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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近27年獲無罪,張玉環申請2234萬餘元國家賠償
9月2日上午,服刑近27年後被宣告無罪的張玉環,與兩個兒子以及大哥張民強一起,在律師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2020年8月4日下午,江西省高院對27年前張玉環故意殺童一案再審改判,認為原審認定張玉環殺死兩名兒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根據疑罪從無原則,不能對張玉環定罪,依法改判其無罪。8月4日下午6時38分,被羈押了9778天的張玉環回到了位於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張家村的老家。服刑9778天,張玉環也是迄今為止的無罪案件中,被關押時間最長的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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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近27年 張玉環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2234萬餘元
9月2日上午,26年後再審改判無罪的張玉環在家人及律師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提及2234萬餘元的賠償申請的依據,代理律師做出了詳細的解釋。對於這個賠償金額,張玉環本人和律師達成了共識,他認為2234萬餘元的索賠費用合理,並把相關事宜全權交由律師羅金壽等人進行代理。代理律師:張玉環還提交了追責控告書此前,張玉環的代理律師尚滿慶曾透露,張玉環方面準備申請國家賠償,同時啟動對當年辦案人員的追責。我們的態「度是很堅決的,一定追責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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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近27年獲無罪,剛剛,張玉環申請2234萬餘元國家賠償
,向江西高院遞交2200餘萬元的國家賠償申請。此前,張玉環因被認定是1993年一起殺童案兇手,服刑9778天,他也是迄今為止的無罪案件中,被關押時間最長的當事人。今天上午,法院收下張玉環遞交的材料,並開具了相關收據。9月2日上午,蒙冤近27年後無罪獲釋的張玉環在其國家賠償案代理律師程廣鑫、羅金壽及家人的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江西高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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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27年,張玉環申請2234萬餘元國家賠償
自1993年10月27日被收押,至2020年8月4日改判無罪,張玉環共失去自由9778天。9月2日上午,蒙冤近27年後無罪獲釋的張玉環在其國家賠償案代理律師程廣鑫、羅金壽及家人的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江西高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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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27年,張玉環申請2234萬餘元國家賠償,他還有一個要求……
今天上午26年後再審改判無罪的張玉環在家人及律師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共計2234.3129△圖為張玉環《國家賠償申請書》對於賠償金額2234餘萬元,代理律師羅金壽介紹,數額分為五個部分:索賠健康權賠償金及後續治療費100萬元;近27年來伸冤合理費用支出(家屬申訴控告產生的交通費、通訊費、住宿費、資料費、誤工費等)100萬元,各項共計人民幣223431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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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申請2234萬國家賠償
9月2日上午,張玉環在家人和律師陪同下來到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式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餘元。被問及申請的2234萬餘元國家賠償的問題,張玉環表示,錢多錢少不在意,更希望辦案人員向其公開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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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冤入獄27年的張玉環,無罪釋放後,申請國家賠償2234餘萬元
9月2日上午,被冤判入獄27年的張玉環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張玉環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27年前,也就是95年被判為死緩,01年,法院再次判處張玉環死緩,張玉環本人堅決否認殺人。2020年7月9日,該案在江西省高院開庭再審;8月4日,張玉環被判定為殺死兩名兒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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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27年獲無罪,張玉環申請索賠2234萬!
9月2日上午,張玉環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由於證據不足,當年張玉環因殺害兩個孩子的罪名被判處無罪釋放,27年的牢獄生活讓張玉環和他的家庭承受了沉重的災難,妻子改嫁,兒子從小就受到別人的歧視,心靈蒙上陰影。至今案情仍然沒有查實,雙方的家庭一生都無法洗清內心的積鬱,給當地村民也帶來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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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近27年,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餘元!代理律師詳解申請依據
今天上午,26年後再審改判無罪的張玉環在家人及律師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2234萬餘元的賠償申請,依據是什麼?張玉環現在的生活狀態如何?總臺記者採訪了張玉環的代理律師羅金壽和張玉環的哥哥張民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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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談2234萬元國家賠償:沒人願意用27年換一千萬
(原標題:張玉環申請2234萬元國家賠償,這個數額怎麼來的?國賠標準怎麼定?)《國家賠償申請書》,申請2234萬餘元國家賠償;同時要求江西高院在媒體上公開向賠償申請人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2234萬餘元國家賠償的構成張玉環所申請的國家賠償數額主要包括人身自由賠償金、健康權賠償金和後續治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和近27年來的伸冤合理支出等五部分事項,各項費用合計223431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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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餘元,江西高院受理張玉環的國家賠償申請
「江西法院」微信公號9月4日消息,張玉環以再審改判無罪為由,於2020年9月2日向江西高院申請國家賠償。江西高院經審查認為,張玉環的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規定的立案條件,於9月4日決定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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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34餘萬元
記者從張玉環家屬處獲悉,9月2日上午,張玉環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經多年申訴後,2019年3月,江西省高院決定對張玉環故意殺人一案進行再審。2020年7月9日,該案在江西省高院開庭再審;8月4日,張玉環被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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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近27年,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
9月2日上午,蒙冤近27年後無罪獲釋的張玉環在其國家賠償案代理律師程廣鑫、羅金壽及家人的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江西高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程廣鑫認為,國家賠償應與自由的價值屬性相匹配,賠償標準上應遵循「就高」原則。張玉環在國家賠償申請書中寫道:「無人願意用27年的自由換取五百萬或一千萬的賠償,太低的賠償金不能體現正義的價值,無法撫慰冤獄所造成的創傷,不利於防範冤案的再次發生,因此請求按照國家日賠償金標準的三倍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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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27年,張玉環申請2234餘萬元國家賠償
9月2日上午,蒙冤近27年後無罪獲釋的張玉環在其國家賠償案代理律師程廣鑫、羅金壽及家人的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江西高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程廣鑫認為,國家賠償應與自由的價值屬性相匹配,賠償標準上應遵循「就高」原則。張玉環在國家賠償申請書中寫道:「無人願意用27年的自由換取五百萬或一千萬的賠償,太低的賠償金不能體現正義的價值,無法撫慰冤獄所造成的創傷,不利於防範冤案的再次發生,因此請求按照國家日賠償金標準的三倍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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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羈押9778天後無罪釋放,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
2017年8月,張玉環向江西省高院遞交刑事申訴書請求再審,願法院能依法改判其無罪。張玉環代理律師提供的《國家賠償申請書》顯示,張玉環的賠償共計五項,其中前四項為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017萬餘元,侵犯健康權賠償金和後續治療費10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17萬餘元,伸冤合理支出100萬元,共計2234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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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近27年,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
9月2日上午,蒙冤近27年後無罪獲釋的張玉環在其國家賠償案代理律師程廣鑫、羅金壽及家人的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江西高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直至今年8月4日,江西高院對此案再審宣判,最終宣告張玉環無罪。律師程廣鑫告訴澎湃新聞,自1993年10月27日被收押,至2020年8月4日改判無罪,張玉環共失去自由9778天,在被關押期間,他每時每刻都被限制人身自由,三倍於社會普通成員每日8小時的法定勞動時間,若以日均工資的一倍計算人身自由賠償金,明顯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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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34餘萬元:無罪判決後,仍生活在恐懼中
紅星新聞記者從張玉環家屬處獲悉,9月2日上午,張玉環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據紅星新聞此前報導,8月4日下午,江西省高院對27年前張玉環故意殺童一案再審改判,認為原審認定張玉環殺死兩名兒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根據疑罪從無原則,不能對張玉環定罪,依法改判其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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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34餘萬元,無罪判決後生活在恐懼遺憾中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從張玉環家屬處獲悉,9月2日上午,張玉環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 9月2日上午,張玉環在家人及律師陪同下,前往江西省高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017餘萬元、侵犯健康權賠償金及後續治療費10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17餘萬元、近27年來伸冤合理支出(家屬申訴控告產生的交通費、通訊費、住宿費、資料費、誤工費等)100萬元,共計2234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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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34餘萬元
記者從張玉環家屬處獲悉,9月2日上午,張玉環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據紅星新聞此前報導,8月4日下午,江西省高院對27年前張玉環故意殺童一案再審改判,認為原審認定張玉環殺死兩名兒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根據疑罪從無原則,不能對張玉環定罪,依法改判其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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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餘元
《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27年前張玉環故意殺童一案再審改判,認為原審認定張玉環殺死兩名兒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根據疑罪從無原則,不能對張玉環定罪,依法改判其無罪。經多年申訴後,2019年3月,江西省高院決定對張玉環故意殺人一案進行再審。2020年7月9日,該案在江西省高院開庭再審;8月4日,張玉環被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