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工作是黨治國理政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保障國泰民安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做好新時代國家安全工作,要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抓住和用好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把國家安全貫穿到黨和國家工作各方面全過程,同經濟社會發展一起謀劃、一起部署,堅持系統思維,構建大安全格局,促進國際安全和世界和平,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堅強保障。(12月13日《人民日報》)
「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維護國家安全是公民應盡的義務,也是基層黨員幹部必須履行的職責。目前情勢下,基層黨員幹部很有必要提升國家安全意識,築牢維護國家安全的「鋼鐵長城」。
《國家安全法》第十四條規定,從2016年開始,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從1840年鴉片戰爭爆發開始,中國經歷了一百多年的社會動蕩。期間戰亂不停、民不聊生,直到1949年新中國成立,中國人民總算在世界上站了起來。這一切都來之不易,設立國家安全教育日意義非凡。
「備豫不虞,為國常道。」統籌發展和安全,增強憂患意識,做到居安思危,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一個重大原則。安全問題與人們的生存發展、繁衍生息關係密切。國泰民安是人民群眾最基本、最普遍的願望,維護國家安全就是維護全國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如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中國人民迎來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迎來了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光明前景。我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需要一個安全的生產生活環境,要緊扣國家安全觀工作,發揮各級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戰鬥堡壘作用,特別是要不斷提升基層廣大黨員幹部的國家安全意識。
基層是一個國家的基石,地基不牢,地動山搖。作為基層黨員幹部,一是要維護好基層穩定,積極宣傳講解黨的各項利國利民的好政策,深入細緻地做好基層的群眾工作,把各種矛盾和糾紛儘可能在化解在萌芽狀態。二是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根據發展間諜的「MICE法則」,間諜常常將目標放在重視金錢、意識形態薄弱、個人表現強烈、道德品質低下的人員身上,基層黨員幹部要避免成為「獵物」,必須堅定理想信念,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三是加強對《國家安全法》《國家情報法》《網絡安全法》《反間諜法》《反恐怖主義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增加知識儲備,了解可能會引發國家安全的因素。
樹立和增強國家安全意識是興邦的助推劑。基層黨員幹部務必要提升國家安全意識,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崗位上為國家安全事業添磚加瓦,為營造良好的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內外環境出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