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1歲的芳菲(化名)在仁愛醫院做完流產手術後腹痛不止。術後第三天,芳菲的小腹鼓脹如身懷4個月身孕的孕婦。經毓璜頂醫院檢查,得知是腸穿孔。芳菲一家認定,腸穿孔是在仁愛醫院做流產手術所致。而仁愛醫院曾表示會承擔芳菲的醫藥費,但至今沒兌現。
芳菲是煙臺人,發現自己未婚先孕後,考慮到自己與男友還沒有結婚的打算,就決定去做人流手術。「沒敢告訴爸媽,在姐姐的陪伴下做了手術。」躺在毓璜頂醫院腫瘤外科病床上的芳菲說。
「仁愛醫院的無痛人流廣告到處都是,為了保險起見就決定去專科醫院做人流手術。」芳菲說。6月29日,芳菲來到仁愛醫院做人流手術。
做完手術後,芳菲就有腹脹、腹痛的感覺,臉色蒼白。「當時以為是流產的正常疼痛,就在仁愛醫院留院觀察了一天。期間,妹妹的腹部一直疼痛難忍,擔心流產手術有問題,第二天,我們就離開了仁愛醫院。」芳菲的姐姐大芳(化名)說。
期間,芳菲的小腹一直鼓得厲害。在人流手術後的第三天,「腹部像是4個月的孕婦。」大芳說,7月1日,她帶芳菲來到毓璜頂醫院檢查,最終斷定芳菲腹痛的原因出在腸道上。7月2日,毓璜頂醫院決定為芳菲實施手術檢查。
「手術檢查發現妹妹的腸子受損。」大芳說,一些腸內容物都流入腹腔,受損部分因感染已經切除。毓璜頂醫院腫瘤外科的醫護人員介紹,腸子圍繞在子宮周圍,距子宮很近。「像患者現在的情況,確實有可能是流產手術造成的。」
得到醫生的說法後,7月3日,大芳找到仁愛醫院。「當時仁愛醫院醫務科的工作人員連片子都沒看,就承認會負責,態度很好,還承諾會儘快解決。」大芳說,但是將近一個周過去了,仁愛醫院總以院長不在為由拖延,這讓她很惱火。
7月9日上午,記者隱瞞身份來到仁愛醫院,該醫院醫務科工作人員稱,事情解決需要患者直系親屬和院長坐下來談。當記者表示,患者家屬現在就可以來,該工作人員卻稱,院長不在醫院。
下午,記者表明了身份,又電話採訪了仁愛醫院的工作人員,對方以無法核實記者身份為由,婉拒了記者的採訪。當記者進一步詢問其他細節時,這位工作人員稱,保護患者隱私不便透露。但是記者表示已經徵得患者同意時,該工作人員稱,只能與直系親屬溝通。
診斷>> 腸子被截去約10釐米,有潛在後遺症
芳菲躺在病床上,經過幾天的康復,身上的導尿管、胃管、止疼棒已經拔除,虛弱的她終於能開口說話了。
「從流產後,就再也沒見到男朋友,打他電話也不接了。」芳菲提起此事時,很傷心。她說,這樣一個沒有擔當的男人不愛也罷,只是後悔當時沒有聽父母的話,早些與男友分手。
但此時的芳菲還不知道,為了防止感染進一步擴散,醫生已經將她的腸子截去了約有10釐米的長度。
現在,芳菲一家人都覺得是仁愛醫院流產手術操作不當。「當時剛做完手術妹妹就疼痛難忍,期間也沒有接受過其他手術,肯定是他們醫院的責任。」大芳說。
記者了解得知,芳菲的腸子出現了兩個孔。但好在兩個孔之間的距離相對較近,醫生把已經破損感染的部分剪掉後,將剩下的部分接了起來。
「手術可能會有潛在的後遺症,像腸粘連、腸梗阻都有可能發生。」毓璜頂醫院醫護人員介紹,體質好的患者也得需要半個月到20天的恢復時間。
焦心>> 找了10家親友,只借到3000元錢
「我們現在還要承擔親友催著還錢的壓力。」芳菲的母親嘆了口氣說,村裡人都沒錢,為籌錢給女兒治病,找了10家親友,只借到3000元錢,剩下的都是她姐姐借來的。
在煙臺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主任楊安平的調解下,仁愛醫院送來1萬元的醫療費,「但是,看到我們醫療費用還剩下1萬元後,仁愛醫院的工作人員又把錢拿走了。」大芳說。
幾天後,仁愛醫院工作人員送去1000元錢稱,不忍心看到他們吃鹹菜,是以個人名義給這個家庭的生活費。「仁愛醫院的工作人員說我妹妹的醫療費他們全包了,但一直也沒見送來。」大芳說,這讓她感覺很無奈。
隨後,記者諮詢了仁愛醫院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醫療費他們全包,但是當記者問到是否有其他賠償時,她說只能與患者直系親屬商談。「商談時間需要提前預約,看院長是否在煙臺再作定奪。」仁愛醫院工作人員稱。
延伸
疑惑>>
到底誰做的手術?
出現這樣的事情,姐妹倆都想知道,給芳菲做手術的醫生是誰?
仁愛醫院給出的說法是,實施手術的與看門診的是同一個人。可芳菲與大芳非常肯定地說,當時門診大夫還在看門診,不可能去做手術。「而且術後妹妹腹痛不止時,門診大夫還帶來手術醫生說,『這是手術醫生,手術很成功。』讓我們不用擔心。」大芳說,他們一家都很納悶,「明明是兩個人,為什麼醫院要說是同一個人呢?難道中間還有其他原因。」
對此,大芳不禁懷疑,有沒有可能是給妹妹實施手術的醫生沒有醫師資格證?當大芳詢問手術醫生的姓名時,仁愛醫院的工作人員稱,要保護醫生的隱私不方便透露。
「作為直系家屬都沒有權利知道是誰給妹妹做了手術嗎?」大芳生氣地說,什麼時候醫生的姓名都成了隱私。
解決>>
申請免費調解
或走司法程序
遇上這樣揪心的醫療糾紛,我們應該怎麼辦?記者諮詢了醫療糾紛委員會主任楊安平,他告訴記者,遇到醫療糾紛,應該先進行醫療鑑定,如果金額在他們受理範圍內,他們可以免費進行調解。
如果金額過大,當事人應該如何維權呢?記者諮詢了本報法律援助服務隊成員、平和律師事務所律師聶天嘯,他說首先要收集證據;其次確定是否是醫院的過錯,需要進行醫療鑑定;傷殘等級評定之後,再進行身份確認,最終走司法程序索賠。(記者 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