍就是縱容,而這,也是對廣大守法者的傷害。
社會法律不是用來看的,而是用來用的。而法律的生命力也正是從使用中得來,如果有了法律而不用,那麼法律也就談不上生命力的延續。而那些有意患上「黑暗缺德症」和「空曠違法症」的個別人,更是有了病態的市場。
但這次,在北京地鐵裡這位男子吸菸被舉報,警方依法給予拘留,這是一個非常正能量的示範案例。以執行法律守護地鐵運行安全,和保護乘客身體健康,對那些患了「黑暗缺德症」和「空曠違法症」的個別人來說,這也是一劑威猛良藥,使他們早點從病症中走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