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是不是覺得會來找律師離婚的人,他們的婚姻一定是出現了很大問題,沒法調和也沒法繼續共同生活。對於當事人個人的感受而言,也許真的沒有辦法調和,也沒有辦法繼續共同生活,但至於說問題是不是很大?其實不然。
作為一名離婚律師,我平時接觸到的離婚案件並不是大家普遍認知的那種不得不離的離婚,而更多的是那種在我看來小題大做的離婚。也正因如此,我才會對離婚這件事的態度越來越謹慎。
雖然離婚是個人的自由,但我認為至少在社會主流價值的層面不應該鼓勵大家,婚姻中一有挫折就選擇離婚,特別是小題大做的離婚。
那什麼是我認為小題大做的離婚?比如最近一個案件來諮詢,當事人是女方,她離婚的理由大致是這樣的:
她的老公在結婚之前答應她要在兩個不同的攝影工作室各拍一套婚紗照,可後來因為其中一家攝影工作室無法在他們結婚之前預約到合適的拍攝時間而沒有拍攝。女方就提出等結婚後再去補拍,她老公同意了。
可結婚快半年,她老公一直沒有主動提起過要去補拍這套婚紗照。而女方卻特別在意這件事,後來實在憋不住了就開始時不時跟她老公提起這件事,按照女方的說法就是她老公每次都會用各種各樣的理由推脫不去做。而且女方還說,她婚後發現她老公不止在這件事情上沒有履行承諾,在其他事情上也會對她說謊,還說她老公的家人也對她不好。
就在前段時間,他們因為其他事情吵了起來,在這個過程中女方再次把沒去拍婚紗照的事情提出來說。這一次她老公直接說不拍了,絕對不會再去拍了,還說了其他一些辱罵女方的話。女方一生氣,就打包回了娘家,而偏偏他們兩個又是喜歡冷戰的人,所以從這次吵架之後就一直分居到現在快三個月了。
在這段分居的日子裡,女方不停的回憶他們結婚這一年的點點滴滴,越想越覺得自己嫁錯人了,於是向她老公提出離婚,她老公沒有同意,所以女方就想來委託律師準備起訴離婚。
當然,婚姻感受這種東西是很私人的。也許對於女方來講,這樣的婚姻就已經到她能夠忍耐的極限了。但作為一名旁觀者,在與這名當事人接觸的過程中,我感覺女方對於她婚姻中的很多評價,都是因為沒有補拍婚紗照這件事給她留下的心結,以至於她在婚姻中看待她老公和她老公家人的一些行為時,總是把問題放大了。比如女方講她老公晚上經常出去應酬,女方打電話給他,他經常沒接。我問女方她老公事後有沒有解釋?她說有,她老公說是因為有些場合不方便接,有的時候沒聽到,而且為了消除女方的疑慮還主動邀請過女方一起去應酬的場合。聽到這,我認為男方的舉動還算正常。
可女方為了說服我卻表現出對她老公的極度不信任,並且在沒有任何證據反映她老公有出軌跡象的情況下,篤定的堅稱她老公一定是出軌了。
另外,女方所講的她老公父母對她不好這個點,主要就是說在家裡她老公的父母不怎麼跟她講話,可也就僅此而已。我試圖開導女方即便是與自己的父母也不見得就時時刻刻都有話說,如果他們沒有其他的舉動,其實這種情況不能算對她不好。可女方就是認定男方父母是故意不和她說話的。
這個案件最後沒有接,因為女方的陳述始終讓我感覺她所謂的不幸婚姻都是她基於賭氣沒有補拍婚紗照這件事而對婚姻整體放棄的態度造成的,並且從她來諮詢案件的整個過程可以感受到這位女方無論是思想還是語言都透著孩子般的任性。而對於這種小題大做的離婚,我實在沒有代理的衝動。當然,我認為男方也有問題,既然已經答應的事情就應該做到,即便因為客觀原因無法達成,也應該坦誠的跟女方協商,而不應該一再推脫。
在這次諮詢中,我也沒有勸說女方不離婚,因為非常慶幸,他們結婚一年多還沒有孩子,也就是說那名無辜的受害者沒有出現,真的非常慶幸!
一套婚紗照引發的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