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猶如過五關斬六將,要想成功註冊有時候並不容易。購買商標猶如通關秘籍,是快速打造品牌之道。
吃貨,在百度百科的解釋是:多指喜歡吃各種美食的人,並對美食有一種獨特的嚮往、追求,有品位的美食愛好者、美食客、美食家。對食品情有獨鍾,看到美食就有很大的食慾。
圖片來源/圖蟲創意
根據這條定義,可以看出網絡上對於「吃貨」二字的含義是偏褒義的,然而商標局卻並不這樣認為。
「完美吃貨」也一再因為「吃貨」二字無法通過審核。
法院:吃貨是一個貶義詞
2019年9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完美吃貨」商標申請駁回覆審行政糾紛案作出二審判決,審理的焦點都在「吃貨」是否為褒義詞還是貶義詞?
依據《現代漢語詞典》第5版第180頁),吃貨一詞含有貶義,最終法院認定「完美吃貨」作為商標使用容易對我國文化產生消極負面的影響,不予註冊。
4年坎坷,最終還是被駁回
「完美吃貨」於2015年3月12日申請註冊,指定只用在35類-廣告宣傳上,約一年後被商標局駁回,理由是吃貨有貶義,不適合用作商標。
初審失敗後,申請人表示不服,認為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人民的語言表達方式也發生了相應變化。相關公眾一般不會把「吃貨」理解為「光會吃不會做事的人」,而通常會理解為「愛好美食的人」,「吃貨」基本已不再具有明顯貶低、醜化部分人群的含義。遂提起上訴,希望能夠獲得商標權。
然而二審時,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仍然認為:雖然漢字語言會隨著時代的進步、文化的發展,被賦予更多的含義,但是若通過具有普世意義的辭典等公開出版物能夠確定相關漢字具有的含義,應當將其作為判斷相關漢字含義的主要依據。
根據我國公眾的一般認知,「吃貨」可以被理解為「光會吃不會做事的人(罵人的話)」,即使加入漢字「完美」,亦不會改變我國公眾對「吃貨」上述含義的認知。在此情況下,「完美吃貨」作為商標使用,容易對我國文化產生消極負面的影響。
創業:時間才是最大的成本
從2015年3月到2019年10月,「完美吃貨」經歷了初審、一審、二審,歷經4年半的時間,耗費大量時間、精力,結果還是被駁回,令人唏噓。
其實對於創業者來說,4年是十分寶貴的時間,這4年,足以讓一個品牌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奶茶網紅鼻祖-喜茶原名皇茶,創業之初便一直深受山寨困擾。2015年購買「喜茶」商標後,並沒有因為其改名而影響其發展,反而迅速佔領了全國市場,成為名副其實的奶茶網紅品牌。
商標的價值是通過使用而獲得,使用時間越長,使用的範圍越廣,商標的知名度和影響力越高,其對消費者的品牌吸引力越強。
在當代商業競爭中,一個好的商機轉瞬即逝,很多時候錯過了最佳時機,可能就再也沒有機會了。對於部分創業者而言,在產品走向市場推廣之前,如果商標註冊受阻,可以換一個思路,選擇購買一個和產品匹配度較高的商標名,不失為一種搶佔市場先機的好選擇。